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廖暉
年關迫近,基金管理公司股權轉讓之潮愈演愈烈,18家基金管理公司幾乎沒有一家置身事外。無論公司新老,不管規模大小,基金管理公司似乎都不乏問津者,而且越大(管理的資金規模)越俏,愈老(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年限長)彌香。股權轉讓之價格也日漸高漲,從剛開始的每股3元左右起步,連續沖破4元、5元的價位,最近又出現了接近每股6元的高價。
談判過程也愈見簡單,只要能控股,少見討價還價的過程。總體上來說,受讓者志在必得,出讓者贏利豐厚。
一
在出讓基金管理公司股權的問題上,早年間就擁有股權的這些券商表現得極為一致。在最新的“一參一控”的“尚方寶劍”支持下,他們的動作也就顯得更堅決、更迅速。甚至有一部分券商,只要擁有一家可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層允許的“一參”他們也不需要了。
為什么會這樣?原因不外如下幾種:一是眾所周知的原因。今年的年景黯淡,多數券商面臨很大經營壓力。本來,對于一些資產質量較好的券商,一年兩年的虧損也不至于揭不開鍋。但一旦賬面虧損,證券公司的很多業務資格包括發債、上市、增資等都受到嚴重影響。因此,不少券商在所不惜,一定要做到賬面贏利,而基金公司股權轉讓自然不失為一著妙棋。
二是基金管理公司的贏利水平正在逐年下降。券商當年參控股基金管理公司不外兩個目的: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發揮資金的杠桿作用,以幾千萬、幾個億的資金控制幾十個億、上百億;另外就是出于財務目的,參股以分享基金這個新生行業的超額利潤。僅僅是在去年,每股利潤4、5角錢,每股分紅3、4角錢的基金管理公司還不少見。但今年的形勢已經急轉直下,一些大家心目中的著名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費收入超過億元,但賬面利潤卻不多。另外,種種信號顯示,基金管理費的下調已經是迫在眉睫,封閉轉開放也是趨勢。這些參股券商已經認識到,基金管理公司像原來那樣坐享政策扶持所帶來的高額利潤,必然成為一道消失的風景。券商在拋售基金管理公司股權中大致有三類:一種是留一家控股公司股權,其余的 參股股權全部出售,而且要趕在今年這個好行情中出手;一種是表面上看起來是控股的,但實際控制能力弱的公司股權也盡量出手;三是一些自身面臨危機無暇他顧的券商,干脆把手中的參股公司股權盡數出讓。
二
一個事物總有正反兩面。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權轉讓之所以會形成熱潮,正是因為有如此急遽的“拋單”,也有相當踴躍的“買盤”。當早年進入這個行業并且得到了高額回報的公司在漸漸退出之時,一些新的公司毫不猶豫開始“補位”。
據了解,踴躍購買基金股權的投資者大約有三類:一是基金管理公司中原來的小股東,或者是原來平均股份中的股東之一。
長期以來,他們在基金管理公司中地位頗低,被大股東或內部人邊緣化,沒有話事權。因此他們控股“奪權”的意識一直很強烈。另一類是新券商。他們經過幾年努力,通過增資擴股改頭換面,終于可以“好人舉手”,組建基金管理公司了。但“好人舉手”要排隊,發行基金可能又要一年多的時間,何況到時的市場環境如何也不知道,要達到目前一些老基金超百億的基金規模談何容易。所以即便受讓成本高一些,但因為降低了時間成本,他們還是踴躍“補位”。還有一類投資者,是一些以前基本上沒有進入資格的其他金融公司。如一些信托公司、投資公司等。他們的目的是進入這個行業,爭取對這數十億、上百億資金的控制權。
三
基金管理公司股權演繹得再熱鬧,不過都是在爭奪基金管理公司的控制權。而爭奪基金管理公司控股權的目的,不外是為了控制數十億、上百億資金。這些資金本屬于基金持有人,并不是哪家基金管理公司的囊中私物;而基金管理公司本來也不過是這些資金的管理人。為什么股權爭奪戰會上演得如此激烈?而且本來股權之爭只發生在股東之間,為什么基金管理人也會深陷其中?專家們指出:無他,不過是基金管理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沒有理順。
有人說,基金在發展過程中享受許多照顧,獲取了許多壟斷利潤,但在公司管理水平和資金管理水平方面進步不大。我國基金的制度化建設并不太落后,但實際執行能力卻總不到位。尤其是公司內部治理水平一直徘徊不前。因此,業內的許多資深人士對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權變動表示歡迎。他們認為,只有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權變動,才會沖擊目前超穩定的基金管理人結構,只有基金管理人結構的變動和更新,才會讓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暴露出來,進而得到矯正。這有利于整個基金業的健康發展。
為了規范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治理行為,一些專家呼吁:一是要放低基金業的進入門檻,讓更多的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參與競爭,加大這個行業競爭力度,降低這個行業的壟斷利潤,讓基金業的利潤更趨平均化;二是要放開基金的管理費用。讓水平高的基金管理者可以通過收取高額的管理費用實現自己的利益目標,而水平低的基金管理者會被市場自然淘汰,從而讓真正高水平的基金管理者能脫穎而出;三是要對建立基金管理人的檔案制度。讓一些違規操作、內幕交易的基金管理人成為市場的禁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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