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 吳曉求
無論國有股轉讓給外資或民營資本或個人,價格都可能會在每股凈資產值附近。那么我們就應反思,以前國有股在二級市場減持為什么一定要按市價進行呢?這實際上反映出政策方面出現了重大差異
市場從去年6月14日以來持續1年半的下跌,其主要原因被認為是“國有股減持”問題。即使是在如今國有股減持停止的背景下,對于全流通的擔憂依然制約著市場走強。解決這個問題需要長遠的思路和大智慧,為此本報記者于本周專訪了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金融與證券研究所所長吳曉求教授。
吳教授認為,國有股減持或流通股與非流通股相互割裂的問題,的確是市場的核心問題,這個問題解決得好壞與否直接關系到市場的發展。今年6月23日停止了通過國內證券市場減持國有股,這無疑是正確的舉措,但國有股減持的問題依然存在。因為中國證券市場三分之二的股份不能流通,這部分遲早是要流通的,而未來將以什么樣的方式流通還是未知,這使人們對政策未來產生想像,并因此有較大的心理壓力。要扭轉這種狀況,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是要從理論上解決三分之二非流通股份的出路問題,即未來無論非流通股是以什么樣的持股主體出現,都要明晰其未來的流通方式。但無論怎樣流通,都不應損害流通股股東的權益,這是前提。
在評論本周一證監會等三部委發布的《上市公司可向外商轉讓國有股法人股的通知》時,吳教授認為,這是現行條件下國有資本的一種退出機制。但在創造了一種新的退出機制之時,也產生了一個新的問題,即假定在未來5~10年有50%的國有股、法人股轉讓給外資,那么這部分外資持有的國家股、法人股總會有一天也需要解決其流通問題,屆時將以什么樣的方式流通?是再次協議轉讓還是上市流通?如果等到那個時候再考慮這個問題,將會面臨新的法律障礙。因為現在國有股、法人股國家還是可以調控的,但那個時候由于涉及外資持股,國家就很難只靠政策手段解決了。從這個意義上說,解決國有股問題需要全面、系統地考慮。周一的通知還規定,對外商轉讓國有股、法人股將采取公開競價方式。吳教授判斷,這個競價絕不會偏離凈資產值太遠,不能指望這個競價能達到或接近市價的水平。如果說這個轉讓,包括上個月證監會頒布的《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這個辦法允許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對外資、內資甚至個人開放,而且采取協議方式,按目前實踐來看,這個協議價格也會在每股凈資產值附近)能夠說明,無論國有股轉讓給外資或民營資本或個人,都是在每股凈資產值附近,那么我們就應反思以前國有股在二級市場減持為什么一定要按市價進行呢﹖這實際上反映出,在政策方面出現了重大差異,這需要我們認真思索。
吳曉求教授說,非流通股流動起來的方案說很復雜也很復雜,說簡單也簡單,關鍵是理念上要變化,還是要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基本精神,不能總抱有高市價減持的想法,如果那樣就不可能制定出一個符合實際情況,符合市場要求的方案。因此,國有股以對內資、外資大體相同的價格配售給二級市場投資者是可行的。在過去國有股減持方案的討論中也曾經提過,我們很多政策在某種意義上應該把復雜問題簡單化,如果可以將國有股按每股凈資產轉售給流通股股東,所有問題都解決了,國家只要規定一個上市公司轉售的比例,比如30%,這不會對市場造成太大的沖擊。當然,如果今天采取這種方式,其效果可能不如一開始就采用這種方式好,因為人們心理狀態發生了變化,可能仍然會被認為不是一個最佳的方案。另外還可以引入“補償機制”,即如果國有股按照市價減持,那就需要對流通股股東有巨大的補償,比如折股或通過流通股按一定比例折股送股。但若上市公司的國家股、法人股轉給外資,這種折股方式就不可能了,這就會遇到法律障礙。應該看到,國有股流通的問題是市場無法回避的,除非以后一直保持目前的這種股價結構,即三分之二的不流通股以后只能協議轉讓等,不過那樣也會帶來很多問題,比如無法評價上市公司的資產價值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