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曉晴/文
2000年7月3日,通海高科(吉林通海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網上發行可謂是一場盛宴。其發行價格高達16.88元,市盈率高達61.83倍,籌資總量高達16.88億元,投資者花高價娶了一位新嫁娘。當時由于其擁有大陸唯一的TFT概念,業內對其在二級市場的表現極為看好,有些基金經理人甚至認為通海高科應改稱為“通天高科”。
然而狂歡僅僅持續了9天,證監會一道令牌如晴天霹靂把公司打成了僵尸。2001年7月12日,通海高科接到深交所的電話通知:“據反映,你公司在申請股票發行過程中,涉嫌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我會決定予以調查。在有關問題未查清之前,你公司已發行的1億股股票暫緩上市交易。”同年7月24日,證監會正式至函通海高科,并主要從三個方面對公司進行調查:第一,募集資金所投項目紫晶公司是否虛構利潤1000萬元;第二,吉林省政府是否拿出資金為通海高科包裝利潤;第三,江門高路華是否涉嫌轉移募集資金。
2001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思危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實施情況的報告”中,明確將上市擱淺的通海高科定性為“欺詐發行上市”。
這份來自全國最高權力機關的報告讓證監會進退兩難。一方面,如果批準通海高科掛牌,將要冒犧牲法律尊嚴、破壞證券市場制度建設的風險。另一方面,通海高科發行時共募集資金16.88億元,但當發行兩個星期后,證監會凍結其賬戶時,發現大多數從投資者錢包里掏出的錢已被挪作它用,賬上只剩下了2.1億元。公司已將其中10億元還了銀行貸款,2.38億元投入STN在建項目,1.1億元撥給江門高路華作流動資金。如果證監會取消通海高科的上市資格,拿什么來還投資者的錢?
就這樣,通海高科令證監會進退維谷,成為一年多來中國證券市場一個懸而未解之謎。直到2001年12月30日,謎底終于得以解開。通海高科在長春名門飯店召開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順利通過了公司董事會提交的資產重組議案。公司擬通過類似瓊民源式的“換身再嫁”術,再以新的合法身份堂而皇之重新進入證券市場。
整個資產重組方案擬分四步走。首先,吉林省政府將吉林省電力公司旗下的龍華電力公司資產(主要是龍華熱電,其資產規模約在10億元左右)無償劃撥給通海高科第一大股東吉林電子集團。這樣將使吉林電子集團總共擁有16.88億元的資產規模——正好等于通海高科發行1億股所籌集到的資金總額;其次,吉林電子集團再用這16.88億資產入股龍華熱電,龍華熱電向吉林電子集團定向發售股票;第三,吉林電子集團以所持有的龍華熱電股份按一定比例與通海高科流通股股東進行換股;第四,原通海高科流通股股東置換為龍華熱電股東,龍華熱電股票再申請發行上市,通海高科則退出上市公司,變為有限責任公司,為轟動一時的通海高科欺詐上市案畫上一個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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