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國資委態度謹慎 全流通依然迷霧重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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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12月03日 08:52 21世紀經濟報道 | ||
本報記者 劉雪梅 北京報道 證監會高層出言謹慎,國資委高層態度曖昧。之前曾持不同論調的專家學者觀點空前一致:用分散決策的方式解決全流通問題。 然而,全流通問題依然是迷霧重重。 知情人士透露,盡管國資委高層和證監會主席尚福林已經有過多次當面溝通,但對全流通問題尚未有過專門討論,目前兩個部門能夠達成的共識僅僅限于“問題應該盡早解決”。 而證監會規劃委有關全流通的研究至今未提交證監會主席辦公會討論。也就是說,有關全流通的操作思路至今還停留在研究階段,尚未提升到證監會決策層面。 此前市場人士普遍認為,規劃委挑選全流通股預選企業傳遞給市場傳遞的信息是“全流通即將付諸實施”。但有關人士表示,規劃委挑選試點企業的目的只是讓研究的方案或思路更具說服力,以供領導決策參考,至于這些試點企業是否一定會成為“試點”還很難說。 “兩年前的全流通問題是高層領導想解決而找不到合適的方案,現在高層領導的態度是‘只要有穩妥可行的方案’就可以操作。”知情人士表示。 和兩年前一樣,全流通問題的難點依然集中在方案本身。在部門利益協調艱難的前提下,證監會試圖繞開國資委拿出全流通的解決方案,這幾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在國資委對全流通問題沒有一個積極表態之前,全流通依然長路漫漫。 規劃委的思路 10月30日,證監會規劃委辦公室主任李青原博士首次對“全流通”發表看法。此舉被業界視為國有股減持暫停之后,證監會首次對全流通問題的公開表態。 李青原發表評論的背后,是規劃委耗時近兩年祭出的尚方寶劍——“用分散決策的方式解決全流通問題”。 知情人士透露,這一思路的形成,上海睿信投資管理公司董事長李振寧起了重要作用。李曾供職于國務院體改辦,1980年代末曾因翻譯出版科爾奈的《短缺經濟學》在學界頗有影響。 據接近證監會規劃委的一位人士稱,規劃委將目前推崇的思路簡稱為“三個原則”:一、確立變統一決策為分散決策的原則;二、確立流通股股東和非流通股股東的談判機制;第三、簡單督促原則,由非流通股大股東聘請中介機構制定全流通方案,在股東大會上不僅要求全體股東三分之二以上投贊成票,而且流通股分類計票贊成票應達到50%以上。 依據以上原則,規劃委與一些大券商及中介機構密切接觸,暗示他們物色試點企業,一些地方政府也聞風而動,主動向規劃委推薦試點企業。 本報在11月17日推出《全流通化整為零四川長虹破題?》的報道后,有關部門在是否繼續將四川長虹作為試點的問題上舉棋不定,有關部門擔心媒體的泄密會給企業的試點工作帶來一些不利影響。 但規劃委挑選試點企業的工作并未停止,據知情人士透露,按照規劃委解決全流通的思路,由大股東拿出一部分股權以凈值為基準向流通股股東送股或配售以換取所有非流通股可流通,如果涉及國有股權勢必需要報批國資委。由此,規劃委也正在試圖挑選一些不含國有股的上市公司作為試點。而這項工作的難度則相對較高。 一位挑選企業的中介機構人士私下表示,“證監會規劃委走入一個誤區,試圖繞開國資委,拿全民營企業做試點。一方面全民營不具有典型性,另一個方面對民營控股的企業而言讓一分錢利有可能就是好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損失,如果不是市場的力量企業很難作這樣的妥協。這種談判會變得更加復雜。” “有時候,規劃委的工作太書生氣,過于簡單。”他說。而挑選試點企業只是規劃委測度“分散決策”思路的途徑之一,此外,規劃委也通過各種方式廣泛聽取市場人士的看法。 11月中旬,一個事實上由證監會規劃委主導的“股權分置與證券市場規范發展座談會”以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的名義召開,顧及市場反映,這樣的操作方式使證監會在全流通問題的探討上可進可退。 此后,規劃委有關人士以“股權分置”代替“全流通”的提法。 而“股權分置”的提法來源于11月10日證監會主席尚福林的一篇署名文章《積極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據一位接近尚福林的人士透露,在斟酌“全流通”的提法時,尚福林頗費心思,認為“全流通”提法不準確,而以往所說的“股權分裂”似有貶義,最后圈定“股權分置”。 11月22日,《證券市場周刊》組織基金經理參與全流通的討論,亦被市場人士視為規劃委對基金經理看法的一個揣度。 “分散決策”困局 無論從企業層面,還是從市場層面,證監會規劃委得到的反饋信息無疑都是積極的。然而分散決策能否順利推進,證監會似乎還是不得不看國資委的臉色。 所謂“分散決策”,其核心原則是中國證監會作為證券監管部門,只負責制定游戲規則并保證游戲的公平性。而上市公司的全流通改制,在監管部門作出相應的制度安排后,上市公司可根據自身情況,由非流通股股東和流通股股東雙方自由博弈來決定。 業內人士分析,證監會規劃委之所如此推崇這一思路,一方面在于以往的實踐證明,全流通問題復雜,基本上不可能找出一個一攬子方案全盤解決,而只可能一家一家地分散解決;另一方面,這種分散決策的方式也使證監會的決策風險降到了最低,避免了可能來自市場各方的詰責。 “不過,這一思路無疑將中央國資委推到了矛盾的風暴眼。”一直致力于全流通問題研究的經濟學家華生表示,“對分散決策的思路我非常認同。”但在具體的方案操作上,他認為,必須采用公開競價的方式。 “一對一的談判雙方都是壟斷的,比如賣韭菜的知道我只能買他的韭菜,這個價格會怎么定?這樣的談判很難說它是公平的。”他認為,另外還有一個大問題就是國資委方面,證監會的決策風險分散了,而國資委分散不了。 “我們現在任何方案都必須根植于現有的政策環境之下,而不能說,你現在做到一二三四五,我就可以操作全流通了。那樣的話,這個問題只能越來越復雜。” 對此,李振寧也表示,在現有的思路下,國資委的決策風險過于集中,成為全流通的一大難題。 據悉,目前1400多家上市公司中,國資委189家大企業旗下的上市公司只有200多家。但現行的政策是,只要涉及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轉讓都必須報國資委審批。 在國家確定國有資產三級管理體制之后,地方政府對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轉讓審批權的下放一直呼聲很高。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副所長張文魁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不是下放的問題,地方的上市公司的股權從道理上講應該歸地方管理,但由于現在這個權限還沒有完全明確,造成界限上的模糊。” 他表示,改革國資體制的一個主要動機就是要使國有股轉讓、國有企業改革更簡單,更方便。通過地方分權,來促進國有股流動和地方國有企業改革。“只有通過這種釜底抽薪的辦法才能使國有企業的數量和國有資產的存量減少,才可能使國有資本真正集中于少數和特殊的行業,不然這么多資產永遠也管不好。” 他表示,如果明確上市公司的股權歸地方管理,上市公司的國有股權轉讓的審批程序必定更為簡單,操作更方便。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的流通也會提速。 “與中央國資委相比,地方政府有更大的積極性來推動國有股權的退出。”一位參與挑選試點的中介機構人士表示,地方政府對國有企業往往不求所有,但求所在。不像中央國資委(它的評價體系相對比較單一),地方政府不單單要考慮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還要承受來自稅收及就業的壓力等。 業界普遍認為,如果上市公司的審批權下放到地方政府,全流通試點工作的僵局則可能很快打破。 出路?不歸路? 這似乎是一個解不開的結,繞開國資委的“全流通”是否有意義?真正意義上的“全流通”,證監會又如何說服國資委使國有股股東讓利于流通股股東? 對證監會來說,解決股權分置是分內職責,而國有股是否要出讓則是國資委要考慮的事情。證監會無法代替國資委舉手表決國有股是否應該讓利于民,而國資委也不愿意證監會一提全流通就想拿國有股開祭。 知情人士透露,全流通的突破只可能在兩個方向:一是證監會繞開國資委推出一些不含國有股的上市公司作試點,再逐步突破;另一個是獲得國務院的首肯,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推進。 “無論是哪方面的突破,都需要時間。”這位人士表示。不過,市場的另一種擔心如鬼魅一樣與陰跌股價如影相隨:一方面市場一直找不到穩妥的解決方案;另一方面協議轉讓價格在全流通的預期下逐步高企。流通股東在支援了國企脫貧解困,在大股東肆意侵占流通股股東的權益之后,兩個市場的價格已然接軌。到那時,全流通問題已無需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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