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上午9點25分,中國股市10年來首例小股民狀告證監會案件在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正式開庭。
ST生態(原藍田股份)的股民張曉瑋,以及深中僑的股民孫毅作為兩家上市公司部分股民的代表先后以證監會對行政復議“不作為”為由把證監會告上了法庭。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基于兩個的案件相似性,以及訴訟主體一致,因此將兩個案件進行了合并審理。
行政復議“不作為”?
今年6月底,張曉瑋、洪耀(同為ST生態股民)兩人因不服上證所對ST生態終止上市的決定,向證監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8月1日,他們收到了證監會不予受理的答復。理由是,按有關規定,張曉瑋等人不能直接申請行政復議,而應請求ST生態行使行政復議的權利。
張曉瑋卻認為證監會不予受理的理由不能成立,流通股東作為公司退市的直接受害者有權要求進行復議。于是決定起訴證監會行政復議的“不作為”。8月5日,兩人來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起訴書。訴狀請求法院判決證監會對ST生態終止上市一事行使行政復議責任,并由證監會承擔相關訴訟費用。
庭辯時間僅35分鐘
但今天案件卻出現了一些小插曲,因為深中僑股民的遲到而使原本于9點開庭的時間推遲到了9點25分,由此,原本一個小時的審判時間縮短到了35分鐘。另外,ST生態辯護律師也因故沒有出庭辯論,基于此,張曉瑋進行了自辯。
開庭后,法官給各當事人的陳述辯論時間為五分鐘。證監會官員堅持當時批復的說法。而張曉瑋認為,從證監會不受理行政復議的申請的表述看,投資者還是有機會的,可以要求公司行使行政復議權利,但流通股東認為證監會指出的這條道路根本走不通,完全不具備現實可操作性。
首先,股東請求公司行使行政復議,必須通過召開股東大會這一程序,如果不流通的法人股東不作為,單憑流通股東是難以征集到10%股權而提議召開股東會的(因為流通股權本身只占總股權的30%,這意味著三分之一的流通股要正式表態,現實根本無法實現)。
其次,就算股東大會順利召開,但如果不流通的法人股東投否決票,單憑流通股東根本無法通過“要求公司行使行政復議權利”的議案。
第三,《行政復議法》對復議有效期限的規定是60天,而單股東大會召開期限就將用去30天,這樣流通股東征集股權、公司做相應公告和準備的時間就只剩30天,所有程序如期完成將非常困難。
各方都堅持了自己的觀點,35分鐘后,法官宣布休庭。
小股民勝訴不抱太大希望
張曉瑋剛走出法庭,還沒有從緊張中緩過神來的他很不好意思地要了記者手中的一瓶水,向記者說:“自己都還沒明白,就休庭了。緊張,也太渴了。”
同時,他說:“這五分鐘根本不夠,好多內容都沒法說,35分鐘一晃而過,也不知道什么時候能得到判決。”
不過,對于能順利開庭張曉瑋還是感到高興,他說:“我們對此次審判并沒有抱太大的希望,我們也不奢談我們能從這里得到具體的利益,我們只是要有一個說法,同時希望政府在現有法律的基礎上切實保護中小股民的權益。同時,如果敗訴,我們有可能還會繼續上訴。”(記者黃利明盛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