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廣傳媒捷足先登 首家“以股抵債方案”出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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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9日 12:54 經濟日報 | |||||||||
本報長沙7月28日電 記者羅霄報道 今日從湖南電廣傳媒(資訊 行情 論壇)股份有限公司傳出消息,國務院國資委、中國證監會批準了該公司董事會關于控股股東“以股抵債”的報告,即其控股股東湖南廣播電視產業中心擬以所持股份來抵償對公司的5億多元債務本息的方案。至此,電廣傳媒率先在中國證券市場實現了“以股抵債”的金融創新。 湖南電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東為湖南廣播電視產業中心,共持有該公司1.
此兩項合計為53926.03萬元,這也即“以股抵債”的債務總額。 2004年上半年,電廣傳媒的每股凈資產為7.12元。而此次招商證券和中發國際對其進行的價值評估,確定“以股抵債”的股份價格為7.15元/股,抵債股份數量為7542.1022萬股,以股抵債價格為含權價格,與抵債股份相關的所有未分配利潤、資本公積及其他利益均已包含在抵債股份價格之中。這些股份將在“以股抵債”方案經國資委批準、電廣傳媒股東大會通過并報中國證監會核準后撤銷。核銷時,將按公司每股凈資產的現有結構依次沖減股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每股價格7.15元高于每股凈資產7.123元的部分沖減未分配利潤。 有專家分析,電廣傳媒之所以會成為首家“以股抵債”的試點企業,很大程度上與該股的凈資產高,股價接近凈資產有關。因為具有這樣的優勢,大股東與中小股東在股份回購方面的定價分歧小,方案容易獲得股東大會通過。 從目前情況來看,“以股抵債”都是在大股東不影響其控股地位的前提下進行的。這其中最重要的問題就是股價的計算。抵股價的原則應該是不低于公司的每股凈資產,如果價格低于這個數字,就會出現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的問題。另外,在何種條件下才能實施“以股抵債”?業內人士認為,清欠還是應該以收回現金為主要目的,“以股抵債”只能作為上市公司清欠的第三道程序。在沒有現金回籠的情況下,可用上市公司所需要的大股東的優質資產來抵債。而在大股東一無現金、二無上市公司所需要的優質資產的前提下,第三步才能實施“以股抵債”。還有如何妥善解決凈資產值為負數的上市公司大股東的“以股抵債”問題。這也是在實施“以股抵債”過程中所必須面對與解決的問題。 針對“以股抵債”的試點問題,中國證監會、國務院國資委規定:在確定“以股抵債”的價格時,要在中介機構專業意見的基礎上,合理形成以股抵債價格。“以股抵債”的定價基礎,不同于上市公司控制權轉讓或者一般股權轉讓,應當考慮糾正侵占過錯的特殊性,充分體現保護社會公眾投資者及其利益相關者合法權益的原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考公司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獨立財務顧問報告和以股抵債股份估值報告,合理確定價格,最終由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作者:羅霄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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