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海峰“涉嫌挪用資金”真相:無力讓春都再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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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28日 16:51 21世紀經濟報道 | ||||||||||
本報記者 程東升 廣州報道 4月23日,ST春都(資訊 行情 論壇)公告稱,公司董事長劉海峰因“涉嫌挪用資金罪”被河南洛陽市公安局依法逮捕,目前被羈押在洛陽市看守所。 公司董事會秘書在接受本報記者的采訪時稱,目前公司尚不清楚劉海峰“涉嫌挪用
而河南洛陽當地的知情人士就向記者講述了其所知道的劉海峰在資金上騰挪的細節。 假委托理財之手 據知情人士透露,當初華美科技收購ST春都6000萬股股權的6660元資金,并不是鄭州華美科技或西安海拓普集團自有的,其實是由西安海拓普集團出面融得的資金。因此,在華美科技順利入主ST春都之后,劉海峰就計劃用上市公司的資金去還上海拓普集團借來的錢。而從上市公司轉移資金的方式就是委托理財。 2003年8月20日,ST春都董事會議審議通過與新華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華信托”)簽定的《資金信托合同》,該合同約定“公司用閑置自有資金4500萬元委托新華信托進行資金管理,委托期限為半年。” 知情人士稱,在委托新華信托進行資金管理問題上,公司第二大股東河南省建設投資公司當時就有異議,并專門向劉海峰發了一份書面意見表示反對,但劉“一意孤行”。 由于第二大股東河南省建設投資公司的干涉,2004年1月13日,新華信托先期支付了500萬元,其余4000萬元根據合同于2004年2月25日按期收回。該項委托理財投資還包括了投資收益100萬元。 而根據知情人士提供的說法,這4500萬元的委托理財,實際上只有部分是從新華信托帳上過了一下而已,實際上已經被挪用去還西安海拓普的借款。 2004年2月27日,ST春都董事會發布公告,稱該筆資金已經全部到帳。但4月14日,公司又公告稱該筆資金實際上“被海拓普集團及其關聯企業占用4100萬元”。 ST春都董事會公告稱,2004年3月30日,鄭州華美科技有限公司于作出《承債承諾書》,對西安海拓普(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聯企業占用公司資金4100萬元承擔還款義務。4月8日,海拓普集團將這4100萬元債務轉移給鄭州華美。 此后,洛陽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受讓了這4100萬元的債權,向ST春都支付了4100萬元現金。 分析人士認為,ST春都董事會在這4500萬元資金問題上的公告內容前后矛盾,而且債權會由西安海拓普轉給鄭州華美,半路里又殺出一個洛陽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要來替鄭州華美還債,合理的解釋是,洛陽市有關部門在發現劉海峰挪用資金后,將這筆債權公開并轉回了洛陽,并安排洛陽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出面頂了這筆債,以免對上市公司造成影響。 此外,還有消息稱,劉海峰亦挪用了洛陽華美生物工程公司在中國工商銀行洛陽分行的1000萬元貸款,以及出售設備所得的600萬元現金、近千萬元打到西安去的貨款。 如果上述資金占用全部屬實,總計將近七千萬元。這還不包括2003年海拓普集團先后向ST春都借款1282萬元,鄭州華美向ST春都借款180萬元。 據透露,劉海峰將這些資金轉移到西安后,主要用于歸還此前為收購ST春都股份所借的6000萬元資金。 ST春都董秘4月26日接受本報電話采訪時表示,對劉海峰挪用“1000萬元貸款”,“出售設備所得的600萬元現金”,“近千萬元打到西安去的貨款”不能確定。 巨額負債風險 截止2004年3月底,ST春都在中行洛陽分行的貸款總額已達5400萬元,2001年第三季度,ST春都開始欠息,目前欠息額已達1439萬元。 據了解,ST春都在中行洛陽分行的貸款分別由洛陽巨龍通信設備集團有限公司擔保4900萬元、洛陽軸承集團有限公司擔保2000萬元。這兩個公司均是中行洛陽分行的授信企業,截止3月末,巨龍公司在中行洛陽分行授信余額14930萬元、洛軸集團在中行洛陽分行授信余額14800萬元。 巨龍公司目前經營困難,舉步唯艱,到期貸款主要靠債務重組保持正常,已無足額償還貸款的能力。洛軸和春都原為互保單位,隨著春都資信的不斷降低,洛軸的貸款不再由春都提供擔保。目前,春都沒有為洛軸的貸款擔保。 洛軸集團由于為春都企業提供擔保,存款曾經被其他銀行扣劃,洛軸集團對此怨氣沖天。中行洛陽分行在向洛軸集團發送催收貸款通知書時,洛軸拒絕簽字蓋章,只有靠公證送達保證訴訟時效。 有消息指,ST春都負債總額已達9800萬元,但該數字沒有被ST春都董事會秘書證實。 中行洛陽分行的調查顯示,ST春都得到的現金,“受到層層保護,一度曾轉移到外地。除必須的生產用款外,多余的資金大多存放在外地”,逃避中行洛陽分行的監管,致使該行無法強行扣款用于還貸還息。 “ST春都的生產經營仍無好轉的跡象,依然處于虧損狀態,靠正常的生產經營根本不可能歸還銀行貸款。”中行洛陽分行這樣判斷。 這是否也是導致劉海峰“挪用資金”的原因? 先禮后兵? “股權落地,我們還面臨著重鑄春都輝煌的重任。股權落地,只是為我們公司的發展構筑了一條‘高速路’。ST春都的輝煌再生只能靠我們胝手胼足的奮進!” 洛陽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很多職工至今還記得劉海峰這段精彩的說辭。那是2003年3月,春都股權轉讓獲得財政部批準,鄭州華美科技有限公司正式受讓洛陽春都集團有限責任公司6000萬國有法人股后,劉海峰在職工大會上的講話。 2002年5月起,劉海峰開始就任洛陽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裁。由于華美科技是西安海拓普?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海拓普實際上間接控制了ST春都。于是,劉海峰以6000萬元人民幣控制了市值4個多億的ST春都(縮水前市值9億)。 其實,當初選擇海拓普入主春都重組,洛陽市官方內部就有不同的聲音,部分官員認為海拓普沒有實力,玩不動。但最終,支持海拓普者占了上風。 劉海峰之所以贏得入主ST春都的機會,很大程度上在于其“創造性地”提出“內涵式的重組”概念,即“品牌、職工、主業、保殼”四個目標一個不能少的重組計劃。 內部人士透露,劉海峰被抓的直接原因“涉嫌挪用資金”,但更深層原因可能是洛陽市政府發現海拓普并沒有能力讓ST春都再生,將股份轉讓給它原來是個錯誤。洛陽市政府希望引入一家真正有實力,可以改變ST春都頹勢的公司,海拓普顯然已成為障礙。 另據透露,洛陽市政府曾經就退出ST春都與劉海峰協商過,但劉要價很高,洛陽市政府“只能采取其它措施,逼退劉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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