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鄒小丹 王志新
在“十六大”召開之際,本周大盤開始明顯升溫,一方面是管理層對市場的維護,另一方面,調整已久的股市也醞釀著反彈的動力,股市開始進入平穩的上升循環周期。從本周初的《關于向外商轉讓上市公司國有股和法人股有關問題的通知》,到今日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即QFII制度的實施,是我國證券市場對外開放又一項
重要措施,具有里程碑的意義,必將對我國證券市場產生深遠的影響。
QFII即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是指允許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當地證券市場,并可將資本得利、股息匯出的一種市場開放模式。QFII作為一種過渡性制度安排,是那些貨幣沒有自由兌換、資本項目未完全開放的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實現有序、穩妥開放證券市場的特殊通道。
《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境外投資者包括境外基金管理機構、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以及其他資產管理機構,其中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設立的機構投資者到內地從事證券投資的。合格投資者可以投資下列的人民幣金融工具包括(1)除B股以外的股票;(2)國債;(3)可轉換債券和企業債券等。辦法詳細規定了境外機構投資者資格條件和審批程序,托管、登記和結算,投資運作和資金管理細則,以及監管等措施,應該說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意義重大。
北京證券研發中心總經理呂立新認為,從長遠看,我國引入QFII制度,對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將起到多方面積極作用。
首先,引入QFII制度對證券市場穩定發展的意義重大,它將提高中國內地投資者的信心,同時進一步提升中國內地證券市場的包容力吸引力。
其次,加快A股市場投資主體多元化和結構優化,促進市場運行和上市公司行為的規范,實現我國證券市場的運行規則與國際接軌。
再次,引入QFII制度還有助于學習海外投資管理經驗,可以提高我們的資產運作水平,從而為進入國際市場做好準備。隨著越來越多的境外券商和境外機構投資者的進入,國內股市將逐漸樹立理性投資的理念。
北京證券的張九輝認為,外資投資決策行為對散戶產生了良好的示范效應。QFII買入的股票常常被追捧,產生明星效應和示范效應,對于當地投資者樹立以基本面為主導的、理性的投資理念起到了積極作用。境外機構投資者關注什么股票,客觀地說,國內股市里的二級市場對于外資來說,是很難構成吸引力的。但是,外資投資者有自己的價值評判標準,會根據不同實際情況,投資自己認為有價值的績優公司。中國作為新興的資本市場很有發展前途,境外機構也會愿意加入其中,分享中國經濟高增長的成果。人們希望知道,究竟國內A股市場上何種股票會成為外資機構投資者的首選呢?一般的認為,只要股市比較穩定時,機構投資者會理性地選擇低市盈率的績優股。這些股票一般國際化的程度較深,外資法人平時便耳熟能詳,初到國內A股市場投資股票,通常會作為“入門”的首要選擇,如上海180指數成份股中的大盤國企股將凸現其獨特的魅力。
資深市場人士黃湘源認為,QFII《暫行辦法》的出臺,比人們預想的早了一些。
正如人們所預料的那樣,QFII引進的是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而不是那些專門到新興市場賭一把的國際游資。外國養老基金和保險資金,專注于某個國家的封閉式投資基金等中長期性質的機構投資者當然是理想的QFII。但事實上,正式出臺的QFII《暫行辦法》胃口之大超出了人們的想像。可以說,如果按照《暫行辦法》框定的那些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條件的對象均能踴躍入市,那么,對中國證券市場無論說是雪中送炭還是錦上添花,都不是過分的說法。
不管是基金機構、保險公司、證券公司還是商業銀行,其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管理的證券資產都要求不少于100億美元;也就是說,每一家境外機構投資者的資產規模都將接近于我國國內的全部證券投資基金或全部的證券公司。無論我們怎么怕擴容,怕圈錢,如果真有那么多的中長期外資進入股市,投資者顯然可以將心思更多地放在關心公司的投資價值和市場的監管機制上,這對于中國股市當然是一個很大的促進。
黃湘源認為,中國臺灣從1983年開始嘗試性推出QFII制度,在將近20年中,QFII累積匯入資金凈額達到380億美元,加快了臺灣資本市場國際化進程。韓國在QFII制度引入后的5年內,股市暴漲了5倍之多,對韓國資本市場的發展以及經濟提速,都做出了較大貢獻。QFII制度是新興證券市場與國際金融市場接軌的一種有效方式。但從我國QFII《暫行辦法》的具體規定來看,QFII制度短期內不可能大規模地引進境外資金入市,很可能是采取中國臺灣模式的思路的緣故。簡而言之,一要準入,二要限制。在我國資本市場尚未改變有條件對外開放格局的大前提下,實行QFII的核心,是通過有條件的貨幣兌換,允許中長期資金逐步進入,并從制度上限制短期炒作,防止“撈一把就走”的投機行為。
《暫行辦法》對外資進入、托管、賬戶管理,對持有同一股票的比例,對兌現匯出,都作了嚴格限制。比如,每個合格投資者只能委托一個托管人;只能申請一個賬戶;只能委托一個投資機構;對單個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超過該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10%;所有合格投資者對單個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總和,不超過該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20%。這些規定,顯然比對國內投資機構的要求嚴厲得多,加上信息披露上的一定的限制,將使對QFII行為的規范和監管得到有效的保障。
盡管QFII的實施對于中國股市是一個很大的促進。但也有市場人士表示了一些憂慮。雖然我國近年來大力發展了機構投資者,但證券投資基金還很幼稚,券商行為還很不規范,私募基金還沒有取得名正言順的生存空間,在這種情況下,引進QFII不啻引狼入室。但是,既然狼來了已經是不容回避的現實,過多的政策壁壘也不是培育國內機構投資者與狼共舞的本領的最佳方案。
有市場人士認為,《暫行辦法》對QFII持股比例的限制同不久前三部委關于允許外資收購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的通知精神似乎不是太合拍,如果這里所說的比例,不是限于流通股的話,那么,對外資收購比例的限制不是前進了一步反而是倒退了一步。同時,對外資進入國內資本市場,終究需要給予國民待遇,寬以待己,嚴以律人,也容易產生適得其反的效果。
雖然《暫行辦法》還有一些不盡如人意之處,但在一些相關部分保留了酌情修改的余地。因此,目前對QFII的利好效應,可以說是雪中送炭有余,錦上添花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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