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質疑的是,這樣的一些方案與考慮,是否會冠冕堂皇地以為6000萬投資者謀利之幌子,實際謀既得利益集團之大利呢?人們很清楚,國內股市發展了十幾年,早已形成了一個非常強大的既得利益集團,股市上的哪一次異動都留下了它們的身影。很簡單,股市中的6000萬投資者都是真實的嗎?看看億安科技背著麻袋到農村去收購農民的身份證就知道其中的奧妙所在。還有,即使假定這個故事為真實,但是中小投資者在股市中所購買的股票市值總額所占的比重又有多大呢?
易憲容
目前,國內股市異動頻繁,波瀾不已,使得許多人及媒體的注意力又集中到了股市上。可以說,如何保證國內股市健康穩定的發展,如何解決國內股市的股權分裂問題,如何讓國內股市走出危局,成了日前媒體與學界討論最為熱烈的問題,而股權全流通則是這些問題討論的焦點之焦點。有學者認為,在國內股市經過大幅調整之后,應該讓非流通股以縮股方式實施全流通,縮股全流通可為國內資本市場帶來很大的利好。比如劉紀鵬認為,必須在給流通股股東合理補償的基礎上,實現國家股、法人股在資本市場中的轉讓和流通,其前提之一是非流通股要在二級市場縮股;韓志國則提出更具體的非流通股縮股方案,稱此舉還可減少市場泡沫,降低市盈率,從根本上解決股市長期低迷的問題。當然,對國內股市全流通的觀點,眾說紛紜,莫衷一是。不過,無論其觀點有多少,歸納到一點就是如何讓非流通股來補償流通股。簡單地說,就是現行股市的這一塊利由誰來獲得、如何來分配。
毫無疑問,股權分裂的問題是中國股市發展的一塊心病,股市上的種種弊端都會由此而生。如上市公司有效的治理結構無法建立、大股東操縱公司掠奪中小投資者之利益、莊家操縱市場及股價、上市公司欺詐做假等。特別是,在股權的分裂的情況下,根本無法形成上市公司的市場價值、無法形成有效的市場運作機制,而部分股權不流通就根本沒有完整的市場可言。因此,無論是國有股減持,還是國有股和法人股對外資轉讓等方案的出臺都是就解開這一癥結而發。但是由于利益上的關系無法協調,這些政策的出臺都遭到了市場強烈的反應與對抗。國有股減持被迫停止,國有股法人股轉讓被說成是為股權全流通設置障礙等。正是在這背景下,股市“全流通”改革的呼聲迭然而起。
當然,在一般的市場體系中,是不存在股權全流通的問題的,因為,流通是市場之本性,不能流通的東西如何有交易,沒有交易、沒有流通哪里來的市場可言呢?股份流通與非流通之分別只是國內股市特殊的歷史條件下的產物,而且其問題不僅沒有隨著市場擴展而解決,反而隨時間過去而越積越大。日前國內股市有1200多家上市公司,總股本為5600億,非流通股占了3600億,超過了11年來資本市場發行總數1600多億。有人就認為,無論以哪種方式讓兩種股份并軌,都會讓僅一兩元的低價非流通股和價值10元左右的流通股獲得同樣的身份。在這種情況下,市場一定會傾向低價非流通股而放棄高價的流通股。如果這種情況出現,對現行市場中的6000萬投資者來說,是不公平的,因此,政府就得出臺相關的政策來補償這6000萬投資者。否則市場就會出現激烈的反應。以往國有股減持被迫停止就是這種反應之結果。
現在本文所質疑的是,這樣的一些方案與考慮,是否會冠冕堂皇地以6000萬投資者利益之幌子,實際謀既得利益集團之大利呢?人們很清楚,國內股市發展了十幾年,早已形成了一個非常強大的既得利益集團,股市上的哪一次異動都留下了它們的身影。很簡單,股市中的6000萬投資者都是真實的嗎?看看億安科技背著麻袋到農村去收購農民的身份證就知道其中的奧妙所在。還有,即使假定這個故事為真實,但是中小投資者在股市中所購買的股票市值總額所占的比重又有多大呢?因此,上述之方案,僅是借6000萬投資者之名,行為少數利益集團謀利之實,即少數人希望獲得“最后晚宴”。
再退一步說,真的有6000萬投資者參與了市場,但股市之風險哪個投資者不知道呢?“股市有風險,入市要謹慎”的標示不是媒體報刊天天在顯示嗎?股民要進入市場,根本就沒有被任何人強制所為,都是自己自愿自覺的結果。他們為利之所趨,他們看到他人一夜暴富也想到市場賭一把。20世紀90年代大富大貴之人,有多少不是通過股市發展起來的呢?這些人大把大把地賺錢之后,從來沒有一個人會說:這是由于政府政策好讓他們發財致富了,因此,應該回歸一些給社會。現在股價下跌了,覺得自己虧損了則要社會來承擔其成本,這是哪門子的情理?還有,投資者購買股票時,哪一家上市公司的招股說明書上不是清清楚楚寫明了有多少國家股法人股嗎?而且這些招股說明書或年報上也不會寫上,這些國家股法人股現在不賣出,將來也永遠不賣,如果賣出一定要給流通股的股東補償。國家股法人股賣不賣,流通不流通本來就存在不確定性,投資者進入這些上市公司時這些不確定性因素他們早已考慮在內了。假定投資者不把其因素考慮在內,那么其責任還要他人來承擔嗎?如果這樣那就不是市場了。因此,無論是什么理由,無論是憑藉什么借口,在獲得利時則是個人之事情,在要承擔成本時則由社會來擔當,這是沒有道理的。
因此,在本文來看,無論是國有股減持,還是實現股權全流通都得還利于社會廣大民眾,而這里所說的社會廣大民眾不僅指的是股市中少數之股民,還應該包括沒有進入過股市的民眾,當然少數既得利益集團也是民眾中一分子。黨的十六大已經確立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進行重大改革的新思路,即國家所有,分級行使產權。而在這一大思路下,證券市場的國有股減持或股權全流通應該以還富于社會大眾為宗旨,而不是把股權全流通變成少數既得利益集團“最后的晚宴”。在本文看來,既然各地方享有該地方的國有資產的完整的出資人權益,因此,各地方上市公司的國有股法人股就可以由地方政府來減持,并把其利還歸于當地之廣大民眾。先以各地方為單位,對該地上市公司的國有股及法人股統計匯總,然后確定有多少要向當地社會民眾出售。之后,將決定出售的部分以低價(或特別優惠的價,比如資產凈值)出售給當地民眾(或憑身份證,當地居民購買有大的優惠,外地投資者要購買則以市場價為準,同樣機構投資者進入其價格也以市場為準)。讓民眾可以像新股那樣申購,購買時按申購比例分配,不搖號、不抽簽,購買以后可以全流通。
這樣一則由于利還歸于廣大民眾,利之所趨,不少人民眾一定會進入股市,根本不需要愁股市的流通股迅速擴大后沒有資金承接;二則對原有的流通股投資者來說,他們同樣可以申購,有利同享。這種思路既操作性強,也體現了公開透明及社會公正的原則。當然,該方案實施的最大問題是要解開國有資產流失之情結。其實,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豈是國有資產流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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