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馬世領發自北京
2002年6月11日11時15分,一直牽動公眾神經的中國首例操縱股價刑事案開庭。
媒體扎堆二中院
6月11日,原本莊重威嚴的北京二中院門前,成了眾多媒體記者“湊熱鬧”的地方。“我們這里經常有死刑的案子要審理,也沒見到這么多的記者。”一位不知內情的工作人員不解地對記者說。
此案經本報首家報道后,記者的手機連日來應接不暇,許多同行希望能與本報一起采訪。臨近開庭前,據二中院有關方面統計,總共來了80多家媒體的100多位記者,可見媒體對此案的關注程度。“我們就想來見證歷史。”一位搭記者“便車”的投資界朋友說。
玩來玩去玩自己
作為“中科創事件總設計師”的股市大玩家呂梁,當初究竟是為了實現他的所謂“戰略投資理念”、“做市商夢想”,還是為了“做莊圈錢”,或是別的什么目的?通過6月11日對中科創業當年的操盤手、被告丁福根和上海華亞實業發展公司法人代表、被告董沛霖的詢問,這個問題似乎應該有一個新的解釋。
按丁和董的說法,兩人均是呂梁當年投資理論的“迷信者”。90年代中期,呂梁曾是丁在期貨公司的客戶,又是董的債務人。呂梁曾欠華亞實業2000萬元,做膠合板期貨,后來以上當受騙為由而遲遲沒有歸還。
有業內人士分析說,這恐怕才是呂梁發起“中科創”的真正“動力”所在。“并不是呂梁找我融資的時候才認識我,而是自他欠債以來,我們經常催他還錢。后來他就向我們灌輸他的投資理念,我們當時也相信這套理念;況且,也只有這樣做了,才更有可能拿到我們的欠款。”
正是這個原因,上海華亞也被“拉下了水”。
那么,動用資金54億、把諸多機構當棋子般挪動的呂梁,從中又獲取了多少不正當利益呢?
丁的回答是,由于呂梁大多是通過股票質押循環使用的“錢生錢”術,并沒有真正從中獲益。而呂梁、華亞實業及其客戶才是“最大受害者”。
果真如此的話,那就真應了“搬起石頭砸自己腳”的說法,可謂是“玩來玩去玩住了自己”。
三天不會有結果
“從6月11日的庭審可以看出,法庭調查的許多問題都是證券市場的理論與實踐方面的,這種專業性如此強的案子辦起來確實不容易。”丁的代理律師、同達律師事務所的柴冠宏說。
據柴講,前段時間他為了了解股市的內幕,曾接觸了不少的操盤手。“每天晚上我都與炒股的弟弟聊到深夜11點。這個案子對我來說,證券知識比法律知識還重要。”柴說。
“審理結果肯定不會當庭宣布,”二中院的一位工作人員說。“恐怕得等到一兩個月后了。”
照6月11日的審理進展速度看,每日的半天審理只能是詢問完所有的報告。
《國際金融報》(2002年06月12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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