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宏發自上海
證監會9月23日發布了《主承銷商執業質量考核暫行辦法》,該辦法的推出在業界引起巨大反響。天一證券投行總部總經理章飚9月24日接受記者采訪時稱,該項辦法的公布將促使券商投行業務優勝劣汰機制的真正建立,對中國投行業來講有“里程碑”的意義。天同證券研究所所長孫德杰也對該辦法實施后,上市公司的質量提高持樂觀看法。
此項辦法直指投行業務中最受關注的“上市公司業績變臉”和“券商發行通道”問題。據知情人士透露,相較之前公布的爭議很大的“意見稿”而言,正式公布的文本已經“穩健”很多。而此前眾多券商擔心的去年承銷公司“業績變臉”的處罰也有定論。在21日召開的內部會議上,證監會發行部給予有關24家券商“暫停一個通道1-3個月”的寬大處理。
鼓勵競爭
章飚表示,此次《暫行辦法》的發布實際上就是期盼已久的考核細則。而它出臺的目的,就是為了化解市場風險,鼓勵券商競爭。
按照辦法規定,若券商在一年內不良表現記分累計達12分的,暫停一個通道,暫停期為6個月;在一個自然年度內不良表現累計積分與通道總數之比最低和最高的前5名機構分別予以增加和扣減通道的賞罰措施。
此外,涉及不良表現記分的有關當事人也將被計分備案,達到一定分數后將會受到相應處罰。章飚認為,這種從公司到人到業務的全面考核體系將會有效促進券商發行業務的良性競爭,鼓勵優秀公司做大做強。
當然,也有業內人士對此有不同看法,一位中型券商的投行負責人表示:“該項辦法對中小型券商更為不利。相對于擁有8條通道的大型券商而言,暫停通道對只有1、2條通道的中小券商影響更大。”而只有5家券商的通道調整,也被一些新興券商認為“調整力度不大”。
一石二鳥
據業內人士分析,上市公司質量不高和券商通道不足一直是券商投行業務最受關注的問題。此次《暫行辦法》的推出將監管部門意欲“一石二鳥”的意圖昭然于天下。孫德杰指出,在該項辦法中,不良積分最厲害的均集中于業績變臉方面就說明了這一點。此外,此次增加的跟蹤條款,也將有效遏制上市公司“一年平、兩年虧、三年ST”局面。
盡管很多投行從業人員認為“上市公司虧損,問題不全在券商”。但他們普遍表示將更加審慎挑選上市公司。可資佐證的是,辦法公布前后有若干家券商撤回了已經遞交的發行方案。
在經歷了若干此政策變動之后,去年63家公司“變臉”,涉及24家券商的歷史終于有望不再重演。
《國際金融報》(2002年09月25日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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