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朱紹勇發自上海
終于等到了對銀廣夏的處罰,銀廣夏昨日發布公告稱,5月14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鑒于銀廣夏的部分責任人員已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待司法機關查清此案后,再對有關責任人員予以行政處罰。
銀廣夏的名字在證券市場上應該是無人不知。2000年銀廣夏開始引起人們的注意。這只總股本7400萬、流通盤3000萬的小盤股開始了其轟轟烈烈的上漲行情。
從2000年第一個交易日14.40元起步,僅過了四個多月該股股價就漲到了36.50元。
2000年4月20日該股10轉增10股除權,當日收盤價為18.31元。該股仍不罷休,經三個月盤整后于2000年7月20日開始繼續上行,2000年9月13日達到34.18元,2000年最后一個交易日銀廣夏創出37.99元的最高價,填滿權,全年上漲440%。
2001年8月銀廣夏業績造假被媒體曝光,8月5日證監會立案稽查銀廣夏,銀廣夏當日開始停牌。
9月10日銀廣夏復牌后連續十幾個跌停,市值損失慘重,投資者怨聲四起。
在國泰君安上海四平路營業部,記者采訪了一些股民,其中有三人持有銀廣夏股票。趙先生是在銀廣夏8月5日停牌前買入的,買入價30.50元。對于下周一銀廣夏復牌,是否會找機會拋掉手中股票,趙先生說:“你讓我怎么出。已經虧了這么多,又套了這么久。我也不在乎了,懶得理它。”
王先生和杜先生則是4元多大膽買入銀廣夏的投機者,但是他們的態度也不相同。王先生是賭暫停上市后復牌的,因此他決定下周如果暴跌將繼續買入。杜先生則打算周一在跌停板價位委托,不過杜先生覺得很可能賣不出去。
另外的大多數股民都覺著罰款銀廣夏60萬太少,一個股民說:“不是出了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直接退市的規定嗎?銀廣夏還不算重大違規?就該讓銀廣夏突然死亡。”
深證所最近的一份《信息披露違規處罰實際效果研究》的報告顯示受查處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規行為日益增加,處罰次數增加速度遠高于上市公司總數增長速度,違規處罰對上市公司缺乏威懾力。
采訪中多位業內人士也認為證監會對銀廣夏的處罰偏輕。華東政法學院經濟法系副主任、證券法專家吳弘教授認為,證監會對銀廣夏的處罰是完全按照法律辦事。銀廣夏被認定事實主要是虛假記載,按照我國證券法177條規定可以對銀廣夏處以30萬以上60萬以下的罰款。銀廣夏被處以最高額60萬罰款,也說明了證監會的態度。
吳教授對銀廣夏的處罰只能到此為止。他還說,近日人大副委員長提出《證券法》存在一些問題,兩三年內還會修訂一次。對于這一條款,他建議根據造假標底額的一定比例進行罰款,這樣就使造假1億和10億有更大區別,也更加公平。
《國際金融報》(2002年05月17日第七版)
股票短信一問一答,助您運籌帷幄決勝千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