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俑館工作人員1979年就開始潛心研究的論文條目里,即使是一副盔甲都可寫就洋洋灑灑幾萬字,惟獨沒一個研究課題和“錢”字有關。因為在很長一段時間里,對兵馬俑來說,最大的財富或許就是130多個國家元首和政要留下的諸如“世界第八奇跡”之類的驚嘆。不過今天秦俑強悍的軍士們沒準兒要開讀《資本論》了,因為一場圍繞兵馬俑要不要上市的爭論正在拉開帷幕。
兵馬俑上市之爭
在進入兵馬俑博物館之前,和游客一樣,記者照例遭遇到了當地小販的吆喝和糾纏。與幾年前的行情相比,一個復制“兵馬俑”的價格顯然正在大幅下滑,最便宜的2元就可輕易出手。而當我們進入秦始皇兵馬俑博物館時,這種“價值觀”卻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尤其是在見到秦始皇兵馬俑博物館館長吳永琪之后,我們強烈意識到:為什么這個“國寶”在上市與不上市的爭執中形成了如此觀點不同的兩個陣營。
“開始我對兵馬俑上市不了解,沒反對,我現在搞清楚了,我才反對。我開始以為‘上市’就是圈錢,把老百姓的錢圈過來,然后隨意揮霍。但現在我們的上市公司越來越規范了,在這種情況下,上市公司不可能純粹為了錢,而需要承擔責任。因此我當然要反對了。我正是搞清楚了,才反對。”吳永琪幾乎是一口氣說完這段話的。這就是他反對兵馬俑上市的堅決態度。
今年51歲的吳永琪生在山東萊陽,都說山東人耿直、坦率,這一點在他身上表現得尤為突出。在1個多小時的訪談過程中,他用了不少于7個“坦率地講”來表述自己的觀點。
自1998年4月起任秦始皇兵馬俑博物館館長以來,吳永琪在這個關鍵位置上已待了整整5個年頭,所以外界稱其為“兵馬俑守望者”似乎并不過分。事實上,今年以來在有關“兵馬俑上市”的運營和炒作中,吳永琪的立場使這個稱號富有了更深層面的現實意義。
“堅決反對兵馬俑上市”、“堅決保護兵馬俑的價值存在”、“反對把文物歸到旅游中去”、“反對文物部門大搞經營活動”,“兩個堅決、兩個反對”,這些都是吳永琪的鮮明立場。
于是,我們的整個采訪就圍繞著這些軌跡進行著,同樣,一個“兵馬俑守望者”的形象也逐漸從抽象凸顯為具體。
反對意見是我說的
有關“兵馬俑上市”業界爭論了許久。近期,有兩家代表不同部門利益的媒體就“兵馬俑上市”展開了一場沒完沒了的“大辯論”。在這場“大辯論”中,正方是旅游部門,反方是文物部門;而前者的主辯是陜西旅游集團公司,后者則是秦始皇兵馬俑博物館。
據本刊掌握,陜西旅游集團公司推出所謂“兵馬俑”上市,按最初設想,是想借鑒“黃山旅游”的模式,將門票經營權通過租賃方式進入股份公司,然后上市融資。
然而,就在旅游方面緊鑼密鼓之際,2001年7月,文化部和國家文物局聯合下發文件,禁止擅自變更文物保護單位的管理體制,認為“最近一些地方連續發生的文物毀壞事件,與文物保護單位管理體制變更所帶來的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忽視保護和管理、保護和使用脫節等問題直接相關,已經造成了無可挽回的損失和十分惡劣的影響!蔽募幎,“當前情況下,不得擅自改變文物保護單位管理部門的社會公益性性質,轉由企業(公司)管理或領導”。這個文件顯然是反對兵馬俑上市的政策依據。
迫于一些媒體的反對,加上相關政策及“吳永琪”們的壓力,陜西旅游集團公司借鑒“黃山旅游”的模式自然很難實現。在該公司最新公開的一份資料上,有以下耐人尋味的一段話:
“盡管‘黃山旅游’已經上市,但我們的方案卻受到一些人的質疑。為了爭取時間,避開爭論,我們不得不進行資產重組,將門票經營從股份公司退出去,置換進相關的旅游服務項目。為了減少不明真相的‘專家’們的指責,我們還將上市公司名稱由原來的‘秦兵馬俑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陜西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至于說今后門票是否可以納入到股份公司,我們不指望它,但期盼這個問題能盡快從理論上說清楚。”
“我見到刊登在某報的這篇文章,署名是陜西旅游集團公司。在中國的一些地方,容易出現把國家利益變為部門利益,把部門利益變為個人利益的現象,那么在我們陜西,是不是也存在類似現象呢?”吳永琪說,“當然,其中的言外之音我很清楚,就是說文物部門里面有些人反對這件事,而且里面的專家都被打上了引號,成了所謂的了。我的專家稱號是國務院授的!北京的吳良鏞等人也是專家,他們對這些現象同樣深惡痛絕,難道你能一口咬定這些人也把國家利益變為個人利益?恰恰可說明的是,一旦把博物館的門票收入變為企業的收入,才是把國家利益變為部門利益,也就有可能把部門利益變為個人利益!
顯然,在這場“辯論”中,吳永琪先生的表態發人深省。當他陳述完自己這個觀點后,有一段短暫的停頓,他也許是在思考,也許是在等待主持人或評委的發話。
長工要炒地主了
就在那段短暫的停頓后,記者提醒吳永琪:陜西旅游集團公司目前正在進行資產重組,將博物館門票經營從股份公司剝離出去,準備置換進相關的旅游服務項目。
“進行資產置換?它跟誰置換?”吳永琪反駁道!笆裁粗脫Q資產?它們公司是以資產的當然所有者自居,當然政府也曾有一個文件,博物館的部分資產無償劃轉給它,就是那座樓(游客服務中心),那是門票收入蓋起來的,是文物收入,劃轉給它本身就違反文物法!
“這個公司很奇怪,號稱是個現代化企業,到現在沒有董事會,沒有監事會,是官辦的呀,是熊貓公司。門票收入怎么也成了你的資產了?這門票收入是國家的。置換什么?跟誰置換?”顯然,吳永琪有些理直氣壯,至此,“兵馬俑守望者”的形象逐漸凸顯了。
“現在,旅游集團公司就可以法定經營,進而出現一種經營權的所有者要管理‘管理權’的所有者,長工要炒地主啦!這不是笑話嗎?對不對?市場經濟就是要打破壟斷,為什么我們現在反反復復強調打破壟斷?通過政府行為搞壟斷,用計劃經濟的手段去搞市場經濟的事情是沒道理的。美國為了打破微軟的壟斷,不是要把它一分為二嗎?因為壟斷不利于搞競爭!
“有人說陜西的旅游發展不起來是因為體制不順,你沒有管理文物。新中國的文物事業是從新中國建立以后就同時開始的,第一任文物局局長是鄭振鐸。而我們的旅游是改革開放以后才出現的,在此以前,我們眾多的博物館包括人文的、自然的景區,它們已經開始承擔了接待國內外游客的任務。旅行社、旅游產業的出現,正是利用了這種發展趨勢,做了一個綜合性的文章。既然是綜合性的,就不應該通過某個景點搞搖錢樹,不應該急功近利,更不是說你管了我就可以做好!
“其實,旅游是六要素:吃、住、行、游、購、娛。而博物館僅僅是‘游’的一個方面,現在陜西的博物館好多被它(陜西旅游集團公司)管了3年了,反而還不如不管,至少秦俑博物館受到了很大的干擾。我們的一部分歸集團公司管理了,3年了,也沒見管好。”
“現在某些人又造了一個非常大的謊言:說陜西的文物被破壞得不成樣子了,而集團公司(陜西旅游集團公司)成立以后,文物才得到有效保護。然后又列舉了一些例子,這當中提到資金,以前陜西是多少文物保護金,集團公司成立后,文物保護金又增加了3000萬元人民幣。但這3000萬是我們博物館的門票收入,在它成立以前,我們這3000萬是要用作秦俑博物館的建設,它成立以后無非是拿到文物局,通過文物局重新調節,用到全省的文物保護。旅游公司沒有賺任何錢,它只不過是這博物館歸它管了,所以博物館門票就歸它了,它把門票收入用在哪兒,就算是它的投資了。這是騙局!”說到最后,這個率直的“兵馬俑守望者”簡直有些憤怒了。
經營概念豈能強加于人
國家旅游局有關人士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說,應大力提倡博物館搞經營,因為這是市場經濟年代;蛟S就是這樣的觀點,才形成擬上市的“陜西旅游”從最初的“租賃門票收入”到新近的資產置換,始終都沒有忘記“兵馬俑博物館”。
“博物館在文物上沒有經營的概念”,吳永琪說,“經營的概念完全是商家強加給博物館的,博物館主要是文物的收藏、保護、研究、展出這樣一個帶有公益性的國有公共事業單位,它通過專業人員及相關后勤、行政人員的輔助,把文物從最初的調查、發掘、保護、展出形成一個工作鏈。博物館具有幾個功能:一是要具備文物,二是要具備陳列,三是要開放展出”。
吳永琪分析認為:“只有博物館開放的時候,它才具備旅游部門所講的景點功能,但是景點絕不是博物館功能的全部。不否認博物館有經營,但要強調的是,這個‘經營’僅僅是打廣告,僅是圍繞著為觀眾服務、旅游紀念品的銷售、飲食等,這里面涉及到商業行為。因此,這個‘經營’是當博物館作為景點的時候,當它為游客服務時,所產生的一種商業行為。而這個行為并不是博物館的必要組成部分,并不是博物館的主體!
“旅游部門要靠兵馬俑掙錢,這是可以的,也是應該的。但旅游要掙的錢,是在博物館外面。企業把‘手’伸到博物館里面,介入博物館的經營,那么,結果只有一個,將會造成對文物的破壞。”
“再說,博物館沒有對文物的經營權,只有對國家所有權的文物行使國家授予的管理權”。吳館長強調說,“不是像某些人所說的文物還有‘四權’,除了所有權,管理權以外,還有經營權、監督權,我認為監督權應該有,問題是監督權誰也拿不走。管理權你不得不承認,旅游部門無權管理博物館及文物,因此他們便在經營權上做文章。什么資源共享啦,什么可轉讓經營啦,等等!
“退一步講,即使博物館的部分商品有經營權,經營權轉讓也應按照游戲規則去轉讓,這方面,”“兵馬俑守望者”的意思表達得非常清楚:“按照國家規定的招標,誰條件優惠、誰聽從我的指揮,能夠尊重我們博物館的管理,能夠配合我們的工作,我們通過招標委員會進行公開招標!
門票不是經營性收入
其實,這才是爭論中最實質、最敏感的話題。因為有資料顯示:2000年秦始皇兵馬俑館的門票收入接近1億元。這個數字的由來為:1979年10月秦兵馬俑博物館開館后,每張門票0.1元,后不斷調整,到1994年,從7元調為15元,1996到1997年,分別是20元和35元,至1998年4月甲乙種門票并軌后開始實行65元,這樣慢慢積累下來,全館的門票收入,才從1979年的2.55萬元增加到1998年的7700多萬元,一直到今天的上億元。20年來,國家給兵馬俑博物館直接投資4400多萬元,目前該館已形成國有總資產2億余元,其中1.9億元依靠門票和服務收入投資建設形成。兵馬俑博物館上繳用來支持全省文博事業的款項也是不小的一筆,截至1998年這個數字達到了6200多萬元。
吳永琪館長對記者分析說:博物館的門票收入是國家規定的行政事業性收入,它可高可低,可有可無。目前大家都在講強調與國際接軌之類的話題,從這個角度上說,我們的博物館是否也應與國際接軌呢?國外一些博物館是免費參觀的,它們的主要收入來源是企業贊助、捐贈及政府撥款。而中國的博物館目前之所以收取門票,一個主要原因是國家給予博物館的支持較小,博物館幾乎全靠財政吃飯,甚至有些博物館連吃飯都保證不了。當然,有些博物館門票收入較多,這樣,門票就應該形成第二個功能,那就是保護文物的功能。
吳永琪十分尖銳地指出:目前門票過高,也起到了限制游客數量的作用。這就是為什么要有“最佳接待量”這層意思。從抽象的理論講,旅游對旅游資源本身就是破壞,就好像考古發掘對文物也是破壞一樣,它是一個破壞過程。我們如何把握這個度,把保護程度做到最大,是十分重要的。
那么,門票收入的具體用途是什么?吳永琪館長回答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細則》的規定,開放的文物單位其門票收入必須全部用于文物事業的發展。”
“目前有些人不重視相關法規,總是想方設法把博物館變成景點,然后把景點變為經營,從而把門票收入變為一種利益!眳丘^長憂心忡忡地說,“這里面還有一點我不得不講,門票收入及其他收入,當它作為行政事業性收費時,是要接受財政監督管理的。但一旦作為企業利益,所謂的‘老總們’就可以任意支配。有些旅游集團的老總支配權甚至達到5000萬元人民幣。我們秦俑博物館一年的門票收入,兩次就支配完了,你支配好了,還可以,否則就很難說了。完全是個人說了算,這里面有沒有國有資產的流失?”
吳先生還表達了一個令游客放心的意思:在他任內,兵馬俑博物館的門票絕不漲價,而且條件成熟時還要降價。最終目的是免費向公眾開放。盡管現在國家財力有限,不得不收取門票,但“免費是博物館最終的發展方向,這是博物館公益性質所決定的。”
企業追求利益最大化
不過,吳永琪也同意這么一種觀點:“文物與旅游是天然的伙伴,互為天敵是錯誤的,但二者絕不能合并,文物是事業,旅游是企業,以事業規律指導企業,企業會賠得一塌糊涂,同樣,以企業規律指導事業,事業也會一團糟。但是現在硬要把文物歸到旅游當中,這是不正確的。”吳永琪很鮮明地表達自己的觀點。吳永琪的擔心是有道理的:博物館的最高目標是保護文物,是公益單位,而公司卻以盈利為目的,二者的性質截然不同,文物能讓企業去經營嗎?企業懂文物保護嗎?會像我們那樣拿那么多錢來出版研究論文、理論專著和資料嗎?會給文物保護充足的資金嗎?文物的發掘保護,專業性非常強,應該由文博專業人員操作,旅游從業人員應該搞好自己的事。文物和旅游是互相合作、協作發展的關系,不是誰合并誰的關系。
就像吳永琪所指出的那樣:文物單位以社會效益為第一目標,而文物的保護需要穩定的資金來源,這正是文博單位實行事業管理體制的根本原因。而企業則是以追求經濟效益為第一目標的,這與文博單位的目標不一致。在經營壓力下,企業會拿出多少錢投入到沒有利潤回報的文物保護中?
“今天你們來采訪,我很高興,我要揭露他們的一些做法。談到乾陵的有關建設,那是國家文物局撥的款,跟集團公司沒有任何關系,恰恰這個乾陵又給集團公司作擔保貸款,集團公司開始吃國家資本金,吃國家貸款,吃開辦費,直到最后沒得吃了,讓博物館給它貸款,它又吃貸款去了。你給博物館投資什么了?你是在掠奪!你造成了文物被破壞!再來看看它所謂的文物保護。”
“首先,文物保護的概念是什么?有社會的,有自然的,‘自然的’這一塊是非常重要的,比如對文物損害機制的研究,針對損害機制的原理,采取化學的、物理的文物保護,這一塊,我們博物館取得了非常大的科研成果,都通過了有關鑒定。而集團公司它所謂的保護就是‘社會的’這一塊,就是防盜墓、防破壞,而這一塊,坦率地說,這是和整個國家的經濟、政治相關的,個人的愚昧、海外黑市的刺激,導致一些不法分子鋌而走險。加之文物執法隊伍執法手段的低下,加上有些地方財政上的困難,無暇顧及,這不是博物館的責任,也不是文物局的責任,這是國家的責任。”
“對于文物保護,一個是認識的問題,要搞清楚文物保護的組成部分,另一個是原因,這些他們都沒有搞清楚,在沒有搞清楚的前提之下,卻大言不慚地談他們的文物保護。這實在是非;。給文物部門沒有任何投入,只是掠奪!
“另外一點,再談談博物館上市的問題,我是堅決反對的。博物館不能上市,變相上市也不可以!總想把博物館的門票收入作為企業的利潤,說它可以和文物分開。若說可以分開,如果把博物館一、二、三號館關掉,誰買門票去?”
“當我們把博物館的一部分資產用事企分開的形式,把它變相上市,那這個時候,會出現很可怕的可能。一個大的財團買走以后,就可以在博物館里指手劃腳,甚至可以把其中的文物拿出來賣掉。我記得有一篇文章里談到,如果這種情況成為可能,日本人可以合法地把南京大屠殺博物館收購以后,再合法地關閉掉,然后再變成一個‘大東亞共榮圈’的展覽。一旦文物變為商品進入資本市場,一個國家和政府就會對其失去控制。這是一個誰也不愿意看到的局面。”
今天,欣賞古代祖先留下的遺跡,是人類的權利。當然,公民可以通過購門票來獲得這種欣賞權。所以要代表人民群眾的利益,就不能惟利是圖、急功近利,把博物館企業化。還有一個更可怕的后果是,如果掠奪性開發,其造成的后果非?膳,而且目前就有這方面的例子,比如“秦始皇帝陵”,讓人外表一看,的確是一派花紅柳綠、鶯歌燕舞,但恰恰是這種美景破壞了文物。文物有個原則,就是維持原貌。你人為把它改變后,就失去了文物的本色。作為世界文化遺產,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減少近代人類對它的干預。
像秦始皇陵上種的石榴樹,是近些年種的。在目前,大家也習慣了這種狀態了。然而,現在的帝陵又搞了登陵路、跑馬場,誰家祖宗墳頭上可以來回登、跑?我們秦始皇陵就讓人家踩。“旅游公司一方面讓別人事企分開,一方面自己又以企業代政,政企不分。這很怪,他們的權力太大了。”
“我們平時對博物館的建筑、綠化的投入,是作為事業性的投入,目的在于保護文物,保護環境。而用企業行為來指導時,企業就會追求利益最大化,旅游集團方面說企業介入文物,對文物的破壞有可能性,不是必然,我認為既有可能,又是必然的,首先是必然的,然后才是可能的。這是企業性質決定的,哪有企業是慈善單位?它自己說給文物保護投入了多少多少,但人家看你這是什么企業呀?你既然是企業,就不是無償投入,沒有免費的午餐。作為企業,投入是為了產出,它把政府投入作為自己企業的投入,事實上,它自己根本沒有投入。而且即使投入了,也會追求高額回報的,否則,就是神經病企業!”
雖然強調“文物保護”會讓人覺得“迂腐”,但吳永琪卻是一個“觀念相當進步的人”。2001年秦兵馬俑館參評國家旅游4A景點,正在向評審委員匯報工作,收到了主管部門的緊急傳真,認為博物館屬文物系統,不能參加旅游系統的評選。吳當時就把傳真塞到了抽屜里,他說“如果能使工作更規范那我們就不怕。因為4A是有標準的,甚至用于文物保護的資金比例都有硬性規定,這不是有利于我們的工作嗎?有利于文物保護的我們就做。”
我是集團最不聽話的下屬
“現在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旅游集團認為博物館是公司(兵馬俑旅游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沒有文物,誰來看你公司?公司是集團公司成立的,我是集團公司最不聽話的一個下屬領導。”此時,“兵馬俑守望者”執著的觀點表達得淋漓盡致。
“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究竟是怎么回事?這里需要說明一下,陜西省委、省政府于1998年12月正式作出決定,以管理體制改革為突破口,重振陜西旅游業的雄風。首先,對一些效益不錯的景區實行“政企分開、事企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即在確保國家對景區(包括文博單位、自然景區等)所有權的前提下,將經營權從原來的博物館、文物管理處或景區管委會中剝離出來,專門組建旅游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由開發公司負責景區的開發經營。像華山、法門寺、兵馬俑博物館都實行了這種改革。
其中,兵馬俑博物館經兩權分離后的結果是:成立集團(陜西旅游集團公司)下屬的秦兵馬俑旅游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博物館門票經營、旅游經營和基建工作;博物館則承擔考古發掘、文物保護、陳列展示、科學研究、安全保衛及黨工團等工作。博物館和開發公司設立一個財務機構,分賬核算。企業經營任務由集團公司下達,文物事業及年度計劃支出預算由文物局下達,館長和公司總經理由一個人擔任,實行一套人馬,兩個牌子。目前,陜西旅游集團公司下轄13家全資子公司、1家控股公司和1家參股公司,總資現增加到了16億元。涉及的國有資產全部通過一次性無償劃撥的方式進入集團,其中包括兵馬俑旅游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這個博物館是兩代人創造出來的,怎么一夜間就交給了旅游公司?這種做法只調動了少數人的積極性。我們兵馬俑博物館獲得一種什么榮譽,旅游集團無非有兩種辦法,一是把博物館歸納到旅游系統,二是‘偷換概念’。不過致命的是,如果他們說自己是‘兵馬俑公司’,人家沒有授牌,若說是‘兵馬俑博物館’,又沒有管理!
“我說愛錢自己掙、愛榮譽自己干,你不要偷別人的!”看來,吳永琪是要做一個徹底的“兵馬俑守望者”了;蛟S要把這支中國古代最強悍的軍隊包裝上市的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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