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抗醫藥如何巧取豪奪靈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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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2月20日 18:20 南方周末 | ||
□本報駐京記者龐瑞鋒 艾群策、吳德東直闖中國證監會,舉報魯抗醫藥財務造假,是因魯抗集團對靈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處置而起。在利益受到嚴重侵害時,作為靈芝公司主要負責人的艾群策、吳德東才憤而舉報,魯抗增發因此受阻。 其實,即使撇開“魯抗增發事件”不談,在國有資產變革的大環境下,由國有企業改制而來的靈芝股份,其一波三折的命運走向也具有某種程度上的典型性。 命運迥異 在魯抗集團下屬的公司中,魯抗靈芝藥品有限公司規模并不算大。與魯抗其他嫡系的分公司不同,靈芝公司是一個外來戶。 它的前身是1953年成立的“山東濟寧藥材采購供應站”,是山東省的二級藥材站。1993年,國有的靈芝公司通過定向募集方式,改制成山東靈芝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以每股1.20元的價格發行股票1000萬股。在總股本中,國有股占61%。改制完成后,靈芝劃歸山東省醫藥局(現山東省藥監局)管理。 吳德東從軍隊轉業到地方后,一直擔任靈芝股份的黨委副書記。 在當時,靈芝股份是山東省股份制百家試點企業之一。這些經山東省篩選出來的效益較好的企業,目標實際上都是瞄著上市。靈芝股份與魯抗醫藥都是這一批里的試點企業,并都評為濟寧市支柱企業。這時,兩家企業大致處于同一起跑線上。 當時滬深兩市還鼓勵小盤股上市,吳德東也在為靈芝奔忙上市事宜。“但是當上市跑得差不多的時候,國家政策又變了。”吳德東回憶說。 因為從1997年開始,國家開始鼓勵上大盤股。靈芝只有3000萬股的規模,總股本太小,就被卡了下來。魯抗醫藥卻有8000萬股的規模,這在當時被視為大盤股,因而順利上市。由于政策風云變幻,這兩家一起跑上市的濟寧本地公司從此命運迥異。 為了上市,靈芝公司想增資擴股,滿足上市條件。這中間,時任公司副董事長的吳德東找到武漢的艾群策。艾的公眾知名度并不高,在證券圈內,卻相當知名。他以炒股起家,除了在二級市場直接炒作股票外,他還擅長購買一些非上市公司的內部職工股,然后將之推上市,從中牟利。 艾群策提出的辦法是,由靈芝公司再增發2000萬股,使總股本達到5000萬股。然后由他負責找券商,進行資產重組后,輔導靈芝實現上市。同時艾群策已大量買進靈芝公司的內部職工股,成為除國有股之外的最大股東。直到今天,他仍然持有約200萬股的靈芝股票。 增資擴股的方案上報以后,負責審批的山東省體改委不予批準,理由是艾群策來自武漢,肥水不流外人田。后來省體改委找來山東證券,讓其負責靈芝公司的增資擴股和上市事宜。但是山東證券運作沒能成功。 1999年,當時吳德東已升任靈芝股份的董事長兼總經理,并聘請艾群策任公司副總經理兼證券部部長,再次運作上市事宜。擅長資本運作的艾群策又生一計,聯系一家有華人背景的加拿大公司。具體操作為,由外方出資3000萬美元,占51%的股份,合資后準備赴海外上市,雙方并訂立協議。 但是山東省藥監局的態度是,外商可以參股,但不能控股。而這家加拿大公司堅持必須控股。雙方僵持不下,海外上市的夢想還沒跨出第一步就破滅了。至此,靈芝股份的上市之夢變得遙遙無期。 “控股式兼并” 真正改變靈芝命運的時刻在2000年8月。 出于政企分開的需要,山東省藥監局不再直接管理企業。山東省藥品管理局決定,將靈芝股份的國有股權委托魯抗集團經營管理。這種方式被稱為“控股式兼并”,魯抗不花費一分錢,就獲得了對靈芝股份的實際控制權。公司更名為魯抗靈芝藥業股份公司。 這當然是魯抗集團所樂意的。魯抗是藥品生產企業,不能經營藥品的批發和零售業務。靈芝股份是藥品流通企業,正好擁有進行藥品經營和零售的經營許可證。靈芝并入魯抗后,正好可以彌補此不足。 為了便于接手,章建輝承諾,魯抗不派人過來管理,由原來的管理層繼續留任;在適當的時候將魯抗醫藥和靈芝股份進行吸收合并。靈芝原來的內部職工股就會變成上市公司魯抗股份的內部職工股,以后還可以流通上市。 在這時候,即使是靈芝原有的其他中小股東們,也難以明了合并之舉究竟意味著什么。有些人甚至還天真地幻想,自己持有的靈芝股票有朝一日能夠上市流通。 當年10月12日,靈芝正式并入魯抗集團,所謂“不派人”的承諾并沒有兌現。魯抗集團委派集團副總經理程軍出任靈芝董事長,其他如總經理、財務總監和監事會主席等全部來自魯抗。吳德東只保留了董事身份和公司黨委副書記,基本上失去了話語權。 就這樣,靈芝股份被兵不血刃地納入魯抗旗下。但是程軍上任后的做法,讓這些股東失去了信心,并最終發展到頻頻上訪。 程軍上任不久,就先后成立了新華魯抗藥業零售連鎖公司等3個具備獨立法人地位的公司,均由魯抗控股60%以上。這些新公司成立以后,靈芝股份以前所擁有的包括中藥材、西藥、醫療器械、新特藥共計8個藥品經營牌照,先后被變更為3個公司所有。 熟悉藥品行業的人都知道,對藥品流通企業而言,最重要的是藥品經營許可證。目前國家已經停止發放新的經營許可證。魯抗曾數番努力,但未獲批準。靈芝股份卻令人羨慕地擁有全套許可證。 但是通過上述一番運作,由魯抗控股的公司輕易地得到了靈芝股份擁有的經營許可證。在這些牌照都相繼轉移走之后,靈芝股份卻失去了藥品經營的職能。在2002年12月,艾群策和吳德東赴北京,正是向國家藥監局反映魯抗集團非法轉移靈芝股份藥品許可證之事。 靈芝被空殼化 去年6月,靈芝股份又遇到了一件蹊蹺的事。新華魯抗藥業零售連鎖公司狀告靈芝股份拖欠貨款。原告稱,由于被告多次從原告處購進藥品,共欠藥品款647.2萬元。濟寧市中院經過調解,被告愿意以所有資產抵債。 這看上去也許只是一件普通的官司。但蹊蹺之處在于,原告與被告的法定代表人都是程軍。通過這種“自己告自己”的方式,由魯抗控股的藥品連鎖公司又得到了靈芝股份的全部資產。 似乎巧合的是,經當地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靈芝股份資產被評估為651萬元,正好夠抵債。在章建輝的內部講話中,認為2000年接手靈芝股份時,它已經資不抵債。吳德東則表示,靈芝股份的總資產至少在1億多元。 但魯抗只是將靈芝的資產拿了過去,債務卻留給了靈芝。這樣,靈芝公司變成一家既沒有經營許可證,又沒有經營資產,連經營場所也不復存在的空殼公司,同時還背負著一大堆債務和幾十名下崗職工和內退人員。 魯抗的最后一步棋,是將魯抗靈芝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變更為魯抗靈芝藥品經營有限公司。2002年10月,山東藥監局予以認可。也就是說,1993年改制為股份公司的靈芝股份,又被變更回了有限責任公司。 由于股東們上訪不斷,反映魯抗集團進入靈芝股份后,兩年內從未召開股東大會,并且很多企業決策損害了中小股東的利益,去年11月30日,靈芝股份曾試圖在濟寧召開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但是以艾群策為代表的中小股東與大股東代表魯抗分歧太大,會場一度失控,200多名股東拒絕投票,最終沒能形成任何有效決議。 直到現在,有關靈芝公司的命運仍然難以見到希望的曙光。只是3600多名股東所持有的1000萬股股票,實際上已經形同廢紙。既是公司股東、又是股東代表的艾群策和吳德東,也是希望能夠為靈芝股份的中小股東們討回一個公道。 二人前往證監會舉報魯抗醫藥財務造假,似乎只是一種不平之下的順便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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