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券商上門推銷境外股 “擦邊球”誰來裁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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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4月12日 12:31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近幾年來,一部分內地居民熱衷于炒作境外股票,一些境外中介機構也瞅準時機主動上門推介,而且,這一腳似乎還踩在了法律法規的空白地帶 不久前的一個周末,上海某家四星級酒店的一個會議廳內燈火通明,一個境外股票投資講座暨業務推介會正在這兒進行。“我要賺這E桶金”既是這個講座的名稱,也是所有旁聽人的心愿。 講座的主辦方是專司網上股票交易的美國億創證券公司(E*TRADE)。顯然,E*TRADE的活動受到了人們熱烈的追捧,場內座無虛席。中場休息時,不少投資人紛紛圍著E*TRADE的客戶經理咨詢,有的當場索取了開戶申請表。 毫無疑問,從商業角度看,E*TRADE選擇了一個很好的時機,來得正是時候。但與此同時,又是將資金搬出境外,又是買賣境外股票,又是境外券商徑直進來游說推介業務,種種這些在現有政策環境下泛著灰色的話題,不由讓人橫生是否合規的許多疑問。 潛在需求不小 其實,內地投資者通過各種方式買賣境外股票并不是件新鮮事。從國外歸來的人士便是率先嘗鮮的一個群體。他們大多有過在國外留學或工作的經歷,在國外期間就已辦好了賬戶,存入了一定的炒股運作資金,有著炒賣境外股票的經驗。回來后,利用便捷的互聯網通道,他們同樣可以同步進行網上委托。而在毗鄰香港的深圳等地,人們“近水樓臺”買賣港股更是早已司空見慣。 然而,內地投資人愿意買賣境外股票的并不局限于上面這些小群體。央行的最新統計數據顯示,和人民幣一樣,目前我國的外匯儲蓄持續增加,存款余額接近2000億美元。隨著錢包不斷鼓起來,更多沒有出過境的內地居民同樣渴望能投資境外股市。 大概從1999年開始,內地出現了一陣陣炒港股的熱潮,各地旅行社為此還紛紛組織了奇特的“赴港炒股旅游團”,生意一時異常紅火。去年有關機構組織的一份調查顯示,超過半數的內地居民對投資港股有興趣,其中極感興趣的占10%。照此推算,這部分人群掌握的資金是極其龐大的。 面對潛在的市場需求,境外券商不可能無動于衷。于是,像E*TRADE這樣的境外機構開始邁出了針對內地市場發展客戶的第一步,決計要賺取這一桶金。 潛藏風險不容忽視 應該說,順應了人們買賣境外證券的投資需求,有關建立“走出去”的QDII制度的說法這兩年來不時見諸報端,管理部門也多次表態正抓緊研究和醞釀,并積極推動這一進程。然而眾多的投資者似乎等不及了,各顯神通,爭相到境外股市去“趕海”。 不過,有關業內人士冷靜地指出,在內地投資者欲蜂擁海外淘金的同時,相關的風險和危害也隨之出現。 眼下,困擾內地投資人赴境外炒股的惟一問題是資金如何匯出。由于我國內地目前仍實行外匯管制,個人外匯不能自由出入境,因此資金的“出口”成了內地投資人買賣境外股票的惟一障礙。據記者了解,在實際操作上,對于不少人來說資金的匯出并不是一件太困難的事,這方面的招術可謂八仙過海,有著許多“出去”的通道,其中許多做法并不合法。 這樣做的一個直接后果是導致國家大量寶貴的外匯的流失。這方面具體確切的數字無從統計,早些年內地投資人熱炒港股的時候,有關機構曾經作過一個大致的估算。他們認為,其中的資金量不下20億元。 不僅如此,對個人來說,還面臨著一個投資風險的問題。不少人對內地股市可以說得頭頭是道,知根知底,但對境外股市的交易運作制度、市場情況、投資風格和公司質地卻不甚了了。倉促下海,難免要嗆水,交上一筆不必要的學費。 另外,有關人士指出,內地投資者到境外買賣股票除了謀利,更重要的首先應該是求得資金的安全,畢竟這錢劃出了境外。不要弄得錢還沒賺上,反而搞丟了。事實上,投資者對境外的資金托付方券商和銀行的了解,遠遠比不上對內地中介機構的了解,聽到的只是對方的一面之辭,而對方只會把自己往好里說。 E*TRADE此番敢到內地來游說推介業務,更多的是憑借對自己實力與品牌的自信。據到場的E*TRADE亞太區副總裁約翰·勞德介紹,E*TRADE是全美最大的網上證券行及網上銀行,是美國第二大ATM網絡及第十大儲蓄銀行,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其客戶來自美國、加拿大、澳洲、英國、德國、日本、韓國等國家或地區,截至去年年底,所服務的帳戶超過420萬個,全球管理的資產總值達435億美元。 想必以后還會有其它境外券商像E*TRADE那樣,要到內地來游說推介業務。問題是,它們的資信程度到底如何,沒人給它們打分,總不能由投資者憑印象作出判斷。 灰色地帶如何廓清 很明顯,就目前的政策法規環境來看,在內地投資者“走出去”買賣境外股票和境外券商“走進來”游說業務上有著頗多的是與非,以及是非難辨的灰色。 從內地投資者方面看,由于國家尚實行外匯管理制度,不管采用什么方法、途徑,擅自將外匯轉入境外均屬違法之舉。但是,有關法律人士同時指出,雖說資金不能擅自匯出境,但作為一種個人的投資行為,目前并無法規限制個人買賣境外股票。 對內地投資者來說,外面的世界很精彩;而在境外券商眼里,中國內地的市場很誘人,不能再像過去那樣“守株待兔”了。面對不請而來的境外券商,有關業內人士不由得提出這樣疑問:類似的境外券商到內地開展業務推介活動是否合規? 北京金杜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毅律師說,在有關對境外金融機構監管以及非法金融活動處罰的相關法規里,都沒有明確涉及境外金融機構及其員工在內地從事經營性行為的禁止性規定。但他指出,1992年8月15日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的《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外國企業經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登記注冊,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執照》后,方可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未經審批機關批準和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登記注冊,外國企業不得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此外,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境外保險機構及其中國境內代表處未經中國保險監管機關批準,一律不得在中國境內從事保險、再保險和保險中介活動”的監管主張也很說明問題。 E*TRADE似乎深諳游戲規則,它只是游說業務、舉辦投資講座,只是向人們發放調查表和意向書。國浩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宣偉華律師認為,只要境外券商不進行具體的經營活動,不與對方發生如簽訂合同的利益結果,似乎沒什么違規的地方。 據了解,去年11月份E*TRADE已經在上海搞過一次類似的活動,而此次業務推介會更是得到了美國駐上海領事館的全力支持,其首席商務官還專門到會捧場,表達他們對E*TRADE進軍中國市場的支持。相信E*TRADE還會來,更多的境外券商也會跟著來。 看來,今后類似E*TRADE那樣的境外券商來內地推介業務的活動很有可能將逐漸增多,對此有關人士建議,從維持市場秩序和維護投資者利益出發,市場監管部門是否該將此納入規范的軌道,盡早制定出相應的規定。 (《上海證券報資本周刊》記者 莫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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