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王令
最近有消息說,管理層正在考慮證券公司發行債券的問題,有關證券公司發行債券的管理辦法已經幾易其稿。這對于融資渠道狹窄的證券公司來說,不啻為瑟瑟秋風中傳來的一絲暖意。
眾所周知,券商融資渠道近年來雖然有所增加,但仍滿足不了券商的融資需要。目前,券商已被允許進行同業拆借、國債回購、自營股票質押貸款等幾種短期融資,但券商的中長期融資渠道則幾乎沒有。券商在進行承銷、自營、經紀等傳統業務時凸現的資金壓力是顯而易見的。隨著我國加入WTO后開放進度的加快,券商面臨國外同行的競爭將日趨激烈。融資渠道不暢將會在一定程度上制約國內券商擴大規模、提升自身競爭力。因此,拓寬融資渠道已成為關系到國內券商進一步發展壯大的一件大事。
券商的融資渠道包括股權融資和負債融資。前者包括增資擴股和上市,后者包括發行債券和銀行貸款。近兩三年來,不少券商已通過增資擴股充實了資本金,但還遠遠不夠。盡管已有一些大券商緊鑼密鼓地籌備上市事宜,但至今“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事實上,發行債券對于券商來說,是一種較低成本的融資方式。如果比照目前國內企業債的行情,發行利率一般在4%附近。相對企業而言,券商發行債券也具有一定優勢:券商的信用等級較一般企業高,發債成本較低;而且,企業發行債券募集的資金通常投向實業后轉變成固定資產,而券商的證券資產流動性較高,為發債提供利息保障。
其實,在海外成熟資本市場,負債融資是投資銀行的主要融資渠道。在金融業實行混業經營的情況下,海外投行與銀行、保險業務結合起來,其資金融通渠道較為多樣化,也比較靈活。值得注意的是,海外投行的負債率普遍在90%以上,以摩根.斯坦利、高盛、美林為首的國際大投行的負債/股東權益比高達20倍左右。
有權威人士表示,目前國內券商發行債券在政策和技術上都不存在障礙,比上市難度小,發行過程較短。如參照企業發行債券的有關規定,券商發債的規模不超過其凈資產的40%。如果按綜合類券商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盈利、凈資產高于10億元、凈資本高于5億元的門檻算,符合條件的券商不超過20家。
當然,券商發行債券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視的風險,如目前國內券商的信用級別尚未建立,券商不是公眾上市公司,其財務狀況透明度不高等。因此,管理層還應該制定、完善相關法規、制度,嚴格規范券商發債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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