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證監會發言人就基金管理公司(含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設立問題的談話發表,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有望進入申請設立階段。由此,我國基金管理公司的格局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將發生較大變化,而這種變化不僅將體現在外資的加盟上,也將反映在境內機構在基金管理公司中的格局再造。
對于外資來說,證監會發言人的此次談話為其參股或參與發起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掃清了
兩個重要障礙:其一,相比較外資參股證券公司,外資被允許成為基金管理公司的最大持股人。其前提是根據審慎性原則,現階段擔任最大持股人的境外金融機構須有資產管理業務資格和經驗。
這一問題的明確,最大的影響在于外資參股到已有的基金管理公司中。由于不少基金管理公司的持股結構中,境內股東多為均股持有,即便是第一大股東,在33%以上的也十分鮮見。因此,如何面對一些參股比例要求高,要求一步到位達到現有最高外資持股比例限制的外資金融機構,一度成為基金業內高度關注的問題。而據了解,雖然目前這一參股模式在基金管理公司中尚不是主流,但已經存在,且有望出現在首批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中。這一股東比例的突破,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不少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順利出臺的關鍵。
其二,在有關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的境外股東應具備的條件中,中國證監會此次特別作出了如下的規定:如果一個境外金融機構不符合規定的條件,但其母公司或者子公司符合條件,那么其母公司或者子公司可以作為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的境外股東。
據分析,由于不少專業從事資產管理的境外機構,在實收資本方面,可能并不如我們一般想象的那么大,因為盡管其管理的資產規模遠非境內同行可比,但在十分注重資本運用效率的境外市場上,無效閑置的資本也被視為是一種"浪費"。因此,新政策的明確,為這一類的外資機構得以實現加盟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的行列解開了"緊箍咒"。由此,在外方股東中,極有可能出現多樣化的格局,銀行、保險、證券公司和資產管理公司都有可能成為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東,其業務多元化的優勢可能又一次得到施展。
原先市場盛傳的機構參股基金管理公司將實行"一控一參"的規定在此次談話中得到了證實。根據監管部門最新的機構參股基金管理公司原則,在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內,鼓勵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和股東著力搞好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無論內資或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一家機構參股的基金管理公司不超過兩家。其中,控股(包括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不超過一家。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業務范圍與內資基金管理公司一樣,沒有區別。
這一條被認為將對基金管理公司的格局產生重要影響。因目前在積極申請成為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的證券公司中,有相當不少均面臨著如何滿足"一控一參"新規定的問題,會否因此而影響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誕生的進程,會否形成基金業的大洗牌目前尚不得而知。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基金界將在新的格局中尋求新的平衡。
(記者王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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