分拆上市 不能掏空上市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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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2日 07:16 四川金融報-成都商報 | |||||||||
證監會日前發布通知規范境內上市公司的分拆上市行為 繼整體上市之后,目前分拆上市也日益成為上市公司看好的一條融資新渠道。為規范上市公司的分拆上市行為,中國證監會日前發布了《關于規范境內上市公司所屬企業到境外上市有關問題的通知》,不僅對擬分拆上市公司的質量等問題做出具體規定,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也做了要求。
分拆上市,通常是指母公司將其部分資產、業務或某個子公司獨立出來,另行公開招股上市,子公司上市后,母公司仍占相對控股或絕對控股地位。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內發行股份及募集資金投向的業務和資產不得作為對所屬企業的出資申請境外上市;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合并報表中按權益享有的所屬企業的凈利潤與凈資產不得超過上市公司合并報表凈利潤與凈資產的50%與30%;上市公司及所屬企業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關聯人員持有所屬企業的股份,不得超過所屬企業到境外上市前總股本的10%。 業內人士分析,證監會這樣規定,顯然是希望防止上市公司通過分拆上市掏空公司。 鏈接 分拆上市成“時尚” 早在2002年年底,分拆上市就在A股上市公司中開始流行。江西水泥的參股公司寶德科技在香港聯交所創業板上市。2003年,友誼股份控股子公司聯華超市也在香港主板成功上市。目前,有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正在準備分拆上市。南紡股份的控股子公司朗詩股份擬申請在香港聯交所創業板上市,TCL集團擬將其控股子公司TCL移 動的電話業務進行整合并在香港上市,杭鋼股份的控股子公司紫光環保擬申請在香港聯交所創業板發行股票。記者 曾子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