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縱橫年報巨虧 專家稱其幾點會計處理值得商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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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4月04日 07:46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ST縱橫(600862)年報顯示,其2002年實現(xiàn)每股收益-1.63元,每股虧損額為已披露年報上市公司之冠。有關專家在對該公司年報進行細致和專業(yè)的分析之后認為,該公司年報在會計處理問題上有幾點值得廣大投資者關注。 審計報告日期 根據ST縱橫第四屆董事會2003年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該會議于2003年3月28日下午在南京召開,審議并通過了其2002年度財務決算報告。會計報表附注47之12也顯示:“本會計報表及其附注業(yè)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2003年第一次會議決議審議通過”。按照《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7號------審計報告》第十九條規(guī)定,審計報告日期一般不應早于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確認和簽署會計報表的日期。然而該公司的審計單位,天華大彭會計師事務所所出具的審計報告中,日期為“2003年1月28日”。 從《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5號------期后事項》中的有關規(guī)定來看,注冊會計師沒有責任實施審計程序或進行專門詢問,以發(fā)現(xiàn)審計報告日至會計報表公布日之間發(fā)生的期后事項,但應對其已知悉的期后事項予以關注,并實施相應的審計程序。也就是說,如果ST縱橫在今年1月28日之后到年報披露之間發(fā)生了重大期后事項,注冊會計師將有可能依據審計報告日期,以未知悉為由提出免責。 或有事項處理 ST縱橫會計報表附注47-8-D中顯示:其對與宏圖高科公司的互保協(xié)議及反擔保書的合法有效性尚持有異議,正在積極應訴。“為有利于資產重組的順利進行,考慮到可能產生的或有損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2003年第一次會議決議批準計提50000000.00元的特別壞賬準備”。天華大彭事務所在其出具的審計報告中對此似乎并未持異議,也稱ST縱橫“預計或有損失”。而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或有事項》的規(guī)定,或有負債無論作為潛在義務,還是現(xiàn)時義務,均不符合負債的確認條件,因而也就不能在會計報表內確認。既然或有負債不再確認,對應于這些或有負債的或有損失,也就不能“預計”了。只有當與宏圖高科公司的互保協(xié)議及反擔保書這一或有事項相關的義務“很可能”發(fā)生時,才能確認“預計負債”,而且也并非ST縱橫所稱的“計提特別壞賬準備”。 現(xiàn)金流量情況 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現(xiàn)金流量表》規(guī)定,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中不能隨時用于支付的存款,不應作為現(xiàn)金。而年報披露,截至2002年12月31日,ST縱橫雖然擁有貨幣資金208609271.64元,其中被銀行質押達107270000.00元,由于“不能隨時用于支付”,在編制現(xiàn)金流量表時這部分已被質押的銀行存款不應視作“現(xiàn)金及現(xiàn)金等價物”。而該公司在編制2002以及2001年度報告時采用了同樣的會計處理方式,將被質押的銀行存款列為現(xiàn)金及現(xiàn)金等價物,導致公司2001年和2002年度現(xiàn)金流量情況嚴重失真。 未分配利潤 有關專業(yè)人士也對ST縱橫2002年度合并利潤及利潤分配表中“2001年年末未分配利潤”與“2002年年初未分配利潤”二者不符表示驚訝。雖然ST縱橫已披露是由于合并范圍增加所致,但該專業(yè)人士指出根據現(xiàn)行有關合并會計報表的規(guī)定,合并報表范圍的變化不應也不會破壞會計報表之間內在的鉤稽關系,此類差異在已經披露年報的上市公司中實屬罕見,說明在ST縱橫這份合并會計報表的編制與審計上可能存在對現(xiàn)行規(guī)定的理解偏差,其真實性與有效性不免要“大打折扣”。 審計意見類型 有關專業(yè)人士對注冊會計師所出具審計報告的意見類型也提出了不同看法。根據有關審計準則,只有當ST縱橫會計報表中個別重要財務會計事項的處理或個別重要會計報表項目的編制不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及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guī)的規(guī)定,其又拒絕進行調整或因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范圍受到重要的局部限制,無法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取得應有的審計證據時,注冊會計師才應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現(xiàn)天華大彭會計師事務所以ST縱橫持續(xù)經營存在重大不確定性造成重大影響為由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但仍然認為會計報表在持續(xù)經營前提下,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和《企業(yè)會計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而事實上,不確定事項并不等于審計范圍受到限制。一個具備專業(yè)水準,本著獨立、負責原則的注冊會計師不能遇到不確定事項,就簡單地出具保留意見報告以圖回避審計責任。因此,ST縱橫的審計報告意見類型實在值得商榷。 (上海證券報記者 徐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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