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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紀鵬:以股抵債讓上市公司“瘦身”

http://whmsebhyy.com 2002年10月10日 09:29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記者 趙杰 發自北京

  “大股東以所持股份抵償對上市公司的負債不僅能有效提升上市公司的資產質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結構,而且這意味著非流通股可流通問題已經邁出可喜的一步。但是這種定向回購是典型的關聯交易,因此回購價格誰來定是其中的關鍵。”著名股份制專家劉紀鵬10月9日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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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8日有報道稱,中國證監會已擬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管理辦法》,作為解決大股東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方案之一。

  “大股東‘以股抵債’的行為只發生在大股東和上市公司之間,不涉及到第三方,因此只能通過協議的方式進行。這種定向回購是典型的關聯交易,誰來決定回購價格是操作中的核心問題,除了監管部門提供強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大股東回避外,應充分發揮流通股股東的表決權。同時,中介機構和獨立董事在其中也要起到關鍵的作用,以防止大股東借機實現自己‘最后的晚餐’。”劉紀鵬說。

  劉紀鵬表示,“一股獨大”是造成目前上市公司資產質量低下的一個重要原因,而大股東以持股抵償上市公司負債相當于法院對于欠債者的“強制執行”。上市公司通過回購大股東手中的非流通股,不僅能夠削弱大股東“一股獨大”的基礎,完善公司的治理結構,而且直接的好處在于上市公司資產質量將通過這種“縮股”的形式得到明顯的提高,流通股在上市公司中所占比例將提高,中小投資者利益長期被損害的問題也能夠得到解決。另外,“這也為解決非流通股可流通的問題邁出實質性的一步,其意義非常深遠”。劉紀鵬說。

  劉紀鵬建議,除了在有大股東欠債的上市公司實行這種做法外,下一步還可以推廣到有富裕的自有資金但大股東不欠債的上市公司中,對于自有資金不足的上市公司,可以考慮通過上市公司發債募集資金回購大股東手中的股份,用較低的債權換取較高的股權來實現上市公司的“瘦身減肥”。

  《國際金融報》(2002年10月10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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