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成本低 近兩月已有24家上市公司“吃黃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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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1日 10:19 新華網 | ||||||||||
新華網上海8月1日電(季明 李耀宗)最新統計顯示,在今年六七月間的44個交易日中,滬深兩地上市公司中受證監會立案調查和證交所公開譴責的次數高達26次,平均每兩天就有一家上市公司收到監管層出示的“黃牌”。 剔除同時受調查和譴責的因素,共有24家上市公司榜上有名。僅在7月,就先后有江蘇瓊花(資訊 行情 論壇)、托普軟件(資訊 行情 論壇)、伊利股份(資訊 行情 論壇)、深大
受到監管層警告的上市公司大多未對其違反證券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披露,這些行為包括推遲公布預虧,違規對外擔保,大股東占用資金等。其中涉及違規對外擔保的公司有12家之多,例如華冠科技(資訊 行情 論壇)股份有限公司在2003年4月為湘火炬(資訊 行情 論壇)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一筆期限為兩年的2億元人民幣貸款連帶責任擔保,但這筆重大關聯交易行為既沒有履行關聯交易的決策程序,也沒有按有關要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而大股東占用資金的極端例子非托普軟件莫屬,2003年10月至2004年4月間,托普軟件累計向關聯方提供資金共計13.96億元,占其2002年末審計凈資產的100.56%,換句話說,整個公司都被“掏空了”。 上市公司之所以敢于違規,違規后還不進行信息披露,根本原因在于違規成本太低。以在7月27日遭深交所公開譴責的岳陽恒立(資訊 行情 論壇)為例,此公司曾經于2003年3月、7月和今年1月三次因信息披露違規而受到深交所內部批評,但是公司卻仍然“未能吸取教訓、引以為戒、積極整改,仍繼續發生信息披露違規行為,情節惡劣。”可見,如果沒有進一步措施,單單譴責是很難有效果的。此間證券專家認為,要提高“公開譴責”和“立案調查”的實際作用,就必須通過限制上市公司增發、配股等再融資能力來提高其違規成本。同時,還要加強中介機構的責任,讓保薦人對上市公司的違規也承擔相應責任。此外,還可以把責任落實到人,讓被譴責的上市公司高官遭受物質和道義上的雙重懲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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