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只口頭承諾 銀證合作推受托理財計劃遇紅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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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4月20日 10:22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銀證合作推出受托理財計劃遭遇紅燈 近來,在不事聲張的情況下,一些銀行與券商組合紛紛推出受托理財計劃,并作出保底承諾。有銀行作擔保,投資者自然趨之若騖。作為尋求金融創新,積極性應予肯定,但前提是必須合法合規 僅僅只有口頭承諾的收益,你相信嗎? 至少有9億元資金相信。因為,作出這樣承諾的是一向被認為金融機構中信用最佳的銀行。 記者了解到,近期已經推出的兩個銀行受托理財計劃產品,都已經成功發售完畢,而且,都是在沒有公開宣傳、發售期非常短的情況下完成的。一家銀行與某證券公司推出的受托理財計劃在8天里募集資金4億元,此后,在4月上旬,另一家銀行與上海某大券商聯手,開始發售類似產品,并在一個星期中募集到資金5億元。 客戶反映說,吸引他們最大的原因就在于,這兩家銀行在發售過程中都對他們作出了口頭承諾。招商理財計劃年收益率不低于銀行同期存款利率1.98%,而另一份理財計劃年收益率更是高達5%。 管理層顯然已經注意到這種情形,雖然央行有關人士不愿接受采訪,但是記者得知,民生銀行與民生證券原本打算推出類似產品的計劃已被叫停,時間是在4月8日。央行通知說,此類產品在沒有出臺有關規范文件之前必須暫停。 收益只能口頭保證 今年年初,招商銀行與招商證券推出的一份理財計劃引起了業內的密切關注。其核心意思是,由招商銀行作為中介代理,客戶將資金委托給招商證券進行證券投資。每份計劃起點為10萬元,并以10萬元的整數倍遞增。 在此后不長的時間里,已經有不少券商和銀行開始積極醞釀該業務,其中,上海和深圳兩地的券商和銀行動作尤其快。 如果說招商模式還只是同一體系下的優勢互補,那么,目前仿效的券商和銀行已超越了這種限制,甚至出現了券商和銀行跨地域合作的現象,一些更為"超前"的品種也開始出現于市場上。 記者得知,從4月2日開始,另外一對銀行與券商的組合已開始了類似業務的推介。令人震驚的是,該計劃的起點比招商低了一半,只需要5萬元,但承諾的年收益率卻高達5%。 為了確證此消息,記者以客戶的身份前去拜訪了該銀行,負責接待的是個人業務部的一位科長。 "你是從哪里聽到的?這項業務我們并沒有對社會公開開展。"他說,"我們的客戶只限于內部職工及其親友,還有一些熟悉的客戶。" 不過,他并沒有因此拒絕記者咨詢和購買。5萬元起點和5%的收益率保證也得到了確認。 操作流程并不復雜,客戶只需在該銀行開立一個存款帳戶并存入相應資金,銀行會將資金轉入券商的理財專戶,并且在一個指定證券帳戶中運作。此后,銀行每季度會在客戶的存款帳戶中劃入1.25%的收益,一年后還本。 但是,對收益如何保證的問題,這位科長堅持只能口頭保證,協議里絕對不可能寫進去。"領導就是這么布置的,我也沒辦法給你更多的保證。你只有相信我們銀行的信譽。"他說。 他透露,券商與銀行之間另外簽有一份協議,該協議規定了券商返還給銀行的收益。"肯定比5%高,但高多少你不必知道,這是我們之間的事,我們給客戶的就是固定的5%。" 他一再強調,如果要買須抓緊時間。"發行期總共只有一個星期,還有兩天時間就截止了。這份計劃非常好賣,只剩下500萬左右的額度了。"記者得到了一份書面的協議書,從這份協議書中反映的情況看,銀行起的主要是中介和監管的作用,即將客戶介紹給證券公司,并且負責監管證券公司的運作情況以及資金往來劃撥等事項。 但在一些關鍵條款上,書面協議與口頭承諾大相徑庭。比如,協議中規定,在理財計劃成立后,按理財實際收益分配理財收益,收益所得稅由客戶自理;銀行將向券商收取0.5%的管理費。但是,銀行對客戶的口頭說明卻是,不管券商運作是盈是虧,銀行都將保證客戶5%的收益,并且不需繳納任何稅。 市場潛力巨大 記者了解到,目前正在醞釀這項業務的券商與銀行不下5家,券商將其視為開拓資金的一條重要渠道,而銀行則把它作為一項收益頗豐的中間業務加以發展。 業內人士透露,招商理財計劃推出后,一度吸引了高達15億元左右的資金前來加盟,但招商銀行和招商證券出于謹慎,最終只接受了4億元。有消息說,招商證券與招商銀行有意在今后繼續推出類似產品,本次4億元只是作為一次嘗試。 雖然金額并不算太大,但招商證券資產管理部門對理財計劃的重視程度卻超過其他所有業務,在資金運作過程中也特別謹慎,大量選擇了像國債這樣風險較低的證券產品。其主要考慮是要做出信譽和品牌,為今后進一步募集資金打好基礎。 一些券商資產管理部門的人士認為,理財計劃是一項非常有價值的金融創新。銀行擁有一大批資金富裕的客戶,而券商迫切需要資金,理財計劃將券商的資金來源渠道大大拓寬了。 更關鍵的是,這種方式吸納資金的成本要比券商自己爭取委托資產管理低得多。券商保底接受委托理財已經是公開的秘密,目前市場上資金面還比較緊張,保底年收益率一般都在8%左右,最低也有6%。而通過銀行,即使保底也不會太高,券商資產管理的風險和壓力也被顯著降低。 此前,券商通過各種渠道接受委托資產管理的嘗試也一直沒有停止,例如,利用信托投資公司吸引資金就是一個較為普遍的做法。據了解,至少有10家以上的券商開展過此類業務。但與銀行相比較,信托公司不論是從客戶資源還是信用保障來看,都要稍遜一籌。 在銀行看來,理財計劃是一項大有市場潛力的業務。一位銀行業的人士認為,中間業務將是銀行未來利潤的一個重要來源,理財計劃的出現開辟了中間業務的又一渠道,就如同代銷基金和保險產品一樣,銀行只是作為一個中介和代理方的角色出現。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即使在監管層已經發出信號的情況下,目前各券商與銀行籌劃理財計劃的動作仍然沒有停止。"我們還在和銀行談,準備搞得更加嚴密一點,相信這項業務還是有前景的。"某券商人士說。 風險不容忽視 雖然銀行與券商都十分看好此項業務,但是,在一些具體做法上,業內人士仍然表示出不少憂慮。 一些券商人士認為,某些理財計劃口頭承諾過高的年回報率風險較大。他們指出,由于需要支付銀行的中介費用,加上運營成本,因此券商承擔的收益壓力將比承諾客戶的更大。如此高的收益率是建立在市場形勢比較樂觀的基礎上的,一旦市場情況與所預料的不一樣,券商的風險就會顯著加大。前幾年券商盲目擴大委托理財規模,最終導致出現資金窟窿的教訓非常深刻,此時重新跳進保底承諾的泥沼實在不理智。 一些銀行業人士也對個別同行的做法表示憂慮。他們指出,銀行用自己的信譽提供收益保證并不是明智之舉:"從風險偏好上來講,愿意購買理財計劃的客戶一般都比較保守,不愿承擔股市的高風險,銀行存款反而更具有吸引力,F在銀行用自己的信譽擔保,將這部分資金引入證券市場,萬一券商到時還不出來引起糾紛,難道要銀行自己墊錢?" 宋一欣律師分析認為,作為一種新的中間業務的品種,理財計劃可以試驗,但從實際操作中的情況看,確實存在著不少值得探討的地方。 首先,在目前金融分業經營的現實條件下,銀行是否能與券商合作進行這種性質的業務,法律法規并沒有明確規定。但是,由于理財計劃具有非常類似于基金或者信托的性質,因此,這種業務是否需要有關部門審批,這可能是一個問題; 第二,實際操作中,出現了銀行用自己的信譽為券商擔保的情況,也就是說,券商的違約風險、壞帳風險、市場風險有相當部分轉移到了銀行頭上,銀行此舉是否有失妥當,這可能是更大的一個問題; 第三,銀行在整個過程中是否收取管理費用?如果收取的話,則銀行應該負起相應的監管責任,但是監管到什么程度,承擔什么樣的責任還都不明確。 (《上海證券報資本周刊》記者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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