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雪“國分券”秘笈:大連證券24億虛假國債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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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01日 10:03 21世紀經濟報道 | ||||||||||
如果世事可以重來,徐長國不會選擇去海口。 今年3月下旬,在大連國際機場登上飛往海口的飛機前,這位大連證券財務部經理接到朋友的電話。對方開玩笑說,你不會一去不回吧?徐談笑風生,并堅定不移地說:“不會!”
但這個玩笑一語成讖。3月29日,徐被海口市檢察院批準逮捕,關進了海口市第一看守所——此前徐堅信,此行只是配合海口市司法部門做調查。 徐并不是大連證券第一個被捕的人,也不是最后一個。在徐之前和之后,大連證券從董事長、總經理到各營業部經理,已有十多人鋃鐺入獄。 4月下旬,海口市檢察院正式向法院起訴12名大連證券中高層,雖然這些人涉嫌犯罪的方式不一,但他們都寄生在一個共同的組織——大連證券。 2002年9月7日,大連證券被停業整頓,至2003年4月5日關閉,成為我國第一家被取消業務許可并被關閉的證券公司。大連證券的命運至此結束,還沒結束的是與它糾纏在一起的人們。 2004年4月29日,記者到達位于大連市人民路人壽大廈25層的大連證券總部,一名保安坐在接待臺里面,樓層的大部分房間關閉。 旁邊的墻上貼著一份大連市中級法院的公告,稱在大連證券清算期間,任何人不得破壞相關賬簿。公告落款的時間是2003年6月25日。 來自海口市中級法院的消息說,轟動一時的大連證券案“五一”后將開庭審理。這個曾經外表華麗的蓋子揭開后,呈現在世人面前的,將是怎樣一個又一個的窟窿? 24億虛假國債 第一個窟窿有24億元之大。始于一個名為石雪的上海人。 1996年,海南華銀國際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南華銀”)入主大連證券,之后,迅速增資擴股。 操作者是海南華銀北方負責人石雪。另一名直接參與者是馬振宇,當時為海南華銀的一名部門經理。案發后,馬出逃,至今音訊全無。 1996年9月,石雪主政大連證券,1998年5月初,人民銀行總行正式任命石雪為海南華銀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長,但是前提是石雪須先辭去在大連證券的董事長職務。直至2001年11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公告,對海南華銀實施停業整頓之時,石雪也并未退出大連證券,海南華銀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長也未作變更。 石雪在位期間,在其組織、策劃下,大連證券利用自制的虛假憑證,以承諾還本付息為誘餌,向社會銷售虛假國債,大量非法吸收社會公眾存款。 發國債是證券公司的一項代理業務。不同的是,大連證券膽子特大,發的是假債。 大連證券內設的國債部成了組織中心。這個部門按石雪的授意確定虛假國債的銷售額度、利率及期限,并組織銷售。至1999年9月,國債部被撤銷,代之負責的是財務部。而大連證券旗下的解放街營業部、瓦房店營業部及中山路服務部具體負責銷售。 據公安部門調查,大連證券先后非法印制了19萬份“有價證券代保管憑證”及“國債收款憑證”,用于向社會銷售虛假國債。 自1997年10月1日至2002年4月30日,在不到5年的時間里,大連證券共發行虛假國債243495.31萬元。這個龐大的數字具體的構成是,解放街營業部銷售168480萬元,瓦房店營業部銷售38302.58萬元,中山路服務部銷售36712.73萬元。 這24億多的虛假國債分攤到個人頭上的話,2000年11月至2002年4月任大連證券總經理的呂嘉賣了8億多元。 呂嘉1952年出生,大連市人。這個只有大專文憑的女人加盟大連證券前,在大連人民銀行任職,官至會計處處長,之后到大連光大銀行任副行長。 關于呂到大連證券的一個說法是,光大銀行與海南華銀有一筆業務往來,很長時間海南華銀沒能還款,呂當時負責這筆業務。后來此事爆出,呂在光大呆不下去,石雪收留了她。 大連證券的一名原中層說,呂任大連證券總經理期間,常常早到晚歸,工作敬業,為人謹慎,但魄力不足。2002年3月,董事長石雪出事后,呂并沒能扭轉大連證券的頹勢,半年后,大連證券即被停業整頓。 但呂的親屬說,呂到大連證券時,公司已積重難返,況且,石雪在大連證券是一言堂,說一不二,呂只是執行石雪的旨意罷了。 呂到大連證券時,從光大帶來了一個人——李智。這個1970年出生的年輕人,頭禿,顯得老相。到大連證券后任副總會計師,在他任職的1年時間里,賣出了6億多元的虛假國債。 前文所說的徐長國此次被檢察院起訴的罪名,也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998年左右從部隊復員后,到大連證券任職。 根據公安部門的核查,大連證券發行的24億多的虛假國債,目前還有7.77億元尚未兌付。這是大連證券的一大窟窿,而另一個大洞也與國債有關。 2.5億合同詐騙 1991年4月18日,中國曉峰技術設備公司(以下簡稱“曉峰公司”)與大連證券簽訂了《國債認購與托管協議》,雙方約定由曉峰公司出資2.5億元,存入大連證券中山路服務部的資金賬戶內,用于購買國債,期限為一年,且收益率不低于2.25%。 這單生意是石雪談定的,并由大連證券中山路服務部經理田明珠具體負責。據熟悉田明珠的人介紹,田是大連市某商業銀行董事長的女婿。1999年到大連證券前,田是大連華信信托的一名中層。 在大連證券發行虛假國債過程中,田所領導的中山路服務部賣得不少。這一次,石雪讓他干的事也與國債相關。 2001年4月23日,曉峰公司的錢到賬后,石雪并未按協議用這錢購買國債,而是先將其中的500萬元通過大連盈正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匯至甘肅中誠理財顧問有限公司,后將剩下的2.45億元匯到大連證券北京聯絡處。 匯到甘肅的錢的用途不得而知,而另外的錢公安部門倒是查清了用處:12620萬元購買了兆龍飯店的股權和興隆物業的資產;8972萬元購買了豐合大廈和裝修工程;2000萬元用于新華證券北京朝外大街證券營業部炒股;500萬元通過北京豐合興業集團電匯至甘肅中誠理財顧問有限公司,用于注冊公司和炒股;其余款項被提現、兌換美元,用于北京東直門天海房地產項目的拆遷工程、香港炒股及石雪的北京天平公司購車。 石雪的行為引起了曉峰公司的注意,該公司于當年5月份,派人到大連證券查問國債購買情況。石雪為隱瞞事實,授意田明珠向曉峰公司提供虛假的購買國債交易單。田照石雪的指示,偽造了兩份國債買賣交易單給曉峰公司。 大連證券一案爆發后,曉峰公司向相關部門報了案。 2003年11月18日,田明珠被逮捕。田在此次的起訴中,一身涉嫌兩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合同詐騙。 這只是大連證券窩案的冰山之一角。 14億金融憑證詐騙 1996年石雪擔任大連證券董事長后,多次從大連證券拆借資金給海南華銀,海南華銀無力償還,形成了巨額債務。 2000年初,有消息傳出,人民銀行對信托公司進行清理整頓時,將優先清償個人債務。石雪得知消息后,便策劃將大連證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部分債務,轉化為海南華銀委托大連證券發售國債而海南華銀無力兌付的假象,將機構債務轉化為個人債務。 這種虛假的分銷國債的方法,被石雪私下命名為銷售“國分券”。 在石的安排下,大連證券的財務經理徐長國,從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名單中打印出了32260萬元明細賬,作為海南華銀委托大連證券發售“國分券”形成的個人債務。 之后,大連證券偽造了3份與海南華銀“國分券委托代售協議”,并將時間倒簽至1996和1997年。 2001年11月,石雪指派大連證券的總稽核楊克佳和李智、徐長國負責核算“國分券”數額工作。 經公安部門調查,后兩人私刻了7枚“海南華銀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國債代辦專用章”,并按石雪與楊克佳的要求,組織員工在大連證券對外賣券的憑證上加蓋此章,制造為海南華銀銷售“國分券”的假象。 同時,石雪多次指使上述三人篡改大連證券會計賬目,通過倒賬等手段把海南華銀與大連證券之間的機構債務做平,只體現海南華銀銷售“國分券”的個人債務。 2002年1月9日,人民銀行總行在北京召開有六家金融機構參加的會議上,大連證券匯報了與海南華銀“國分債”債務情況,并將偽造的報表、“國分券”樣式及“海南華銀代辦章”上報給人民銀行。 會后一個月,人民銀行沈陽大區行及人民銀行大連市分行的相關負責人,到大連證券現場核查海南華銀委托發售“國分券”情況。隨后,大連證券多次向人民銀行總行遞交緊急報告,希望人民銀行兌付其代海南華銀發行的國債。 但石雪的如意算盤并未得逞——人民銀行總行發現了其中的破綻。據一位參與辦案的人透露,人民銀行之前準備兌付其資金了,只是發現數額太大,再核查時發現了問題。 公安部門的數據顯示,大連證券偽造了3份與海南華銀的“代售協議”,偽造“國分券”16500筆,總金額44330.6萬元。 這只是這起金融憑證詐騙案的一個部分。同樣的手法被用于新華證券、河北證券秦皇島營業部、錦州證券和無錫市商業銀行天湖支行。 1991年以來,海南華銀向上述機構拆借了大量資金,至今未償還的債務達十多億。1998年海南華銀停業整頓后,幾家機構多次要求歸還資金。 2001年11月,石雪在北京豐合大廈召開會議,包括大連證券在內的幾家債權機構的代表參加了會議。 正是在此次會議上,石雪聲稱,海南華銀已將與這些單位的債務以個人債務的形式上報了人民銀行總行。石并要求各單位把“國分券”相關的劃款單、憑證等材料準備好,以備人民銀行的核查。 后來的相關資料顯示,海南華銀與上述單位共偽造了140876.4萬元的個人債務,除了大連證券的4.4億多的債務外,其它單位的債務近10億元。 在這其中,有一個人起了很大的作用——韓婕。1961年出生的韓是北京市人,具有碩士文憑,曾是石雪在交通銀行北京市分行的同事,石雪在海南華銀風生水起后,將其召至麾下,任海南華銀北京方面的財務部經理。 2003年4月,韓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海南省公安廳監視居住,同年10月,因涉嫌金融憑證詐騙被逮捕。 在多方被牽涉金融憑證詐騙一案中,韓按石雪的指使,聯系大連證券、新華證券及其他四家單位,與它們簽訂虛假代售國債協議、授意上述單位偽造印章,并向有關人員傳授偽造憑證、篡改會計賬目和報表的要點。 海口市檢察院的起訴書顯示,從2000年5月開始,韓婕在海南華銀的《金融信托、租賃公司個人債務月計表》的“代人理財”科目中,陸續增加進大連證券、新華證券等6家單位的個人債務的數額,并將報表上報人民銀行海南省分行。 新華證券的另一死因 2003年12月5日,新華證券因違規經營被撤銷。 關于其倒閉的原因已為人們所略知,但其中的內容眾說紛紜。隨著大連證券案逐漸浮出水面,新華證券的面罩開始被掀開一角。 根據2000年12月14日證監機構字【2000】284號文《關于核準長春證券有限公司增資擴股并更名的批復》,新華證券是在原長春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的基礎上,通過收購兼并原重慶新華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及江蘇聯合信托投資公司所屬十四家證券營業部并經增資擴股更名而來。 變更股東結構之前,海南華銀持有其40%的股權。1998年底,新華證券挪用了12000萬元,代海南華銀償還長春一汽財務公司的債務。同年12月,新華證券拆借500萬元給海南華銀。 1999年初,海南華銀轉讓了其股權,所得款項5500萬元償還了新華證券的部分債務,剩下的7000萬元債務,海南華銀無力償還。 2001年下半年,石雪打電話給新華證券副總經理張洪彪,稱已經將欠新華證券的7000萬元機構債務以個人債務名義上報人民銀行總行。 如向其他機構宣稱的那樣,石雪強調只有把機構債務以“國分券”的形式轉化為個人債務,才能利用海南華銀停業整頓的機會,騙取人民銀行兌付的資金來清償雙方債務。 在張洪彪的安排下,新華證券找人私刻了兩枚“海南華銀代辦點印章”,印制了大量的國債券代保管憑證。 至2002年初,當得知人民銀行只兌付10萬元以下的個人債務后,新華證券迅速組織人馬,再次偽造一批“國分券”,把憑證金額全部調整到10萬元以下。 根據辦案機關的統計,新華證券共偽造“國分券”1498筆,總金額達8561.45萬元。 有知情人士透露,正是在辦理大連證券一案中,發現了新華證券違規操作的內容,其加速了新華證券的夭折。 大連證券的垮臺牽出了一大批機構及個人,而被石雪拉入這個圈子的人也將一一被審判。 雖然海口市檢察院的這次起訴中沒有石雪,但來自司法機關的消息說,被另案處理的石雪一案不久也將移交法院。 而石雪背后,是資本市場上風云一時的海南華銀,大連證券窩案只不過是打開了一個口子,往里望去,黑隆隆的前方是一條不歸路,一大批人還將倒在路上。 本報記者 符定偉 大連、海口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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