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記者黃靖濤) 昨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了署名為陳建瑜的題為《中國股市波動:國際比較》的研究報告,該報告認為,與海外股市相比,中國股市的風險高于大多數海外股市,具體表現在中國股市波動水平偏高、信息效率低下、風險規避系數較低等指標上。
報告認為,一般成熟股市的波動在20%以下,而中國股市在1996年-2002年上半年期間,深、滬兩個市場的平均年波動分別為28.6%和26.9%,高于大多數海外成熟和新興股市的波
動水平,接近納斯達克(27.9%)和印度(25.5%)的水平,只低于澳大利亞、中國香港和臺灣市場。此外,1996年到2001年,中國股市波動呈下降趨勢,但到了2002年上半年股市波動又有所上升。
此外,由于資本市場結構和信息披露機制不健全,市場處理信息的能力弱,價格形成機制存在障礙還導致了中國的股票市場的信息效率低下。
經過陳建瑜的測算,深、滬綜合指數的風險規避系數分別為0.154和0.130,說明深圳股票市場的風險要大于上海的風險。而且中國股市的風險避險系數也低于東京(0.543)、中國香港(0.431)和紐約(0.254)等地的股市。可見,與成熟股市相比,中國的股市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較弱,其行為具有極大的投機性。
有意思的是,報告指出海外股市都是負沖擊對市場波動的影響要大于同等程度正沖擊對波動的影響。而中國股市截然相反,其原因是:首先,中國投資者的風險意識比較低,投資行為極易收到各種消息的影響。一旦出現利好消息,投資者往往通過各種途徑盲目融資進入股市,從而引起股市劇烈震蕩;其次,政府對股市的走勢明顯干預和投資者對政府“救市”的預期一致;此外,漲跌幅限制和禁止賣空,以及股票T+1和資金T+0制度,也使“追漲”行為成為可能。
該研究報告作者還認為,對中國股市波動影響因素的實證分析表明,中國股市波動受國內政策影響極大;股價的波動受非公司業績的影響更大,而且股價的變化對公司的財務信息存在提前反應現象;股市波動與交易量變化明顯受到漲跌幅限制的影響,降低了股市的波動,也減少了交易量的變化;目前,國際因素對中國股市的影響還很弱。
最后,陳建瑜還對管理層提出四點建議:盡量避免對市場,尤其是股價直接、突發性地行政干預;市場問題要憑借市場機制加以解決;在經濟政策配套,協同一致的前提下,提高透明度與連續性;監管重點要放在提升上市公司質量上,加大處罰力度,完善監管體系;適當的時候引入賣空,完善證券交易機制。J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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