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基金年報時,市場關注的焦點自然是基金的投資動向。但可惜的是由于年報太過滯后,年報所蘊藏的信息有效性已是大打折扣。為了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基金年報披露能否提前?
目前基金年報的披露時間是根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實施準則第5號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指引要求所制定的。該規章要求: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基金會計年度結束
后90日內編制完成年度報告。于是乎,基金公司不約而同地選擇了3月份的最后幾個交易日公布年報。
據業內人士介紹,選擇這樣的時機公布年報,表面理由在于有充分的時間對年報作準備,但背后的目的則在于隱藏自己投資的最真實企圖,畢竟年報要披露所有的投資細節。說白了,基金是不太情愿披露年報的。
如果能不出年報也就罷了,但迫于規定,基金還必須出年報;鹂赡軟]想到,缺乏有效的年報信息,或許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對基金的投資起到一定的保護效果,但對基金形象造成的沖擊相比之下卻是弊大于利。
綜觀整個年報,市場最感興趣的是基金經理工作報告以及基金買賣明細,這其中基金經理的工作報告當是重中之重,因為它代表著基金對整個市場的判斷。如果基金經理能在報告中做出超前的準確判斷,那么這只基金在市場上自然會贏得投資者的青睞。
事實上,近兩年基金經理對市場的判斷是相當準確的。去年,基金早在大盤調整之初就開始了大規模變現;今年,在市場低迷時期,基金又早早地入市抄底。但是問題在于,基金年報披露得太晚,在市場已形成某種趨勢之后,基金經理再發表看法,難免有"鸚鵡學舌"之感。
以今年為例,在基金經理工作報告中,基金經理對后市普遍謹慎樂觀,認為后市當以箱形震蕩走勢為主。如果這個觀點在市場人氣還比較低迷的2月份就得到披露,對市場的影響力肯定要比現在強得多?傻搅3月底,幾乎所有的股評家都在說箱形震蕩,基金經理再發表自己的看法也就顯得人云亦云,沒什么了不起了。
反過來講,如果基金能早出年報,是否真的會影響基金的運作呢?也不盡然。畢竟基金年報披露的只是去年底的投資組合,而這個投資組合在1月底之前就已經有所披露,市場對基金的重點運作也有了大概了解。所以即使將年報披露時間提早1個月,對基金的運作也不會有大的負面作用。
如果提早1個月出年報,有什么好處呢?有業內人士認為,如果基金能在2月份出年報,最大的好處在于基金能領先市場,做出超前的判斷,有利于優秀的基金經理早日脫穎而出。因為在滬深證券市場,2月份特別是春節剛過,往往是市場最活躍的時期,新熱點、新理念剛剛萌芽。這個時候如果優秀基金經理的工作報告既能夠對去年的投資作出說明,又能夠對這些熱點、理念作出比較恰當的分析,市場影響力肯定小不了。久而久之,這些基金的良好理財形象自然也會在市場上樹立,投資者對基金的興趣也會與日俱增。
一方面在向市場推銷基金,一方面卻在推銷過時的、基本失效的理財信息。這樣運作的結果是,投資者真的很難對基金產生好感。
(記者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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