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皮雜談
超然,對于投資者來說是抽象的,但是對于周小川來講則是具體的。
周小川的具體來自他對十六大報告的解讀,在于他從十六大之后國有資產管理體制變革中看到的前景,在于他終于可以不再被誤讀或無法不被誤讀成國有資產所有者的身份中解
脫出來的輕松,在于他可以重新自我定位的喜悅。
我們很難忘卻中國證監會在2000年國有股減持中的尷尬角色:減持前期并非由證監會主導方案,從理論上講也的確不該由一個監管機構主持不同所有者之間交易的價格,但是減出事來了,卻必須由證監會來宣布暫停,不光由證監會宣布暫停,而且還得由證監會主導減持方案的征集和修訂,召開座談會的是證監會,反復出面辟謠的是證監會,最后一年后出來宣布國有股減持完全停止的還是證監會,手忙腳亂了一年,從終點回到起點,抬頭一看,指數被消滅了900點,這種行政的成本、指數的成本、信譽的成本,水皮相信證監會中的洋博士土博士洋碩士土碩士都心知肚明,有苦難言。
超然?在這種情況下,你讓周小川如何超然呢?!
政企分開是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就一直在探討和實踐的課題,從讓利放權到現代企業制度的建設,20年中各種各樣的模式都有人嘗試過,最終人們發現在上層建筑不作相應調整的前提下,經濟基礎有時候自己根本就是無能為力的。在產業部門化、部門公司化的格局下,政企分開面臨著顯然的悖論,行業調控也無法落在實處。你很難想象電信部門在兼任行業主管部門和壟斷企業經營者的情況下會對內資砍低進入的門檻,自覺自愿地引入投資者和自己競爭,哪怕就是自己還掌握著競賽規則制定權和裁判權的情況下,電力部門也是如此。
但是,隨著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建立,隨著銀行監督委員會以及電信監督委員會、電力監督委員會這些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建立,產業部門化的格局必將打破,作為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政府部門和作為政府行業行政調控的職責將經緯分明,這就使證監會的超然有了理論根據。
超然之下的證監會對于國有股的認識就會有海闊天空的感覺,超然之下的國資委也會發現國有股和法人股沒有本質的區別,超然之下的中央政府更不覺得國有股外賣有什么心理障礙。
如果我們確認,超然之下的國有股和法人股等值,兩者之間的交易不存在資產流失的問題,那么我們就可以在國有股轉為法人股之后以更超然的態度來看待法人股轉為公眾股的價值補償問題,這里同樣不再涉及政治賬,而僅僅是技術性的經濟賬。
可見,超然的法人股在國家股和公眾股之間充當了轉換的媒介,超然的政府就可以把自己從交易中摘出來充當市場裁判的角色,杜絕交易中的“欺行霸市”、“惟我獨尊”。
這樣,如果法人股希望改變身份,由不流通轉為流通,價格就必須由雙方議定,而不能簡單的“同股同價”,就必須考慮到是否有同股同權的歷史基礎,如果沒有,那么,對不起,法人股對公眾股凈資產權益方面的侵占就必須償還。舉例說,如果法人股當時的價格是一元認購的,公眾股的發行價是5元錢一股發行的,那么法人股就應該縮股,縮股的比例就為5:1,因為只有同資同股(也就是相同的出資擁有相同的股權)在前,才談得上以后交易中的“同股同價”。
不止水皮一人有這種看法。
經濟學者韓志國曾經算過一筆賬,從2001年6月到今年10月這段時間中,滬深兩市的總股本增加了1714.95億股,而非流通股增加達1224.74億股,非流通股在總股本中占的比例已經從62.98%上升到65.45%,股權分裂在加劇。為了不再增加歷史遺留問題,有必要改革目前增量發行的辦法,著手解決存量資產,也就是存量部分按凈資產值和新增股本(也就是公眾股)發行價同比例縮股,鎖定兩年之后才準上市,這實際上是一種新股全流通的方案,但是縮股的設想還是可取的。
這種法人股和公眾股轉換過程的縮股一方面尊重了歷史,維護了投資者的權益;另一方面有助于壓縮目前股市中存在的股本泡沫,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從而降低市盈率。據測算,由此上市公司的股本可減少50%。
接軌是有方向的,關鍵是看出發點。站在最廣大投資者一邊,切實落實“三個代表”,就會想方設法在穩定市場的前提下讓減持的價位向流通股接軌,否則如果流通股的股價向凈資產值的價位方向接軌,那么市場就必須推倒重來,而且找不到底。
國家股→法人股→縮股→公眾股,只是一個簡單的公式,一切的一切都解決于什么時候我們的決策者能以超然之態面對這個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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