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劉猛
外資對國內證券市場“仰慕”已久,但由于種種歷史原因,我國對外資進入限制較嚴。近年來隨著限制的逐步放寬,外資開始采取間接、變通的方式,涉足國內市場。其中一個最有代表性的做法,就是外商控股或參股上市公司的母公司或控股企業,將該控股企業變成外商獨資企業或外商投資企業,從而間接控股上市公司。如2001年10月,阿爾卡特通過受讓
上海貝爾有限公司的股權,以“50%+1股”控股上海貝嶺的第二大股東上海貝爾有限公司,阿爾卡特因此成為上海貝嶺的間接第二大股東。
毫無疑問,我國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和高速增長的經濟發展勢頭對跨國資本有相當大的吸引力。“外資也面臨著結構調整”,中國人民大學深圳研究院常務副院長陳健教授這樣認為,“我國加入WTO后,外資在越來越多的領域得到國民待遇,而政府的政策也將更加連貫和清晰,因此外資會在WTO平臺的指引下對中國市場的發展有著自己的判斷和戰略規劃,因而會主動地進行投資結構調整,從一般競爭性激烈的行業退出,進入到一些新對外資開放的領域,而通過控股國內上市公司無疑是一條捷徑。”
目前多數上市公司仍有國企的許多通病。“經營機制的僵化和代理鏈過長一直是制約國有企業發展的根本問題,在改革因形成了巨大的利益鏈而無法從內部突破時,只有借助于外部的力量來打破阻礙改革的利益鏈條”,大鵬證券王晶認為以跨國公司為代表的外資正是這樣的一種力量。外資以其雄厚的資本和先進的公司治理模式,是國企改革走到今天最需要的東西。一方面,允許跨國公司以適當形式收購國有企業的部分股權,將從股權結構上改變國有企業“一股獨大”的格局,促進企業經營機制的轉變,推動國有企業按照國際規則形成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
另一方面,外資并購也有利于國有企業引進資金和先進的技術與管理,培養高端人才,加速企業的技術進步,借助跨國公司的品牌優勢、市場優勢和管理機制,迅速提升核心競爭力。
正是基于這樣相互需要的現實,雙方才一拍即合,而國家出臺的各類鼓勵、扶持政策也加快了雙方融合的過程。今年4月1日,新修訂的《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正式施行,明顯擴大了對外商投資的開放程度:一是鼓勵類由186條增加到262條,限制類由112條減少到75條;二是放寬外商投資的股權限制,如取消港口共用碼頭的中方控股要求;三是開放新投資領域,將原禁止外商投資的電信和燃氣、熱力、供排水等城市管網首次列為對外開放領域;四是進一步開放銀行、保險、商業等服務貿易領域。在此前后,《關于設立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的暫行規定》、《關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資有關問題的若干意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吸收外資參與資產重組與處置的暫行規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規也相繼頒布,使得外資并購更具可操作性。另據外經貿部有關官員日前透露,《外商投資并購條例》有望在今年出臺,這項政策將明確供水、供熱、供氣、污水及垃圾處理等一般性城市公用事業向外資完全開放,同時將解決外資企業并購國內企業所遇到的諸多問題。
有數據顯示,去年全球的跨國投資逾1萬億美元,其中通過并購實現的比例高于80%;而我國去年實際利用的407億美元外商直接投資中,并購投資只占5%-6%。這表明,以外資并購為特征的新重組現象在我國的證券市場只是一個開始,它有望成為國內證券市場發展的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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