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東平/文
在以風景秀麗著稱的四川省樂山市,白德華是個名人。十年間,他以樂山市副市長、樂山市政協副主席以及上市公司四川金頂(600678)董事長等顯赫身份在當地風光一時。而最近,因涉嫌在1994、1995年間轉移巨額資金炒作四川金頂股票并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正值花甲之年的白德華被開除黨籍,撤消樂山市政協副主席的職務。
從享受副廳級待遇的干部到嚴重失職和以權謀私案的主角,白德華的大起大落頗有些耐人尋味。
2002年7月18日,在四川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舉行的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四川省審計廳廳長李高偉在對2001年審計工作的匯報中介紹稱,四川金頂前董事長白德華等人未經集體研究決定,采取虛假合同等形式轉移資金2.1430億元(含上市公司資金和職工集資款)炒作公司股票,造成經濟損失1.0320億元。
而在此前的2001年12月26日,國家審計署也在對16家具有上市公司年度會計報表審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2001年完成的審計業務質量進行檢查時指出,四川君和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未發現某上市公司(即四川金頂)采取簽訂虛假合同、虛掛往來的手段,將7561.99萬元(2億元中最終損失的一部分)轉入股市,炒作本公司股票并全部損失的問題。
四川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一位負責人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透露,白德華日前已受到黨紀處理。據悉,相關處理文件為四川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川紀監審[2002]3號《關于給予白德華開除黨籍處分的決定》。本報記者專程趕往該公司所在地的四川省樂山市對“白德華違規炒股案”進行實地調查時,樂山市紀委、樂山市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樂山市審計局乃至四川金頂現任董事會對此基本都避而不談。四川金頂董事長兼總經理古松對本報說:“我什么都不知道,而且公司沒有關于該案的任何材料。”
據樂山市紀委龍副書記透露,白現在以一般干部身份退休在家。而據樂山市政協辦公室主任拉樂稱,白德華的問題將不再移交司法處理。
撲朔迷離的違規案
根據公開披露的信息,白德華違規炒股案是因2000年有群眾向有關部門舉報才浮出水面的,據此四川省紀委于2000年5月成立了聯合專案組調查此事。而就在此前的2000年4月11日,從公司1993年10月掛牌上市時就開始擔任董事長的白德華,正式辭去了四川金頂的董事、董事長職務。
由公司董事長親自出手轉移上市公司資金和職工集資款,白德華的舉動實在有些讓人吃驚。不過更加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在造成巨額虧損后長達4、5年的時間里,白德華依然穩坐公司決策者的寶座,大股東樂山市國有資產經營公司、上市公司管理層,乃至中介機構均未曾對其提出任何質疑,上市公司缺乏有效監管的事實再一次令投資者大失所望。
更加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四川金頂在1997年中報中稱:根據國務院證券委、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經貿委5月22日聯合發布的《嚴禁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規定》的通知,公司認真組織自查,無違規炒作股票行為。
據介紹,四川金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1988年由峨眉水泥廠改組后與西昌鐵路分局、樂山供電局共同發起成立的,以水泥制造、銷售為主營業務,是目前國內最大的濕法水泥生產廠家,同時也是國家520戶重點企業之一,1993年每股收益1.01元,當時是一家相當不錯的公司。
不過,有熟悉內情的人士向記者透露,四川金頂自1993年10月上市后,在一段時期里,投資面廣,數額較大且失誤頻頻。數年問題累積下來,包袱越背越重。1999年,公司就曾因解決歷史包袱作過2億多元的壞賬計提,其中包括其它應收款1.1億元、長期投資7000萬元、應收賬款2700萬元。
而據曾任四川金頂會計師的王仁平會計師回憶,在他1999年任職期間,感覺公司的管理急需規范,對外投資比較混亂,許多對外投資基本上處于停頓狀態,而產生利潤的主業投資反而很少。因為不規范,會計上處理很困難。
與此同時,上市公司業績也在短短的幾年內大幅下滑,就在白德華轉移巨額資金的兩年時間里,四川金頂的每股收益迅速由1994年的0.61元跌至1995年的0.12元,其后便再也難以恢復元氣,1997年以后業績一直在0.1元附近徘徊。
白德華違規炒股案的具體操作過程究竟是怎樣的?他以何種方式完成資金劃撥?動用兩億多元資金的到底是白德華個人,還是前管理層之間存在默契?巨額虧損到底對上市公司造成了怎樣的傷害,目前還是個謎。
本周,記者趕往樂山的第一件事,就是希望了解樂山市審計局有關白德華案件的審計報告的細節——正是根據樂市審200122號《樂山市審計局關于金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白德華同志任期經濟責任的審計結果報告》,四川省紀委作出對白德華處理意見。
不過,樂山市審計局辦公室張主任沒有透露有關報告的具體內容。他說,一切都是按照省紀委的委托和意見進行審計的,樂山市審計局僅僅是具體的代辦者,而且審計結果最終會采用哪些目前并不清楚,因此不便公開其中的一些事實。
已經上任一年多的四川金頂現任董事長古松更是一片茫然,對白德華等違規炒股案和造成的巨額損失,古松稱一切都不知道,只知道造成了上市公司7500多萬的損失,他本人也是在省紀委的處理意見中才知道一些違規事實,公司的財務對此至今是筆糊涂帳。
說不清的職工集資款
同樣說不清的還有四川金頂一直語焉不詳的職工集資款問題,在調查中有該公司員工告訴記者,職工集資款當初是用來購買內部職工股的。
四川金頂子公司一位袁姓經理提到,職工集資款就是內部職工股,公司相當多的職工名下都有,他本人也有3000股,是在上市前購買的,但一直沒有看到股票。當時的說法是股票都集中在公司手中,公司稱為職工謀取福利,會按時分紅,但后來卻遲遲不能兌現,才知道炒作虧損了。
而據曾擔任四川金頂法律顧問的某律師回憶,該公司的確曾發生過內部職工股糾紛,據說當時由于數目不小的內部職工股被炒作者賣掉,職工甚至同公司打過官司。
有關內部職工股的問題,現任董事長古松沒有直接回應,不過他提到,在上任后的一段時間里,曾經為處理職工集資款的事傷透腦筋。
四川省紀委同樣透露,他們在調查中發現,白德華等利用內部職工股炒作四川金頂,當時白德華派了幾個人在成都的幾個營業部操作。
不過記者遍查公告,有關四川金頂內部職工股的有關數據在上市公司公告中從未出現過。
據專業人士介紹,四川金頂是四川的“老八股”,公司上市前自辦發行股票募資,后作為遺留問題公司上市。
業內人士分析,歷史遺留問題公司上市往往帶有一些不規范操作,例如與其它公司置換股票,向社會人士贈送股票等,事實上四川金頂上市前就曾送給原四川省體改委主任張育仁(已判刑)15萬原始股。
根據公司公告,白德華違規炒股案可能涉及的賬目有:應收峨眉水泥廠綜合經營公司3833.74萬元,應收峨眉水泥廠勞動服務公司1853.07萬元,應收樂山投資發展總公司1874.21萬元,應收四川信托投資公司樂山辦事處185萬元,共計7654.7萬元。
“炒股行為應該包括當時整個的經營班子,核心內容只有幾個人知道。”一位知情人士對記者透露,不過他也表示白德華每周在公司的時間并不多,沒有人敢對董事長白德華的意見說不。
“白德華最主要的違紀違規事實是置換上市公司股票。”省紀委一位負責人說,據稱當時四川金頂上市前,白德華等管理層手中持有幾十萬股原始股,或許是認為持有一種股票風險太大,白德華等人當時便通過置換,在兩家四川上市公司將要上市之前,以1:1的比例,與這兩家上市公司的管理層相互換股,在股票上市炒高后拋出,獲取利益,實質上置換股票是整個班子的行為。
四川省紀委一位負責人表示,最終,白德華違規炒作自己公司股票,導致損失巨額虧損被認定是整個班子的行為,白德華負有失職責任。此外,白作為黨的相當一級干部,在領取行政工資的同時,又在上市公司領取薪酬也構成違紀。
四川金頂原董事長炒股案調查
誰來買單?
中國的資本市場上總會有一些讓人覺得難以理喻、卻又不得不接受的現實———雖然有關部門尚未作出對此事的結論性意見及處理結果,但投資者卻已經開始為巨額損失買單———2002年5月15日,在四川金頂2001年股東大會上,通過了董事會提出的核銷白德華在炒作四川金頂股票中損失的議案,平均到現有的股本,投資者持有的每一股將為白德華的違規行為掏出約0.33元,這筆巨額損失相當于四川金頂今年上半年凈利潤的7.5倍.
此外,據樂山市政協辦公室主任拉樂稱,白德華的問題可能不再移交司法處理。這是否意味著,白或者其他高管作為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將不再負有法律責任?
四川華楚律師事務所石紅陽律師對此表示,只要發現當事人有犯罪嫌疑,就應該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股東和其他公民如發現其有犯罪嫌疑也應該向司法機關舉報。而作為現任上市公司董事會,完全有義務對前任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和追究,發現犯罪嫌疑及時舉報,維護投資者利益。
四川金頂董事長古松的對此解釋是,至今對白德華炒股案,公司知道很少,基本都是由省紀委集中在處理。而且四川金頂早年也有上市公司的通病,就是不規范,沒有建立風險防范機制。不過,他認為白當時轉移資金是從公司的利益角度出發的,只是投資失敗,不好界定責任。白德華的動機不一定是壞的,他并沒有將錢轉入個人帳戶。
那么,法律的陽光最終會照進這個事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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