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田公司全景圖,看上去非常氣派,但被認為是泡沫般的神話。
女研究員劉姝威一篇600字文章擊碎藍田神話,卻又成了被告,本報記者近日又了解到此事的最新進展——藍田告不了劉姝威
本報記者葉斌
曾幾何時,“藍田”這個名字在全國頗具聲望,多少人對其敬仰,又有多少人覺得神
奇,瞿兆玉也因此成了“大紅人”。1996年,藍田股份上市時股本為9696萬股,至2000年底已擴張到4.46億股;主營業務收入從4.68億元猛增到18.4億元。是什么本領絕技使這家從事水產品開發的農業企業創造出中國股市的這段神話?人們一直覺得是個謎。
然而,2001年10月26日,中國財經大學研究所研究員劉姝威一篇600字的文稿在某種意義上卻擊碎了藍田神話!
藍田起訴劉姝威案被駁回
3月28日,本報記者采訪了湖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庭審判長,他告訴記者:藍田訴劉姝威的案子原定于2002年1月23日開庭,但后來沒有開庭,F在此案我們已經裁定駁回。
這位審判長說:這個案子當時起訴到我們這里時,在起訴狀后面附的是劉姝威文稿的清樣,清樣上沒有寫明此稿是內參用的,屬于機密,也沒有注明標號,因此,當時就受理了。審判長說: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不代表法院就站在藍田這一邊,不是法院支持他們起訴劉姝威老師,他們有他們的權利。2001年12月13日我們王庭長到北京送達傳票和應訴通知書給劉姝威老師后回來,知道了其中一些情況,劉姝威老師的文章屬于機密,頓感壓力較大,同時劉姝威還提到此案的管轄權問題。
隨后,我們責成原告藍田一方提供原件,并說明在一定的時間內提供不出原件,我們將裁定駁回此案,F在,我們已經裁定駁回此案了,也就是近幾天的事,給劉姝威老師的裁定書已于3月27日下午寄出,估計兩三天就能收到。
藍田總公司牌子神秘消失
今年3月17日,一位自稱農業部某學會專家的老者向記者透露,由于媒體報道,藍田總公司原掛在農業部北門的一塊“中國藍田總公司”的牌子突然不見了,大約是在3月13日被人摘走了。他說,北京有好幾處掛了這種牌子。
“藍田”從何而來
另據農業部有關人士透露,藍田股份公司是1994年8月成立,沈陽市人民政府批準的農業企業,由農業部管理。1997年11月20日農業部發出農財發〔1997〕10號文件:“經部研究決定,將物資公司的全部資產、人員等劃轉藍田股份公司,法定出資人變更為藍田股份公司,劃轉后,物資公司(中國農業物資供銷總公司)為藍田股份公司的全資子公司!1998年初,中國藍田總公司法人瞿兆玉將物資公司的法人代表換成自己,同時開始辦理物資公司變更為中國藍田總公司的手續。1998年1月23日,農業部致函國家工商管理局:“因工作需要,聘任瞿兆玉同志擔任中國農業物資供銷總公司總經理、法人代表職務。”1998年2月,名稱變更結束,中國藍田總公司由此成了農業部的“紅門”,瞿兆玉一下子成了農業部全民所有制企業的法人代表。且一夜間擁有農業部原物資公司人員及資產等。據了解,此前有記者曾為此采訪過農業部官員,農業部官員稱農業部與藍田“根本沒有一點關系”。
一文擊碎藍田夢
劉姝威在《金融參考》上的文章發表后,2001年10月26日下午,藍田召開了臨時股東會議,瞿兆玉主動退出董事席位,同時在會上為了證明自身的正直,拍著胸脯說:“我們沒有做假。”同時也發出最后的哀鳴:“藍田到了最困難的時刻了。”
盡管如此,瞿兆玉等人仍在大肆活動,他把所有的怨氣全部集中到劉姝威身上。為了作最后的掙扎,藍田遂向湖北省洪湖(洪湖市瞿家灣是藍田公司辦公及主要生產基地)市人民法院起訴劉姝威侵害名譽權,要求法院判令劉姝威公開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并承擔全部訴訟費用。法院于12月13日專赴北京送達傳票和應訴通知書,通知劉姝威2002年1月23日作為被告出席開庭。面對法院的介入,劉姝威沒有害怕,她只是覺得迷惑不解:洪湖市法院能拿著竊取的國家機密(文稿)作為證據嗎?這個案子他們有權受理嗎?
劉姝威一切如常
據農業部某學會顧問介紹,劉姝威很有才學,人品也好,她的英文頗佳,有關方面在接待外賓時,她經常幫助翻譯,研究水平很高。
3月28日下午,本報記者采訪了中央財經大學校辦,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劉姝威目前繼續在從事她的研究工作,應該說很正常,沒有什么情況。如果有情況肯定要反映到我們這里,現在沒有任何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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