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審核新要求出臺 老股東獨食新股東買單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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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24日 12:03 廣州日報大洋網 | |||||||||
不讓不老實的人多占便宜多圈錢 老股東獨食新股東買單?難!
本報訊 上市前把公司裝扮成“靚女”形象,上市后先是通過“不分配、不轉贈”議案,再向老股東分配上市前利潤,這種老股東獨食而新股東買單現象,一直令廣大股民痛恨。中國證監會日前頒布的《股票發行審核標準備忘錄第17號———關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募集資金的審核要求》,卻實實在在地讓大家心里踏實了許多。 據了解,該文件要求,上市公司通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籌資額不得超過其申請文件提交發審會表決前一年末經審計的、扣除由發行前股東單獨享有的滾存未分配利潤后凈資產值的兩倍;公司向發行前股東分配股票股利,應在發行前履行相關手續,完成工商登記變更;招股說明書首頁應對滾存未分配利潤中由發行前股東單獨享有的金額進行特別提示,并在“發行定價及股利分配政策”章節中披露上市后由發行前股東單獨享有的滾存未分配利潤的派發計劃。 從“靚女”到“餓狼” 說起老股東獨食新股東買單現象,不能不說某上市股份公司。記者發現,公司自成立到上市前,不曾進行過利潤分配,非流通股股東們勒緊褲帶過日子,說是“靚女”也當之無愧。但一上市,非流通股股東們個個卻如“餓狼”一般巧施連環計,先是由大股東提出“不分紅、不轉贈”的預案提交董事會通過,接著又由另外8家非流通股股東提出每股派現1.10元的臨時提案,一起提供給股東大會表決并得以通過。而由于流通股是今年2月16日發行的,所以流通股股東也就不能參加分配,流通股股東募集的資金就這樣被非流通股股東“獨食”了。 一位正處于上市輔導期的公司董秘認為,該公司的做法無異于“殺雞取卵”,最終也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記者發現,該公司每股派現1.10元的分配方案,對于這些非流通股股東來說,回報率達到了110%。也就是說,該公司剛一上市,其非流通股股東們便收回了自己當初的投資。而類似現象,在股市并不少見。 履行分類表決制度是關鍵 不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認為,盡管證監會的文件讓我們的心放寬了一些,但履行分類表決制度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因為證監會在上述文件中同時還規定,公司向發行前股東分配股票紅利,應在發行前履行相關手續,完成工商登記變更;招股說明書首頁應對滾存未分配利潤中由發行前股東單獨享有的金額進行特別提示,并在“定價及股利分配政策”章節中披露上市后由發行前股東單獨享有的滾存未分配利潤的派發計劃。前者似乎是說:誰得利誰買單,別推給他人;而后者則是讓新股東買單也行,只是得讓別人買個明白,他認為,兩層意思自相矛盾:既然新股東為老股東買單也就是流通股東為非流通股東買單,那么,就得履行分類表決制度,也讓流通股東有選擇買單或不買單的權利。(記者 李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