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十四日電(魏希)
中國證監會近日出臺《股票發行審核標準第十四號備忘錄》,這份文件把早有諸多非議的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推上了制度改革的前臺。
十四號備忘錄規定:發行人獨立董事應對關聯交易的公允性以及是否履行法定批準程
序、報告期內發行人資產減值準備計提政策是否穩健、是否已足額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發行人是否具有獲取經常性收益的能力等四類事項的信息披露履行發表意見的義務。
這份備忘錄的出臺意味著獨立董事的說話“權利”今后將更多的以“義務”形式出現。權利可以放棄,義務則意味著責任。業內人士稱,現在該是中國的獨立董事“脫下浮華外衣穿上工作裝”的時候了。
獨立董事“不敢說話”在中國已成共識。此次出臺的十四號備忘錄與其說給獨董們挺直腰桿說話增加砝碼,不如說是把他們逼上“必須說話”的發言臺。
中國獨立董事不敢說話緣于誕生他們的董事會機制。獨董出現之初是以中小股民代言人的身份存在的,這要求他們能公正地監督大股東組成的董事會和公司運作。然而,這一制度被引入國內后,卻成為上市公司大股東與各類名人聯結“友誼”的籌碼,獨董選舉過程也因為中小股民難拒“名人效應”成為草草形式。既成“好友”,“不敢說話”也就難免。獨董監督和判斷真偽的職能虛設,為中小股東權益進言的作用更成空談。
業內人士指出,加強獨立董事對上市公司的風險和責任意識,用務實代替虛名應是中國獨董制度的發展方向。據了解,國外獨立董事制度出現雖也不過十年,但這一角色多由律師、會計師或某一領域具體研究人員擔任,這保證獨董能真正進入企業發揮監督職能,且往往要承擔巨大的職務風險。
事實上,中國“名人獨董”大多是在證監會對鄭百文失職獨立董事十萬元處罰之后才意識獨立董事的責任和風險。有資料稱,已有二十多名“名人獨董”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宣布辭職,尤其到今年半年報密集的八月,獨董悄然退出的消息更是越來越多。
應該說,這一批獨立董事的悄然引退是獨立董事運行機制趨向完備的必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監督需要一支務實的獨立董事隊伍,中小股民的權益也需要一批獨立于公司董事會友情圈之外的維護者。
近一段時間,中國證監會連續出臺股票發行審核標準備忘錄,目的是為了提高股票發行審核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堵住上市公司的信用漏洞。與此同時,證券市場上關于如何改善上市公司董事會機制、保證中小股東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的討論也愈演愈烈。獨立董事作為一種已經實行的兼具信用監督和權利保障作用的制度,走向務實應該是中國證券市場趨向完備的切實舉動。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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