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討會發言摘要之一:上市公司激勵約束機制的難點及對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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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1月22日 08:23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上海證券交易所副總經理周勤業 上市公司建立激勵機制的現狀 目前只有6.26%的上市公司建立了激勵機制;99%的上市公司高層管理人員認為有必要建立激勵機制;86.36%的公司把沒有實施恰當的激勵機制歸因于“政策不明朗”和“法律法 上市公司應該建立符合公司特點的激勵方式 國有企業對經理人的激勵表現出兩種傾向。從國際上看,不同的公司有著不同的薪酬激勵制度,不存在一種統一形式的長期激勵模式。 解決上市公司激勵不足的對策 在當前市場價格發現機制不完善和證券法律制度不健全的背景下,我國還不具備推行西方意義上的股票期權激勵制度的條件。當務之急是管理層為上市公司根據自身特點選擇恰當的長期激勵機制創造條件。 上市公司建立約束機制的現狀 安然等公司假賬丑聞的出現,表明上市公司必須建立強有力的約束機制。在滬市已經建立激勵機制的45家上市公司中,只有個別公司建立了相應的約束機制。約束機制不健全是我國上市公司治理不佳的根本所在。 我國約束機制不健全的三大表現 公司改制不徹底,內控機制形同虛設;市場的有效性差,市場約束功能弱化;監管的合力不夠,監管約束作用有限。 公司改制不徹底:通過部分剝離實現上市的公司,與其控股公司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系。部分高管人員利用政府產權上的“超弱控制”形成了事實上的內部人控制,同時又利用政府在行政上的“超強控制”推脫經營上的責任;部分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股東大會三者之間沒有形成相互制衡的關系;缺乏檢查督促,內控機制形同虛設。 市場的有效性差:資本市場的價格發現機制還不完善,“用腳投票”機制無法有效約束經營者行為;產品和要素市場缺乏充分的競爭,企業的利潤不能準確地反映經營者的能力和努力程度;經理人市場對在職經理人員難以形成“就職替代壓力”。 監管的合力不夠:審計約束還沒有完全到位;公開信息披露還不夠全面、及時、準確;由市場各參與方組成的多層次的監管體系還不完善。 解決上市公司約束機制不健全的四大對策 注重發揮監事會的功能,完善內控制度的制衡機制;強化內控機制的信息披露,健全公眾的監督約束機制;完善市場的價格發現機制,增強公司的外部約束功能;提高聯合監管體系的效率,強化證券監管的約束作用。 注重發揮監事會的功能:我國上市公司的監事會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建議適當充實監事會人員,在監事人選中增補有關專業人員;建議增加監事會對董事會下設的薪酬委員會的監督功能。 強化內控機制的信息披露:繼續加強內控機制的信息披露工作,為公眾參與上市公司的監督提供信息保障;只要遵守有利于企業的發展和證券市場的完善這一準則,媒體完全可以繼續發揮輿論監督的約束作用。 完善市場的價格發現機制:通過提高市場透明度和打擊內幕交易兩個方面來提升價格發現機制;及時宣傳我所監管措施和監管理念;在我所實時監控系統中增加內幕交易探測、發現功能,逐步把內幕交易納入實時監控范圍。 提高聯合監管體系的效率:充分利用證監會統一開發的證監系統監管網絡;定期與地方證管辦進行面對面、電話或網絡溝通,交流監管信息;繼續強化監管人員的責任追究制度,全面實行“盡責、問責、免責”的監管責任制。 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不求一步到位,要從中國上市公司的實際出現,妥善處理激勵與約束之間的關系,避免兩種機制不匹配帶來的沖突,保持上市公司與證券市場的持續穩定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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