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托了之”埋隱患 樂電患上股權托管后遺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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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21日 17:28 證券時報 | |||||||||
□本報記者 華雪 廖繼鋒 今年一開年,中國證監會就發布了2004年1號令《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轉移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控股股東不得通過所謂的“股權托管”、“公司托管”等任何方式,違反法定程序,規避法律義務,變相轉讓上市公司控制權。《通知》說,“實踐表明,股權托管帶來的控制權轉移很不規范,原控股股東往往‘一托了之’,不再履行其控股股
似乎是為證監會1號令找一個教案,樂山電力(資訊 行情 論壇)股權之爭系列事件隨之爆發:滬深股市首例獨董聘請中介審計樂電一波三折;原訂于2月28日披露的年報因未獲董事會通過而“難產”;樂山電力董事長發布公開聲明,對中介調查發表質疑,暗示獨立董事“不獨立”;露露集團鐵了心要入主樂電,與樂山市政府的重組談判進行了一輪又一輪;有媒體透露,樂電還有多起違規擔保沒有披露……直到今天,樂山電力能否在下一個約定日4月27日披露年報仍然是一個未知數,這一切極大損傷了上至大股東樂山國資下到廣大投資者的利益。 綜觀“樂電事件”前前后后,在不透明、不規范的重組過程中,“股權托管”,“一托了之”是導致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極大損傷的根本所在。在對受托方缺乏有效制約、雙方權責不清、所有者缺位的情況下,管理主體長期嚴重“缺位”,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致使上市公司長期得不到合理經營,公司業績逐年下滑。本報記者前后幾赴樂山,采訪了多方人士證實,樂山電力患上的正是“股權托管”后遺癥。 一份沒有披露的協議 2001年10月10日,樂山電力第一大股東樂山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與四川省交大創新投資有限公司簽署《國家股股權轉讓合同》及《股權托管協議》。樂山市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將所持樂山電力國家股7315.3822萬股中的530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1.26%)協議轉讓給交大創新,每股轉讓價格1.58元,股權轉讓價款共計8374萬元。同時委托交大創新經營。 股權轉讓尚未履行就“一托了之”,為日后的糾紛埋下了隱患。 當時投資者并不知曉的是,與上述兩份協議同時簽署的還有一份《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樂山市商業銀行資產重組協議書》。協議書中第一條規定:樂電資產重組與商業銀行資產重組聯動同步推進。即乙方(交大創新)參與樂電資產重組的前提是控股并重組商業銀行,確保商業銀行穩定發展。樂山市商業銀行是樂山市政府控股的股份制銀行,總股本1.131億元,樂山市財政局持有3000萬股,為商業銀行第一大股東,占總股本的26.5%。“由于種種原因,商業銀行經營每況愈下,僅憑樂山市存量國有資源,已不足以救助和搞好商業銀行”。在這種情況下,樂山市委、市政府為增強樂電的可持續發展和核心競爭力,尋求高新技術與資本市場的有效結合,加快西南交大在樂山建立科研成果轉化基地的步伐,同時,也為了使商業銀行早日走出困境,為樂山經濟發展提供全優金融服務,樂山國資公司與交大創新簽署了這樣一份打包的“樂電—商業銀行資產重組”協議。 協議規定,1.58元每股的轉讓價格以“盡快控股商業銀行保支付、穩定和發展,并抓緊實施高科技項目”為前提,否則每股轉讓價將調整為3元。這樣,轉讓價款與優惠價之間的差額為7526萬元。交大創新控股商業銀行一個月之內,負責組織2億元資金進商業銀行,長期用于保穩定、保支付。在工商注冊地不變、稅收解繳關系不變的前提下,樂電更名為交大創新股份。原國家股董事4名退出3名,由交大創新推薦3名人選出任董事、董事長。其下設兩個經營實體,一是樂山城市公用事業集團,由樂電原有資產構建,以原樂電管理班子為主經營管理;二是樂山交大高科技發展集團,打造“樂山高科技名片”,其主要項目包括:交大智能化住宅項目;EIP軟件開發;光通信鍍膜工藝項目及成立樂山博士后工作站。同時,交大創新以增資擴股3500萬元形式入股商業銀行,成為第一大股東。協議規定,如交大創新未履行應由其履行的相關條款,交大創新應補償樂電股權轉讓價與優惠價之間的差額部分7526萬元。 這份《樂電—商業銀行資產重組協議》當時沒有予以公開披露。事實上,協議可視為時任樂山市政府利用上市公司樂山電力搞資產重組,借機解決樂山商業銀行的包袱。然而,正是這份一攬子重組協議,導致協議雙方最終“翻臉”。 交大創新只是一家項目公司 令市場費解的是,既然交大創新2001年10月10日就已經取得了國有股托管權,為什么到了2004年還需要頗費周折地去“彈劾”董事長呢?事實上,交大創新方面先后派駐進樂電董事會董事達29名之多,但始終無一人真正進入樂電的核心管理決策層,究其原因,乃是交大創新從未按照協議規定支付樂山電力股權款。所以自股權轉讓和托管協議簽訂后的兩年零五個月時間中,整個轉讓的報批程序其實根本就沒有啟動。 有知情人士向記者揭秘說,交大創新本身就是一家項目公司,它本身并沒有什么資產和項目,它的成立就是沖著重組樂電而來的。他說,交大創新成立于2001年8月,注冊資金1.3億元。為什么是1.3億?因為入主商業銀行需要3500萬元,股權款需要8374萬元。在采訪中,交大創新常務副總林華堅也承認,交大創新的設立的確是為重組上市公司而設,而注冊資金實際到位并沒有那么多,是1.1億多元,正好是這兩筆款之和。 林華堅稱,公司成立之初,西南交通大學以品牌無形資產等入股,而真正的出資人是廣州中乙投資公司,但二者股權之間的比例他并不清楚。有報道稱,一開始,西南交大的股權為60%,但隨后逐漸減少至20%。問題是,如果西南交大僅僅以無形資產入股,根據《公司法》,其出資金額是不得超過公司注冊資本20%。很顯然,交大創新其實與所謂的“大學概念”關系并不大,不過是沿用了一個名字而已,所謂的“60%”出資額也只是對外宣稱罷了。據公開資料,西南交大派駐進樂電的也僅僅有一名后勤科長,并只擔任監事職務。由此,西南交大的身影無非是一計“障眼法”。 如果交大創新確實沒有按重組計劃投入足夠的資金,廣州中乙就是背后的真正重組方嗎?林華堅給予了肯定的說法。他認為,廣州中乙一開始是奔重組樂電而來,但其后資金鏈出現斷裂,無力繼續維持對樂電的重組。隨后,曾為廣州中乙提供貸款擔保的露露集團于2003年3月接手交大創新80%股權,露露集團身影乍現。那么1.3億的注冊資金又到哪里去了呢?據知情人士透露,交大創新的注冊資金來源于廣東兩家銀行。但在進行工商注冊后,這部分資金的去向并不是很清楚。 露露集團緣何卷土重來? 既然交大創新托管樂電國有股兩年來幾乎沒有什么動作,為什么又要在2004年一開年就對樂山電力董事會發難?隨后,露露集團更是走上前臺,聲稱要拿出2億元的投資項目直接與樂山國資進行新一輪重組談判。這成為了此次“樂電事件”的一大焦點。 究其原因,今年1月7日證監會下發的《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轉移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公司字〖2004〗1號)明確強調,對于《通知》發布前已發生的控股股東違反法定程序轉移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行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及收購人未按照《通知》進行糾正或者規范的,證監會將依據相關規定責令其改正。 如此一來,樂電股權實際收購方露露集團再也坐不住了。隨后發生的一系列“托管后遺癥”便在媒體的推波助瀾下“惡化”起來。《通知》指出,部分“收購人雖然實際控制上市公司,但是不承擔控股股東的責任,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處于極不確定的狀態,為收購人惡意侵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東權益提供了條件。這種行為違反了《公司法》、《收購辦法》及《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關于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規定”。應當說,證監會在出臺《通知》時表達了監管層對股權轉讓實際操作中出現情況的擔憂,事實證明,這種擔心并不是多余的。 由于交大創新在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后一個月內根本就沒有履行完協議內容,又由于樂山市政府內部對交大創新的態度有分歧,隨著支持交大創新露露集團的領導的調離,所謂重組一直處在癱瘓狀態,與此相反的是,由“股權托管”產生的董事會卻在頻繁更換董事,對上市公司的經營“各抒己見”,或心照不宣或暗地里利用上市公司進行違規擔保———就在樂山電力獨董聘中介進場之際,公司自揭“家丑”,兩年多前的2500萬元擔保被公告出來,到底是誰在違規,交大創新、樂山國資互相推委,公司稱現在才發現也難于自圓其說。同時,有媒體披露,隨著中介審計的結束,樂山電力未披露的違規擔保額度至少過億元……可以說,樂山電力股權托管暴露的種種“后遺癥”充分說明,《通知》的出臺是相當的及時。 上市公司經營嚴重受損 這樣一個失敗的重組前后延續了兩年多。無論是樂山國資,還是交大創新代表的露露集團都兩敗俱傷,但最受傷害的還是上市公司。 從業績看,樂山電力2002比2001年大幅下降…… 從資信來看,上市十年,公司從來都是企業3A信用評級,而如今一連串事件已給公司的經營造成極大波動。記者在樂電看到數家銀行發來的質詢函,紛紛對“樂電事件”表示出擔憂,并已部分或完全停止對樂電的信貸支持。 從公司主營電力的經營來看,根據董事長劉虎廷介紹,交大創新進入樂電時,由于二灘電站運行,突然增加了300萬千萬時的發電量,使四川電力市場正好處于一個暫時供大于求的時期,各地尤其是地方電力公司的效益出現一定程度下滑。公司方面認為,電力過剩只是暫時的,而交大創新方面提出注入四個所謂的高科技項目,意圖改變樂山電力原有主業。劉虎廷告訴記者,樂山電力原先收購過許多電站,他們都很清楚抓住機遇擴大主業意味著什么。但是,交大創新的進入卻使公司喪失了許多重要的發展機遇。 據記者了解,樂山電力主要用戶為夾江縣和峨眉山(資訊 行情 論壇)市。2001年公司與國家“大網”達成一個“同網運行同網競爭”的合作計劃,作為地方電力的樂山電力將可由此利用國家大網向其客戶提供穩定的電力供應,其前景是可以想象的。突如其來的重組使“同網運行同網競爭”的合作計劃泡了湯;另外,犍為電廠和大渡河電廠共20余萬裝機容量的電站收購計劃也因為重組事宜擱淺。這兩家電廠后被樂山地區另一家地方電力公司收購。劉虎廷對此表示“非常痛心”,因為如果收購完成犍為電廠和大渡河電廠,樂電將成為樂山地區電力市場當之無愧的“老大”,公司資產規模將實現翻番。而現在卻將此機會讓給了競爭對手。由于“樂電事件”的爆發,銀行目前已暫停了對公司沫江電廠三期工程的信貸支持,導致項目遲遲無法開工,上市公司權益遭到損害。劉虎廷表示,交大創新沒有按約支付股權款只是其中一方面的問題,“股權托管”給上市公司的經營帶來的混亂和傷害是無法以金額來計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