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向商業銀行申請短期融資引起業內廣泛關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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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7月01日 06:57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有專家表示反對,也有專家指出,應該在信息披露、融資規模、融資比例等方面嚴格控制 北京消息 "根據開放式基金運營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條件為基金向商業銀行申請短期融資",證券投資基金法(草案)中短短幾十個字,引起了市場的廣泛關注。 中國金融學會副秘書長、全國人大代表秦池江不贊成為開放式基金進行短期融資。他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過去的教訓太多,股市沒有必要采取人為的托市或者是打壓,為證券市場后續發展埋下不良伏筆。他反復強調,設立基金的目的、性質和基金本身特征都決定了銀行沒有必要向基金進行貸款。而如果為開放式基金進行短期融資,不可能每家基金公司都能獲得貸款,那么,由此而產生的不平等由誰來解決?融資后的成本收益如何計算?另外,基金管理公司資產的獨立性,公司融資經營最后承擔的債務由誰償還等問題現在也沒有得到解決。對于有人建議的基金融資可先從封閉式入手,秦池江認為,基金本身的性質是信托產品,不是公司本身資產,因此,不可能成為融資主體。 經濟學家劉紀鵬認為,從未來看,基金是市場投資主力,信托方式將在市場上運用得越來越多,但從目前看,開放式基金融資不便于開展,只有在基金公司本身法人治理結構完善,規范發展和打破壟斷,開放開放式基金管理,實現競爭上崗的前提下,才能進行業務創新。 而一些權威人士也指出,即使為開放式基金進行短期融資,也應該在信息披露、融資規模、融資比例等方面嚴格控制,這包括完善的信息披露、融資規模、融資比例的限制等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健全。 (記者盧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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