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經開莊股案正式開庭 昔日“老鼠倉”當場現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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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11月15日 10:22 《財經時報》 | ||
檢察院提供的中經開與杭州廣融之間的“對倒”證明,充分說明了桑會慶的動作大有玄機 本報記者 歐陽澤宏 2003年11月11日上午9點30分,身穿黑色夾克的姜繼增被帶入法庭。備受關注的中經開 起訴方北京市檢察院一分院指控稱,被告人姜繼增在擔任原中國經濟開發信托投資公司(簡稱“中經開”)總經理、法定代表人期間,于1999年4月至7月,指使其公司證券總部交易部經理桑會慶等人,集中人民幣7.8億余元,大量連續買賣東方電子的股票,中經開從中非法獲利5.5億余元。按照我國《刑法》規定,構成“操縱證券罪”。 姜繼增的辯護律師則強調,姜繼增的行為并不具有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的兩個要素——“獲取不正當利益”和“轉嫁風險”,提出無罪辯護。 控辯雙方的爭論焦點,集中在作為總經理的姜繼增,應負刑事責任還是管理責任上。庭后,姜繼增的辯護律師李貴方、陳雄飛接受《財經時報》專訪時認為,本案的核心問題在于姜繼增本人所在的中經開公司,是否構成操縱證券價格罪。 押寶股市 任職中經開,徹底扭轉了姜繼增的命運。 中經開是財政部獨資的惟一一家信托投資公司,公司注冊資本金人民幣5億元、外匯3000萬美元。 姜繼增上任之初,曾經歷了“327”國債事件、“長虹轉配股事件”的中經開,又逢國內信托業委靡,經營狀況陷入困境,對外支付幾次出現危機。 據稱,姜繼增當時采取了“取消各業務部門、證券總部和各營業部對外融資、擔保權,各類資金納入公司計劃資金部統一管理”等一系列措施,“改革”的重點之一便是公司的證券部。1999年年初,姜繼增把公司的證券投資業務收歸總經理直接管理,其決策具體到公司自營盤可以買哪只股票。 1999年,中經開轉向證券市場,開始押寶于股票投資。 中經開投資股票的具體程序是:由總經理負責投資方向決策,而具體的股票運作由證券交易部經理桑會慶負責。 證券部總經理桑會慶等人推薦的東方電子,引起了姜繼增的注意。 時任證券總部副總經理的孫樹明,2002年4月做筆錄時承認,購買東方電子股票的決定,是姜繼增、桑會慶以及他本人商量之后做出的。?下轉06版? 李貴方、陳雄飛兩位律師表示,中經開是一家國有企業,其業務范圍就包括證券交易這一項,公司獲利與否與姜繼增本人沒有個人利益聯系;且現有證據表明,姜繼增本人并無任何不明來源的收入。投資東方電子是經過公司管理層決定的,算不上違法;并稱現有證據表明,姜繼增當時只是指示“正常買賣東方電子股票”,是一種“正常而謹慎的投資決策”。 7.8億元建倉 檢察機關在法庭上出示的審計報告表明,中經開在1999年4月30日到7月間建倉之時,共開設了26個賬戶,投入7.8億元資金;其認購股最高曾接近東方電子股本總額的8%,超過了《證券法》規定必須公告的5%的限額。 在中經開建倉的同時,東方電子的股票價格也一路飛漲,1999年4月到7月,從22元上漲到60元,漲幅高達190%。 辯方律師稱,東方電子在此間的價格上漲是整個股票市場所為。當時適逢“5.19行情”,從1999年5月19日到6月30日僅33個交易日中,滬指就從1059點漲至1689點,漲幅60%;深指從2521點漲至4702點,漲幅更高達75%。當時,東方電子虛假業績未被懷疑,自然成為了這一輪行情中的熱門股票。而成倍增長屬于自然的市場行為,不是中經開的操縱結果;且此時正是中經開的建倉階段,出于交易常理考慮,中經開不可能在此階段將價格拉升。 姜繼增在庭上解釋,中經開實行“業務改革”后,各業務部門、證券總部和各營業部對外融資和擔保權被取消,各類資金納入公司計劃資金部統一管理,各部門在年初將自身資金需要作出預算報財務部,由計劃資金部統一劃撥。 而證券部用于買賣股票的錢,除了證券部的自有資金,另一部分資金由年初公司做計劃直接劃撥過來,此部分資金如果不足,可由姜繼增簽字后追加劃撥。 檢察官追問姜繼增簽署過幾筆、追加多少購買東方電子的資金,姜繼增稱已記不清具體簽署多少筆用于購買東方電子的追加資金和追加金額,但是在1999年5、6月,中經開用于“建倉”東方電子動用的資金達到6億元人民幣。 姜繼增也承認關注過東方電子的股價行情。期間還曾在姜繼增的默許下,動用了1億元進場“護盤”。至于這筆融資的利率以及為什么深交所要求護盤,姜本人對此都言之不詳。 拉高乏力 李貴方、陳雄飛律師重申,由于總經理姜繼增只是負責投資決策,具體的股票運作完全由證券交易部經理桑會慶負責,桑會慶本人有權支配證券部的自有資金和計劃調入的資金,在操作股票期間也無需向高層匯報具體的買賣明細,只要上報買賣股票的總數。因此,桑會慶的實際操作手段,中經開公司高層和姜繼增本人并不知情。 庭審中,姜繼增幾次談到這樣一個細節:1999年7、8月間他在大連休假,當時公司證券部的孫某打電話說“買飽和了”。檢察官當庭詢問他這是什么概念,姜繼增稱:“購買量超過總股本的5%就是股市上常說的買飽和了。”按照我國《證券法》的規定,購買量超過總股本的5%就要“舉牌”,并且停牌公告。姜繼增承認,“中經信”的最大持倉量達到總股本的7%到8%,而且從“建倉”到“出貨”持續時間達半年以上。 公訴方表示,盡管姜不可能了解每一筆具體交易,但他是公司買賣東方電子股票的宏觀決策者,而且在明知公司所持東方電子股票占流通股總份額的5%時而沒有進行公告,這顯然難以自圓其說。 兩位律師還解釋道,桑會慶本人還建有大量的“老鼠倉”,杭州廣融便是其一。檢察院提供的中經開與杭州廣融之間的“對倒”證明中,也充分說明了桑會慶的動作大有玄機:杭州廣融與中經開之間的交易無一例外的只賺不賠。“他個人大約掙了2億多。”兩位辯護律師稱。 桑會慶目前在逃。其弟桑軍慶是杭州廣融負責人,現已被捕。桑軍慶對杭州廣融的“老鼠倉”操作供認不諱。 出貨凈賺4億 2000年2月16日開市頭一天,還在大連過春節的姜繼增一早就趕到營業部看盤。當時他看到東方電子瞬間的股價已經達到45元(復權價為90元),實際價格高達82元。 在此期間,受美國納斯達克股市的影響,中國股市爆發網絡股熱潮,深圳成指從1999年年底的3300點左右迅速漲到2000年2月的4600多點,之后一直保持在4600點以上。 姜繼增承認,從2000年1月開始,東方電子股票已經漲到中經開的持倉成本以上,他開始主張陸續“出貨”。當月,中經開拋售了700多萬股股票,2月又拋了700多萬股。到2000年5月,中經開公司在七八十元價位拋出了絕大部分東方電子股票。 姜繼增稱:在經歷了投巨資“建倉”推高股價和后來的“護盤”后,“中經信”從東方電子身上賺了4個多億。僅一個漲停板的一買一賣,公司就凈賺3200萬元。 從現有證據顯示,這次操作是惟一由姜本人直接指使的,也是辨別姜本人是否參與具體操作行為的重要依據。 起訴書指控,2000年2月,東方電子股票復權后漲到90元是中經開操縱的結果。而兩位律師認為,2000年1月和2月正是中經開大批出貨的時候,按照市場規律,此時的股價應該下跌而非上升。而東方電子的行情并未由于中經開出貨而下挫,仍持續保持在30~35元之間;2002年5月24日,東方電子向全體股東每10股送紅股2.5股,資本公積金轉贈3.5股,但是除權價仍然保持在20元左右。 合議庭經過合議后,決定擇日再開庭宣判。 無論投資者、分析人士、姜繼增的律師還是檢察機關,各方聲音高度一致:此案遠遠沒有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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