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證管辦案件調查處 趙瞻元
(一)、信息披露監管的現狀
1、信息披露監管所依據的規范體系
我國證券市場尚處于發展的初期,存在各種不規范的情況。為此,證監會一直重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規范的制定工作。現已初步形成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規范。首次披露、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等分別由《證券法》、《公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暫行條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實施細則》、《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等的相關條文規范。
2、主要監管部門及其相應的職責和權限
目前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進行監管的部門主要是證監會、兩個交易所和中注協。相對來講,證監會享有最為廣泛的權力,也是最權威的監管者;交易所處于一線監管的地位,但其享有的權限相對較為有限;中注協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的監管較為間接,主要是通過對會計師事務所的監督和管理來實現的。
3、信息披露監管的力度在不斷加大
證監會的歷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規處罰統計資料表明,信息披露監管的力度在不斷加大。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其一,被處罰的公司數量增加;其二,處罰的力度有所加大。在加大行政處罰力度的同時,逐步引入了刑事處罰。
(二)信息披露監管存在的問題
1、不能及時發現問題
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和證券交易所是證券市場最主要的監管者。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階段,由證券商向證監會推薦上市公司,證監會對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所有相關材料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同意該公司能夠公開發行股票和上市。也就是說在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中,由證監會負責信息披露的監管。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招股說明書的信息披露要求是最為詳盡,最為全面的,按理說,應該最容易從招股說明書中發現問題的。但從已經查處的案例來看,不少在招股說明書中就已瘋狂做假的不法行為卻沒有被及時發現。
交易所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監管主要是在持續披露階段,對于持續信息披露的載體--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的審查,交易所相當一段時間里采取事前審核的辦法。事實上,法律上留給交易所審核材料的時間很少,以目前交易所的人力、物力,尤其是對定期報告,在各上市公司定期報告相對集中的幾天時間內,認真地審核眾多上市公司上報的信息披露材料,是很難做到的。這就造成了事實上的審查不嚴,不能及時發現問題。
2、處罰不力
在各種法律責任制度中,只有民事責任具有給予受害人提供充分救濟的功能。然而由于我國證券法中缺乏民事責任的規定,因此,在實踐中,對有關的違法違規行為一般都采用行政處罰的辦法解決,但對受害投資者卻沒有給予補償。在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方面,監管力度同樣顯得不夠。按照證券法的有關規定,制造虛假的發行文件而發行證券的,責令停止發行,退還所募資金和加算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并處以非法募集資金1%以上2%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可是,迄今為止,違反有關規定而欺騙上市,甚至上市后還繼續造假欺騙股民的上市公司,已經多次被揭露,但并沒有都嚴格按照上述規定給予處理。
3、中注協的監管
中注協對信息披露的監管主要是通過對會計師事務所的監管來實現的。盡管我國的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體制正在不斷理順,從業人員的素質和能力也有了長足的進步和提高,但與我國蓬勃發展的證券市場的需求相比,還存在著不小的差距。
(1)行業監管體制有待進一步理順
目前來看,我國的注冊會計師監管體制更傾向于美國模式。在我國行業自律機制薄弱的現實情況下,采用此種模式,可能會有助于提高監管的效率;但由于我國市場經濟還不發達,經濟條塊分割和地方本位主義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從而導致地方政府為謀求地方經濟利益,通過對地方注協的控制,介入注冊會計師行業市場管理,進一步削弱行業自律監管體系的權威性。比如,地方政府為保證本地公司取得上市資格,就通過高估資產,虛報盈利,虛假包裝來造假上市。
(2)處罰力度不夠
據統計,2001年上半年全國注冊會計師行業共有117名注冊會計師、198家機構受到了警告、暫停執業、吊銷資格等行政處罰;422名注冊會計師和73家機構受到了通報、強制教育等行業自律性處罰;5名資產評估師和18家評估機構受到了行政處罰;5名資產評估師和38家評估機構受到了行業自律性處罰。盡管監管力度在加強,但到目前為止,對注冊會計師及事務所的處罰僅限于行政處罰,還沒有會計師或會計師事務所因參與造假或重大失職,向遭受損失的投資者作出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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