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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智案法官曲楓:“錯和對都是每個人內心深處的標準”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05日 16:41 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記者 汪恭彬 上海報道

  5月31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王棟和宏智科技再次對簿公堂。

  3月16日,王棟向福州中院起訴宏智科技確認股東大會決議效力一案。4月17日、18日,福州中院公開審理了此案,并于4月30日做出判決:確認2004年1月11日由王棟、黃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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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主持召開的宏智科技股東大會所產生的決議均無效;由2003年6月25日選舉的黃曼民等人組成的董事會繼續行使對宏智科技的法定職權。

  隨后,王棟和宏智科技雙方均向省高院提起上訴。ST宏智(資訊 行情 論壇)(600503.SH)在5月26日的公告中披露了王棟提起上訴的事實,但“遺漏”了黃曼民也上訴的實情。

  6月1日,記者電話采訪了福州中院宏智科技股東大會效力一案的審判長曲楓。

  上訴是他們的權利

  《21世紀》:王棟和黃曼民雙方都提起上訴,這是為什么?

  曲楓:不知道他們為什么要上訴,但按照法律的規定,都有上訴權。

  《21世紀》:本報咨詢了一些律師,他們說福州中院確認的法律事實是相當充分的,但在判決時對適用法律的理解有偏差。有專家認為,根據公司法和民商法的立法本意,當股東和董事會利益發生沖突的時候,應該是保護股東的利益。您怎么看這個問題?

  曲楓:按照法律進行判決,中院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各個律師有不同的角度來理解。從我的角度來判這個案子,和律師的想法沒有關聯。

  《21世紀》:據本報調查所知,黃曼民方董事會實際是缺位的。在宏智科技董事會決議文件中,只有黃曼民和楊云的簽字,其他董事均由他們代簽。而這個董事會并不持有上市公司股權,您覺得他們能代表股東利益嗎?

  曲楓:法律賦予董事會和經營層的權利,那么這個權利就是針對所有股東的,而不是單一的股東,更不是王棟一個人。如果王棟認為公司的經營行為不符合他的胃口,但這未必不符合其他股東的胃口。

  《21世紀》:那他符合哪些股東的胃口?

  曲楓:別套我了。我推定你那邊放了一臺錄音機。

  《21世紀》:您覺得高院將于何時做出判決?

  曲楓:應該很快判決下來。因為這個公司拖不起。

  不能判斷孰對孰錯

  《21世紀》:據本報掌握的資料,黃曼民方董事會最近正在忙著轉讓公司的合同和處置資產。而在稍前的3月17日,福州中院已經對宏智科技的公章、營業執照實施了保全。那么,中院為什么還支持黃曼民這么做?

  曲楓:你了解的情況不對,沒有這回事。只有當他們采取不正當手段損害公司的利益時,法院才能限制他們使用公章。這里面有一個基本問題,王棟和公司之間是股東和公司的關系,公司的經營活動,股東以什么方式參與?他不是董事長,又不是經營層,他有多少發言權?

  《21世紀》:怎樣才叫不正當使用?

  曲楓:你可以請教公司,也可以問王棟。

  《21世紀》:按照您的理解,黃曼民轉讓合同、賣資產,不會損害公司利益嗎?

  曲楓:不能這么說。我們認為,公司經營層只要是經營活動,這是公司的權利。目的是不損害員工、公司和股東的利益。其他經營活動,不能干預,由他們董事會、經營層決定,畢竟公司是民事主體。

  《21世紀》:截至5月22日,宏智科技技術人員的流失率達98%以上,員工總數流失率達90%以上。5月底,李少林已經向公司提交議案,要求召開股東大會并改選董事會和監事會。黃曼民退出董事會是遲早的事情。在這種情況下,黃曼民急于處置公司資產,這樣下去,公司就只有一個空殼了。怎么判斷這是否是正常的經營行為?

  曲楓:不知道怎么判斷,你搞經濟的記者應該知道判斷。公司只有殼?我怎么覺得公司還有。

  《21世紀》:那怎么判斷黃曼民和王棟的是與非?

  曲楓:王棟是公司股東,他認為公司經營方式不符合他的方式,他可以行使股東權利。但萬一他放棄了這種權利,比如,去年王棟提起董事會人選,并選擇黃曼民擔任董事長,法律就賦予了董事會的權利。

  他當時可以這么做,現在也可以這么做。很難判斷誰對誰錯,錯和對都是每個人內心深處的標準,是自己衡量好壞的標準。但是,我們法官只有唯一的標準,就是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哪怕是他錯了,但他有權力,這也是合法的,但無法判斷對和錯。

  不提深層次問題

  《21世紀》:我采訪過很多股東,他們都表示這個董事會已經不能代表全體股東的利益了。而公司業績下滑,董事會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曲楓:這可都是你說的。我建議你去采訪公司的員工。宏智科技是人力資源型的公司,人走了,等于財產就沒了。誰把這些人挖走了,是什么原因,什么方法將這些人才挖走了,這才是公司最大的損害。

  《21世紀》:我采訪過很多公司離職的員工,他們普遍對黃曼民方董事會表示失望。

  曲楓:是吧?

  《21世紀》:可惜黃曼民現在不接聽我的電話。

  曲楓:那我可以理解,他可能有他的顧忌吧。(幾秒鐘后,曲楓又加了一句)這是我猜想的。

  《21世紀》:5月26日的公告說,黃曼民以王棟上訴和不移交財務資料為由拒絕召開年度股東大會,導致公司7月1日開始停牌。這樣做,對中小股東利益,似乎不太保護吧?

  曲楓:他有這么做嗎?這個應該由證監會來,這是行政機關的管轄范圍。實際上,這個公司很多深層次的問題,是你們記者都沒有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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