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20日望春花公司公告:“廈門奇勝將其持有的股份多次質押且未及時通知公司”,公告中所有的質押用途除一項為“為其他單位擔保外”,均為“還款保證”。
●1999年11月19日,1031.7321萬法人股、325.98萬股轉配股質押給聯合證券公司;
●2000年1月7日,1500萬法人股質押給光彩事業,于2001年7月27日解除;
●2001年7月27日,即1500萬股質押給光彩事業的法人股份解除質押當日,質押給福建永春祥業礦泉水公司;
●2000年5月8日,1031萬股質押給華銀投資,2000年10月27日解除質押;2000年10月27日,1031萬股質押給華銀投資解除質押當日,質押給祥業礦泉水公司;
●2001年12月7日,質押給祥業礦泉水公司1031萬股尚未解押,其中810萬股被重復質押給樣業礦泉水;
●2001年8月16日,1500萬股質押給福建永春祥業礦泉水;
●2002年1月30日,810萬股質押給祥業礦泉水的剛被解除,又被“瓜分”:410萬繼續質押給祥業礦泉水,另外400萬質押給了廈門國際銀行;
●2002年10月16日,奇勝轉讓給北京中融地產的3410萬股望春花中,還包括前一天,即10月15日剛剛到期的1910萬股。還有兩筆質押至今還未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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