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幸福:最高法院終審 “幸福生活” 終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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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2年12月25日 09:17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本報記者 盧曉利 ST幸福昨日公告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終審裁決,而這幾乎意味著對剛剛恢復上市交易的ST幸福判了死刑:在三季度虧損1207萬元、只有全年扭虧才能保住上市資格的情況下,ST幸福面對的將是失去所有經營性資產后還會債臺高筑的窘境。 事實上,自2000年8月名流集團在股權拍賣中成為ST幸福第一大股東到現在已經歷了兩年多的時間,在名流集團進入并掌控ST幸福的過程中雖幾經波折,但在相當多的投資者心目中,有機制優勢的民營資本進入百廢待興的ST幸福無疑意味著美好的未來,這將是一次市場化程度相當高的資產重組。但導致名流集團沒有對ST幸福進行實質性資產置換的最大障礙便是幸福集團在1997年悄悄埋下的一顆巨型地雷——ST幸福與農行潛江支行抵押擔保貸款近兩億元。由于此前這一抵押擔保一直不為市場所知,且抵押標的幾乎涉及到ST幸福全部經營性資產,而幸福集團早已資不抵債,一旦這件官司敗訴,肯定只有ST幸福來償還債務。凈資產已不足1億元的ST幸福將因此完全喪失持續經營能力,身陷凈資產為負值的絕境。 顯而易見的是,作為ST幸福的大股東,民營企業的背景決定了只持有ST幸福19.18%股權的名流集團肯定不會犧牲個體利益代人償債拯救上市公司,打贏官司幾乎是唯一的選擇。在此背景下,名流集團代表ST幸福一方面積極應訴,一方面與有關政府部門及農行進行了反復的談判、磋商,試圖得到重組ST幸福的支持。但事實是農行方面肯定無法放棄近兩億元的貸款,而政府方面也為“為民營企業埋單”而進退兩難。今年5月,ST幸福在與農行的訴訟案中一審勝訴,而農行方面不服,上訴到最高人民法院,半年后ST幸福全面敗訴。 事實上,目前擺在ST幸福面前的路只有兩條,一是由名流集團代幸福集團償還近兩億元的欠款,并在規范運作的前提下確保股份公司的年報扭虧為盈,達到保牌的目的;二是年報虧損后終止上市。對此,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沒有哪一個民營企業會代人償還這筆銀行貸款,與農行訴訟的敗訴,使ST幸福年報扭虧的可能性幾乎為零,公司終止上市已難以避免。 終止上市后的ST幸福將何去何從?對此,有專業人士分析認為,從理論上講因虧損而退市的ST幸福仍有再次重組并申請上市的可能,但這條路將十分艱難曲折,其中的變數也很大,尤其是ST幸福的經營性資產可能全部被劃走,凈資產會出現較大的負值,這為重組增加了難度。 對于ST幸福的前景,董事長劉道明不愿發表意見,他說,與農行的訴訟案敗訴對公司的影響巨大,目前來看年度虧損和喪失所有經營性資產這兩大難題都可能會導致公司終止上市。目前還不能對年度盈虧作出判斷,在公司盈虧狀況確定后,公司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方面目前正積極與農行及有關方面協商,尋求較好的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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