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理財 遇當頭冷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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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5月21日 08:18 中華工商時報 | ||
黃湘源 興致勃勃的券商理財計劃突然遭遇一瓢當頭冷水。近日,證監會向各證券公司下發通知,緊急叫停券商變相理財。 面對眼前搖來晃去的10萬億巨資的銀行儲蓄,一項銀證聯手的理財計劃使得券商、銀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今年3月下旬,“招商受托理財計劃”率先面世。不到兩個月的時間里,長江證券、國泰君安、國信證券、國聯證券、天同證券等券商都推出了類似的理財產品。 其實,早在去年下半年,福建一家投資咨詢機構就推出了集合理財投資業務,投資者只要將不少于10萬元的資金轉入該投資咨詢機構在那家證券公司營業部開立的資金賬戶,就可與該投資咨詢機構以及該營業部簽訂一份期限為6個月的協議書。根據協議,受托方承諾委托資金的實際年收益率為6%。不久,華泰證券的一些證券營業部,也在江蘇推出集合申購二級市場市值配售新股的方式,據說只要集合認配資格達到1000萬元,收益率將不小于3.5%。 筆者在去年10月26日曾經撰文指出:迄今為止人們所見到的集合投資方式事實上并沒有突破委托理財的概念,而且打“擦邊球”的味道很濃。號稱規范化的證券投資基金尚且未能在委托理財方面發揮應有的示范效應,在很大程度上還屬于暗箱操作的券商、投資咨詢機構以及其他個人證券經紀人的委托理財模式又會有多少可取之處呢?一旦得不到法律的保護,最容易受傷的還是散戶投資者。 正如中國證監會此次通知所指出的那樣,集合性受托投資管理業務與傳統受托投資管理業務相比,涉及的當事人 較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比較復雜,管理要求較高、難度較大,如處理不當,極易引發金融風險和社會風險?上У氖,證監會加緊制定的規范證券公司該類業務的管理辦法迄今尚未出臺,而在已經開展集合性受托投資管理業務中的不規范做法得到糾正之前,其不良影響正在造成既成事實。 目前集合性受托投資存在的問題主要是,明示或暗示承諾承擔投資損失、保證投資收益;收益預測信口開河,缺乏充分根據,涉嫌欺詐;集合投資計劃使用的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管理不規范;投資范圍等約定不符合《關于規范證券公司受托投資管理業務的通知》,有的甚至不符合委托人約定,存在亂挪用、亂投資的情況。如不及時加以規范,后果將不堪設想。 傭金改革一年的情況表明,在當初期望中的券商經營模式多元化、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務等并未有明顯改觀和虧損越來越嚴重的情況下,券商急于尋找新的贏利模式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無論是委托理財也好還是別的什么理財模式也好,規范就是生命力。委托理財缺乏規范是這條表面上看起來似乎通向羅馬的平坦大道走起來總是磕磕絆絆的主要原因。看來,券商也要改變愛打擦邊球的老習慣,事實證明,投機總是偷雞不著蝕把米。 好在證監會的這次叫停,并不是一刀切,只是糾正集合性受托投資管理業務中的不規范做法。這使困惑的券商尚能見到生機。因為按照證監會文件精神,新辦法出臺前,證券公司不得向特定或不特定的多數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集合投資計劃,從事集合性受托投資管理業務;對已發行的此類產品,則只需規范整頓,即在規范的合同中取消承諾保底收益的條款即可。但券商對金融創新的需求是一種不宜簡單加以抑制的沖動,同時也暴露了我們在有效開發散戶市場中存在的薄弱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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