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板風險特別揭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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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15日 17:10 《中國財富》雜志 | |||||||||
本著對投資者負責的心理,《中國財富》在采訪每一位專家及業內人士之時,都特意請他們幫助投資者解釋中小企業板可能具有的風險,專家們也都極其認真地思考、并回答了《中國財富》。 (當《中國財富》問道:“中小企業相對于主板,可能有更多一些民營的企業,甚至股權可能集中在某個人或者幾個人手中,這種情況,企業操縱股價的動機會不會更強烈一些
劉紀鵬:我最近寫了幾篇文章,我非常反對民營企業的一股獨大。 第一個原因就是一股獨大導致社會財富的掠奪,因為現在一個指標就造就一個首富。說他們占有50%以上的股數,他們持有的原始股的價格很低,而流通股東這邊又都是以20、30倍的市盈率買入的。甚至像用友那樣一度達到65倍的市盈率,36塊的價格,其中35塊錢都進入到整個公司的資本公積金里,發行3000萬股,這就將近10個億了。這10個億的75%就自然合法地被這些大股東拿走。這就是財富的掠奪。我昨天還在呼吁這個問題。 第二個原因,他們的風險太大,民營企業的一股獨大不像國有企業,國有企業有黨、計委,還能監督,民營企業都是夫妻店、父子店、家族店,一個人說了算,這種關聯交易就會導致一會兒啤酒花,一會兒億安科技,一會兒誠成文化,拓普軟件、達爾曼全都來了。最近連續8個上市公司老總失蹤,都是這些民營企業。民營企業老總的突然失蹤是跟他們的一股獨大相連的。這個問題必須盡快解決。問我中小企業板的人,你是第一個看到這么深刻問題的人。我給上頭寫過報告,希望把民營企業第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壓到20%下,我們要培育第二代建立了現代民營公司制度的民營企業上市,絕不能沿襲一股獨大。 (爾后,《中國財富》進一步確認:“所以現在民營企業的股權結構實際上是中小企業板所面臨的一種風險?”) 劉紀鵬:一種特別大的風險,而且是特別大的瑕疵。我多次呼吁,中小企業板上市的第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一定要降到20%以下。我還提出建立終極所有人制度。我最后要研究民營企業終極所有人是誰,不能把股份給兒子或妻子就蒙混過關了。必須公布第二大股東和第一大股東是什么關系,關聯交易在法律界定上是非常清晰的。 結束采訪之前,劉紀鵬一再強調,要《中國財富》重點提醒投資者:當前中小企業板存在的最大問題,劉紀鵬認為,是它遺傳了國有企業一股獨大的弊端,而這種弊端比國有企業的經營風險更大,這是中小企業板目前存在的最大風險。提醒投資人注意。 吳曉求:中小企業板的風險跟主板是一樣的。標準都沒變化,股權結構、信息披露都一樣,同樣也不是全流通。不能因為是民營控股,比如用友,2500萬,你不能說它風險就比別的大。從邏輯上說是不成立的。風險來自于規則和制度設計,而不是來自于大小。主板上有什么風險這個板上就有什么風險,主板上說非流通股股東侵蝕流通股股東的利益,中小企業板也會出現這個狀況。因為制度沒有變化。 張衛星: 特別針對《中國財富》問及的一些中小投資者的“中小企業板肯定有的賺,要盡早進場,賺上一把就跑”的想法,張衛星表示了強烈的擔憂:“這個市場就像是啤酒,大部分實體已經以高溢價的方式被人吞掉了,如果非要在那個泡沫上面撈一小瓢,撈不好就沉下去了,這是非常危險的!”而且,現在已經有幾千萬的投資者進去了,只要這些股票發行出去了,就說明總是有投資者投資于其中。 華夏證券研究所:中小企業板未來可能發生的問題主要是以下幾方面: 一、 控股股東通過高比例分紅從上市公司套現 由于中小企業板不能實現全流通,因此中小企業的投資者獲得收益的一個合法渠道就是分紅,而分紅對于上市前股權分散的中小企業而言,可能沒有太大意義。因為分來分去都是企業幾個有限股東的錢,或者說高比例分紅可能影響到企業進一步發展的資金需求。但如果成為一個股權分散的公眾公司,立刻會發生變化:第一、控股股東立刻擁有了大量的來自其他中小股東的現金,同時具有對這些現金的支配權;第二、公司分紅的資金事實上不再來自原來有限的股東,且至少不會因為分紅馬上導致公司發展的資金短缺。因此,在這樣一種無法通過變賣股權套現的情況下,選擇高比例分紅成為一個實際而可行的選擇,那么招股章程披露的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可能在不遠的將來成為泡影。比如2004年在主板上市的威通股份就通過非流通股獲得超額分紅。 二、股權轉讓可能在中小企業板變得頻繁 中小企業板市場的設立,使得很多達到滬深上市標準的企業有了更快的出口,即使是一個不能全流通的市場,上市公司的股權價值也是遠遠高于非上市公司。所以,企業進入中小企業板成為公眾公司就意味著原有股權的巨大增值,本身就增加了原有股東出讓股權的意愿。另外,由于存在中小企業市場向創業板市場過渡的長期預期,中小企業板市場的股權轉讓次數或交易頻率可能會高于現有深滬市場。盡管股權轉讓無可厚非,但如果購買股權不是為了購買企業,不是為了經營和管理企業的權利,而是為了股權交易過程中的增值,那么這種股權轉讓對企業的正常經營有百害而無一利,這就像購買土地不是為了蓋房子,而是為了以更高價格賣出去一樣,這顯然不利于中小企業的持續穩定經營。 三、控股股東可能通過股權質押貸款的方式套現 企業進入中小企業板后,一方面股權獲得了升值,另一方面股權流動性獲得了改善,所以,其利用股權質押的貸款方式進一步獲得資金或進行套現就成為可能。事實上,在滬深市場上大股東利用股權質押進行融資的例子比比皆是。大股東通過股權質押進行融資的直接后果有二:第一,直接導致公司資產負債率的提高,增加公司經營風險;第二,股權質押如屬于套現行為,不還錢將導致股權被銀行凍結直至拍賣,股東的不穩定將直接影響公司的經營。這對于成功上市的民營企業顯然具有很大的誘惑力,而中小企業板中存在相當部分的中小型民營企業,因此,發生這種事情的機率就會更高。 中國科技證券:一股獨大的問題,會造成惡意圈錢。而如果實現全流通,則對股東的套現行為會有一定的控制作用。另外,中小企業板現有規定的兩個不變,使其與主板沒有本質區別,因此,主板市場存在的諸多問題,中小企業板都會存在。由于上市公司惡意炒作和聯合坐莊的問題,在主板上存在著很大的信用危機。而這些會在中小企業板被放大,在現有法規不變,上市的程序標準不變的情況下,通過交易制度上的某些變革來控制風險,無異于隔靴搔癢。雖然也聽到進一步加強嚴格監管的說法,但卻沒有很好的制度依據,嚴格監管的力度值得懷疑。在1999年《證券法》推出以后,2000年仍有東方電子、億安科技等事件爆出,可見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的問題,比法規的缺位問題要更嚴重。 另外、因為目前為止,這些小企業都是在自己非常細分的市場里占有很高壟斷地位的企業,很少會有券商愿意出一個人來詳細研究這個行業,這造成行業的透明度降低,更便于炒作,從而更增加了投資風險。 從另一種方向看 20年前,耶魯大學的諾貝爾獎獲得者托賓,在著名的中國經濟“巴山輪會議”上,一方面竭力主張對中國企業進行公司化改造,另一方面建議中國在20年內不要開辦股票市場。 20年后,從吳敬璉的“賭場”論到張衛星的“炸彈”學,中國股市從來都是輿論的焦點。從這些聲音當中,從這些人的眼中,除了責難置疑我們還看見了期望。 中小企業板也好,主板也罷,在中國成為世界的淘金場時,在種種利好和利空的消息面前,中國的企業需要良性的融資渠道。中國的股民需要規范的游戲規則。但愿在喧囂的輿論之后是理性的思考和建設性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