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大哈”投資者疏忽 承銷商包銷新股得利不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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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6月26日 07:25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因新股“余額包銷”,主承銷商獲“意外橫財”一般在200萬元至400萬元之間 國際金融報記者 倪榮根 發自上海 今日,新股中科合臣(600490)3000萬股流通股上市。據披露,中科合臣的主承銷商湘財證券擁有29.8318萬股流通股,位列中科合臣10大股東第八位,而其中23.7318萬股為向二 盡管股市低迷,但“新股不敗”的神話如今仍在繼續演繹,尤其是發行價較低的小盤股。所以,新股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的政策實行1年來,新股中簽率都十分低,鮮見有中簽的投資者自動放棄認購權的,所謂承銷商“余額包銷”,其實就是新股中簽的“馬大哈”們因種種原因沒有及時繳款或渾然不知,而讓承銷商得利的。 新股發行費用一般為發行總市值的5%。中科合臣的發行費用為1094萬元,除去各種人力物力等開支,湘財證券承銷發行凈得也不過幾百萬元,然而因“余額包銷”凈得189萬元,實在是發了一筆可觀的“意外之財”。 其實,因承銷新股首發而獲“余額包銷”發“橫財”的并非湘財證券一家,而是普遍現象。據統計,約有發行量的0.8—1.1%的新股都給主承銷商“余額包銷”了(見表),也就是說,在新股中簽的投資者中,約有1%左右的中簽者沒有去繳款認購新股而“讓利”給主承銷商了。根據新股盤子的大小、發行價的高低、行業的差別,以上市首日收盤價計算,這筆“意外橫財”一般在200萬元至400萬元之間,真是樂壞了主承銷商。 市場人士指出,這種現象的屢屢發生,既有證券公司營業部的責任,也有投資者自身的責任。有關人士呼吁各家證券公司營業部應以對投資者負責的精神,切實做好新股發行中簽工作,以各種可能的方式及時通知中簽的投資者,以減少投資者的損失,維護投資者的利益。雖然新股中簽率很低,但若投資者既然參加了配售,也應時時關心自己的賬戶是否中簽,是否及時繳款了,不要放棄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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