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股票質押貸款一向是一個敏感的話題,日前著名經濟學者吳曉求對這個問題發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說,銀證合作既是推動銀行體制改革,提升銀行核心競爭力的重要途徑,又是資本市場發展的必要要素。從目前看,銀證之間的資金管道還有很多重要的管道有待于梳理。例如,法人機構的股票能否作為質押品向商業銀行進行融資?個人的股票作為個人的金融資產能否向商業銀行融資?在一年前,有些銀行做過嘗試,后來這項業務被禁止了。他認為,商業銀行在健全風險管理措施的前提下,可以從事這項業務,因為通常情況它不會加大商
業銀行的資產風險。
實際上,金融資產在全社會資產中已是一種主流資產形態。幾畝地、幾棟房子,或者一輛高級汽車,雖然也是財產的一種形式,但這是財產的較低級的形態。而以股票為代表的一系列金融資產是資產的主流形態。它和國債、銀行存款都是金融資產,只不過形式和性質有差別。股票的質押率可以低一些,國債是100%,股票可以是60%,甚至可以是50%。
他認為股票60%的折扣率比房地產60%的折扣率要安全得多。如果是銀行家手上有大量的股票比有大量的房地產要安全得多,因為股票流動性好。資產最核心的要素是流動性,從這個意義上說,為什么股票不能作為質押品?
但另據報道,全國人大財經委經濟法室主任朱少平針對個人股票質貸的一些報道明確說:這是不可能的。朱少平強調,《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屬于部門規章?由國務院的有關部門制定和發布,全國人大財經委并不參與起草。所以某報所稱“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參與《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起草的有關人士”如何如何,明顯是搞錯了。晨報記者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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