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中國證監會副主席史美倫在海南博鰲透露,QDII(境內機構投資者赴海外投資資格認定制度)和QFII(境外機構投資者到內地投資資格認定制度)制度的實施目前尚無時間表。這席話引得B股和香港H股、紅籌股頓起波瀾,"雙Q"再度讓人牽腸掛肚,有關"雙Q"的傳聞一時間充斥市場。近日,記者采訪了一些專家和業內人士,以解讀和推演一下QDII和QFII可能的設計。
封閉式基金最為可行
專家們認為,基本已經形成共識的是,QDII機制將采用封閉式基金的形式。
申銀萬國研究員牟永寧認為,QDII基金可參照現有證券投資基金的一些規定和慣例進行設計。如每家基金的募集金額,可與目前國內封閉式基金的規模相近,單個基金約3、4億美元,最高不超過5億美元。在試驗期,基金存續期可以短些,但也不宜少于5年。專家們認為,對于QDII基金的募集方式,既可以公募,也可以私募。
至于QDII基金的投資者,中銀國際有關人士分析說,第一批試點基金的募集對象,應該僅限于境內的個人投資者,而不包括企業和機構投資者。這道理說起來也很簡單:剛剛開始試驗的QDII,開放程度當然不會超過B股。此外,考慮到B股開放時對于外匯的限制條件,因此,預計QDII也會要求募集資金來自于合法的途徑,以杜絕外匯黑市。
海通證券研究員朱呂陳認為,QDII基金的發起人,應該是資產規模較大、信譽較好、經營管理規范、達到一定業績水平的境內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險公司;基金托管人則可選擇香港的中資銀行,當然托管銀行要有良好的資產和信用狀況,能夠保證基金資產的安全性。此外,未來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出現并運營一段時間后,也應在考慮范圍之內。
一直關注QDII動向的國泰君安(香港)有限公司研究部主管黎平剛預計,監管部門有可能會采取個案審批的方式來確定相應的機構投資者。他同時認為,在香港有投資業務的幾家券商可能會在優先考慮之列。
至于基金的投資范圍,業內普遍認為,試點初期將限定在H股、紅籌股和藍籌股,只有在條件成熟時,才可能開放至投資所有港股。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的一份報告還建議,QDII基金可購買盈富基金。此外,一些人士認為,適量購買港股衍生產品,也有利于基金優化投資組合,提高規避風險的能力。上海證券交易所副總經理劉嘯東更認為,QDII不應只用作投資港股之上。
"北水南調"重在心理效應
建立投資于香港市場的QDII,以便使內地部分外匯資金在有控制的情況下,有限度地進入香港資本市場,從而緩解國際市場對香港市場的不利影響,此舉被香港投資界形象地稱為"北水南調"。
瑞銀華寶中國研究部主管張化橋說,監管部門可能會允許成立6至8個封閉式基金,基金投資金額約20億美元。
專家估計,QDII出臺之初,總規模將控制在20億美元之內,最高不會超過30億美元。高盛的一份報告則估計,"北水南調"的資金將達390億至780億港元左右,或50億到100億美元。匯豐證券中國證券研究部董事張麗萍則認為,第一階段流到香港市場的資金會達到100億美元左右。
不過,無論如何,QDII的資金規模,相對于香港聯交所幾千億美元的總市值,應該說是十分有限的,QDII的用意,主要不是通過增量資金來提振香港股市。
專家指出,"北水南調"重在心理效應。香港證監會主席沈聯濤曾表示,QDII的關鍵不在于募集資金的數量和投向,而在于對香港市場長遠發展有積極作用。QDII能夠加強內地與香港金融業的合作,鞏固和發展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也有助于香港提高其金融服務業的核心競爭力。證券市場看中的是預期,而QDII的巧妙之處在于,它直觀地向市場傳遞了一個強烈的信號,從而有助于恢復香港證券市場的投資者信心。事實上,香港證券市場缺的不是資金,而是信心,畢竟,面對內地強勁的經濟增長和內地經濟重鎮的飛速發展,香港經濟需要注入新的活力。
反向機制應同時考慮
專家們分析指出,作為與QDII相關的反向機制,QFII機制也應同時考慮,以增加境內對資本市場資金雙向流動的調控手段。內地證券公司對QFII的研究普遍認為,設立QFII機制能夠適應境內證券市場與國際接軌的迫切需要,是漸進地適應國際化競爭的良策。而且,QFII的進入也將改善我國證券市場投資者結構不合理、機構投資者素質不高等問題。有研究者還將QFII和外資購并同樣視為國有股減持的"對沖機制"。
資料顯示,世界上不少國家和地區,在資本項目未完全開放情況下,會允許一些獲得批準的金融機構進行跨境投資。印度、巴西和我國臺灣地區等市場的經驗已表明,在本幣尚未完全自由兌換時,QFII不失為一種通過資本市場穩健引進外資的方式。
業內人士進一步指出,QFII是一種有約束條件的外資引進機制,其限制主要體現在兩方面:外資機構的準入資格和進入條件。此外,QFII資金的匯入和匯出,也將在目前中國外匯管制的大框架下進行監管和控制,以避免QFII沖擊外匯市場,搞亂外匯管理。
專家建議,QFII的試點方式應以封閉式基金為佳。牟永寧認為,QFII既然是外資,其基金當然應在境外發起設立,既在境外注冊,也在境外募集,并受到注冊地和募集地法律的約束,以及當地證券監管機構的監管。所以,QFII基金的發起設立,最好選擇與中國有監管合作的國家和地區。
此外,專家認為在試點初期,QFII應和QDII一樣,限定適度的資金規模,其目的一是保持外匯進出的平衡;二是控制其對內地A股市場的沖擊。
"雙Q"有望同行
有關人士指出,QDII和QFII的推出現在已不存在重大的法律障礙,但需要相關部門形成共識和密切配合,才能形成完善的操作方案。
不過,與操作方案相比,專家們認為,QDII和QFII的推出,更重要的是時間。
關于"雙Q"的出臺時間,一段時期以來有幾個講法:3月12日的"兩會"記者招待會上,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戴相龍答記者問時表示,央行將在上半年出臺QDII實施細則;3月20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馬德倫在京表示,外管局正在研究QDII及CDR等新投資模式,一旦國家有關部門決定推出上述產品,將可在操作上立即配合;4月1日,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副主任徐宏源在深圳透露,QDII將會很快啟動,最遲不會超過8月份;張化橋甚至預測,QDII很可能在上半年內出臺,即在"七一"香港回歸五周年紀念日前推出;中銀香港總裁劉金寶在博鰲說,相信QDII要到下半年才能落實;法國巴黎百富勤董事副總經理兼總經濟師陳興動認為,今年是中國的"穩定年",QDII年內不會推出;4月中旬,中國證監會副主席史美倫表示,"雙Q"出臺尚無時間表;最新的報道又稱,權威人士指出,QDII機制只是在研究之中,是否推出還不是談論的時候。
"雙Q"何時推出盡管還是個未知數,不過如果將來要推出的話,專家們則有自己的建議。他們認為,為了保證國際收支的平衡,QFII的試點時間和規模應大體與QDII相同。
然而,業內也有觀點認為,QDII與QFII可有先有后。黎平剛認為,QDII應先行一步。因為讓內地的券商先走出去,經歷風雨,有助于在境內市場上應對境外機構投資者的沖擊;另一種觀點則認為,有關方面可能更傾向QFII先行,因為"吸引外資比資本輸出更能被接受。"(《上海證券報資本周刊》記者 許峻)
股票短信一問一答,助您運籌帷幄決勝千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