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前召開的兩次發審會上,5家上會申請首發的公司中,有2家未獲通過,過會率60%,創下了1999年發審委設立以來的新低。如此情形,令眾多券商的投行部門頓感緊張。沒能過會,本就失望,但更令人不安的是,自己承銷的公司將失去以往的“補考”機會,短期內“卷土重來”已無可能,券商成本、壓力也將由此大增。
過會難度增加
于2003年12月5日施行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暫行辦法》規定:發審委對發行人的股票發行申請只進行一次審核。
而此前廢止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條例》中規定:對未通過的發行申請,發行申請單位可以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復審。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由發審委另外一組進行復審。復審申請只能提出1次。
一位投行資深人士面對記者坦言,新的暫行辦法,將原來的9名委員開會、6票贊成為通過,改為7名委員開會、5票贊成為通過,這已增加了過會難度,而取消“補考”,等于喪失了一次有針對性的補救機會。而從以往的經驗看,“補考”通過的可能性還是較大的。
只有零分和一百分
這位投行人士給記者算了一筆帳,目前做投行,一般都要從公司整體改制時就介入,非如此,很難拿到項目。改制差不多半年,成立股份公司后再運行三年,順利的情況下,從做材料到上會再有半年,這就已經四年了。如果能夠過會,到IPO首發,按目前的情況看,可能還要一年,這樣算,一個項目從介入到最終完成很可能要五年。應該說,投入的時間成本相當高。因此,如果一個項目辛辛苦苦花了幾年時間,最終沒能過會,損失很大。對于證券公司來講,3%左右的承銷費用沒有了,而且,按照《主承銷商執業質量考核暫行辦法》的規定----所推薦的公司被終止審核或不予核準的,每發生一次記2分,這樣券商的形象、業務也要受影響。對于從事投行的具體人員而言,其業績與收入也大多與承銷項目掛鉤,一旦沒能過會,個人收入往往大打折扣。更何況,干投行是“吃青春飯”,能有幾個五年呢!
長江證券的一位投行人士也對記者說,做投行,只有零分和一百分,沒有什么60分、80分,過會了就是成功,沒能過會就是零分。而《暫行辦法》出臺后,更突出了這種兩極對立的現象。這位投行人士分析,企業未能過會,往往是一些重大問題沒能解決,而且也是在短時期內難以解決的。這位投行人士講,一些可以解決的技術性問題,絕大多數已經在輔導期、初審期被解決了。因此,如果企業未能過會,往往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不會重新申請,即便重新來過,也很可能再換一家主承銷商。企業沒過會,仍然可以繼續經營,但對做具體項目的投行人士就意味著幾年的工作毫無意義。
券商不愿盲目簽項目
從記者所接觸的一些投行人看,《暫行辦法》實行后,壓力大增。謹慎選擇項目,寧缺勿濫已經成為他們的共識。而此前,由于過會難度相對較低,大多是企業選擇券商。一個項目即使有問題,這家券商不接,照樣會有其它券商接。能夠被企業接受,對券商而言已值得慶幸,對于存在的問題,“包裝”一下,也就勇于“試錯”了。一位投行人士對記者講,有公司老總曾這樣對他說:花這么多錢請你們來干什么?就是讓你們來“包裝”的。
而現在“試錯”成本大為提高。這也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投行的工作方式與工作思路。以前是幫助企業上市,現在則強調幫助企業成長。以前是唯上市論,現在則將上市視為企業發展的一個環節,幫助企業上市,也只是券商為企業提供全過程服務的一個步驟。
不少投行人對記者表示,決定一家企業能否過會的根本性因素,是業績的可持續增長問題。在這個問題上,如果不能給發審委員以信心,其后果則很難預料了。也正因為此,券商現在選擇公司時也是“挑三揀四”,不少券商通道都有閑置,就是因為不愿盲目簽項目。當然,對于質地優良的擬上市公司,券商競爭還是相當激烈。
投行人對《暫行辦法》大多表示充分理解,發行監管體制改革對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十分關鍵。而上市公司質量的提高,才從根本上有利于投行市場空間的擴大。深圳一家證券公司的投行人員就對記者說,如果發審委把關不嚴,那么投行之間的競爭則有可能淪為低級甚至庸俗,反之,才能是服務的競爭、業務水平、業務能力的競爭。
(上海證券報記者 袁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