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戴相龍——金融改革要從六方面突破
我國現行金融體制仍不能完全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需要。我們一定要全面貫徹“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按照十六大報告的要求,繼續深入進行金融體制改革。改革要從六個方面取得突破:
一是促進建立現代金融企業制度。重點是對國有獨資商業銀行進行綜合改革,創造條件對其進行股份制改造,吸收民間資本改造和發展中小商業銀行,繼續引進外資銀行。
二是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進一步提高外幣、同業拆借、證券回購利率市場化水平,擴大本幣貸款利率浮動幅度,先在農村進行存款利率浮動試點。
三是提高貨幣政策的制定和執行水平。促進企業增加資本,商業銀行完善資金營銷激勵和約束機制,完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充分運用利率等貨幣政策工具,及時適度調節貨幣供應量,保持人民幣幣值穩定。預計今后貨幣供應總量增長幅度仍然會超過經濟增長與物價增長之和。
四是完善金融市場。推進資本市場的改革開放和穩步發展。在充分運用人民幣資本金和國內金融機構外匯資金的同時,更多地吸引外國資金。
五是切實加強金融監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安全。對商業銀行全面實行貸款質量五級分類制度、謹慎會計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促使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經營管理到2006年達到較好水平。
六是按照循序漸進原則,逐步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為將來人民幣可兌換創造條件。通過繼續深化改革,可以進一步發揮金融在市場配置資源中的核心的作用,以及在宏觀經濟調節中的杠桿作用,維護國家經濟安全,促進金融業更好地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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