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珍報道:深圳華強(000062)昨天公布了“收購報告書”。至此,華強間接MBO終于浮出水面。
自去年年底起,華強作為廣東省屬國企改制的試點而備受關注。據這份“關于深圳華強合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收購事宜致全體股東的報告書”,本次收購完成后,收購人深圳華強合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第一大股東深圳華強集團45%的股權;深圳華強集團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14196萬股,占公司股份比例為52.5%。
也就是說,由華強集團員工持股的華強合豐,已經成為深圳華強的控股大股東。經此一役,深圳華強已成功由國企轉變為民企。
改制歷經一年多
翻開深華強去年的公告,盡管改制已秘密操作了一年多,但直至去年12月27日公布的“收購報告書”才披露了諸多細節,可見操作者之謹慎。
據了解,華強合豐是于2003年7月28日成立的民營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3億元,法人代表是李國洪。它是專門為本次華強集團改制而由華強集團員工發起設立的。
早在去年9月,廣東省政府就授權廣東省財政廳與深圳華強合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簽署了《深圳華強集團有限公司國有股權轉讓協議》:根據廣東省政府批準的《深圳華強集團有限公司整體改制方案》(粵辦函[2003]297號文),同意華強集團員工出資組建的員工持股公司———深圳華強合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受讓股權的方式參與華強集團整體改制。結果,廣東省政府以9134.88萬元的價格,向華強合豐轉讓深圳華強集團45%的股權;同時,省政府將華強集團部分股權以同樣的單價分別轉讓給華強集團管理層10名自然人,其中張錦墻受讓11.5%,梁光偉受讓9.2%,李烈崇、高柱榮、鞠耀明、謝芳谷、翁鳴、王建新、李國洪、方德厚分別受讓3.1625%。
國有股徹底抽身
這樣,經過折算,廣東省政府共向華強集團10名管理高層轉讓46%的華強集團股權,再加上向華強集團員工持股公司“華強合豐”轉讓的45%股權,省政府共轉讓出華強集團91%的股權,僅僅剩下9%的股權由政府持有。
繞開MBO?
按《股權轉讓協議》的要求,各受讓方應向廣東省政府首期支付的股權轉讓款總額的10%均已由各自支付完畢。華強合豐支付的股權價款資金由合豐公司發起設立時各方股東投入的貨幣資金支付,管理層自然人支付的股權價款由管理層自然人現金出資和融資解決。
耐人尋味的是,“收購報告書”中的幾句話———本次改制的主體是華強股份的控股股東而非華強股份本身;本次股權轉讓的實質屬于廣東省政府主導下的華強集團整體改制,華強集團本次股權轉讓不屬于上市公司的管理層及員工收購,也不屬于上市公司的管理層及員工通過受讓華強集團股權而收購上市公司。
這有點“欲蓋彌彰”,然而,這正是華強改制案小心翼翼繞開證監會曾一度叫停MBO“地雷”的體現,也是華強集團管理層“間接”MBO的“高招”所在。
在這個漂亮的改制案中有一個細節,還是比較“含糊”,也即10位以自然人身份獲得華強集團股權的高管人員,他們在華強合豐中到底有沒有股份,有多少股份。
改制案尚待中央批復
據悉,華強改制案尚需通過證監會和國資委的批復核準。而據一位知情人士認為,華強改制案得到省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支持,有紅頭文件開路;保障到員工的利益,共有1000多名華強員工持有華強合豐的股份;運作公開透明,程序規范,所以,他相信華強改制案通過的可能性很大。
他同時指出,自華強改制辦公室2002年6、7月成立以來,改制的方案幾經修改,由于管理層收購資金所限,曾經一度的方案是華強集團國有股保留30%,現時的方案直至去年10月份才最終敲定。畢竟華強集團一年100多億元的銷售收入,才1000萬—2000萬元的利潤,政府也想轉讓多一點。
未來發展難預料
華強是否“一轉就靈”呢?這位人士認為,即使華強最終順利變身民企,要保證它改制后的順利發展,至少還需做到三點:維持多元化的股權結構,規范運作,避免往日國企留下的弊端;組建新的高效率的管理團隊;大力培育華強的核心業務,改變現時涉足領域太多、盈利能力不強的現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