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晰與朦朧都是股市愛恨交加的一種境界。愛之者欲其生,恨之者欲其死,何也,蓋利益使然。
信息清晰是自有股市以來人們夢寐以求的目標。投資者希望上市公司通過規(guī)范的信息披露,增強它的透明度,便于分析和界定它的投資價值,進而又希望透過其信息披露了解其投資價值的變化,于是不僅有了年報、中報和重大事項公告還不夠,又要增加季報披露,還想從其 股東人數(shù)的變化發(fā)現(xiàn)莊家的蹤跡。管理層希望通過規(guī)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逐步規(guī)范公司治理,遏制業(yè)績造假和虛假信息披露等違規(guī)現(xiàn)象,打擊內(nèi)幕交易,于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修訂年報格式內(nèi)容等重大信息披露規(guī)范?墒,不知是信息的功能逐漸增多的緣故,還是人們的對信息披露的要求逐漸提高的緣故,信息給人的感覺不是越來越清晰,而是越來越朦朧。
對于信息朦朧,人們亦喜亦憂。股市中有句話,叫做"利好出盡是利空,利空出盡是利好"。這句既有點辯證法又有點禪語味道的格言,其實是大白話。股市總是把信息清晰視為利空,而對信息朦朧反而視為利好。從道理上說,信息朦朧可以提供更多的想像空間。從實踐上說,信息朦朧可以提供更多的炒作空間。股價從來就不是對公司業(yè)績的直觀反映,所謂投資價值在某種意義上不妨看作想像價值。假如一支股票的股價已經(jīng)缺乏想像價值,那么,它的市場炒作自然也就船到碼頭車到站了。這就不難理解,為了這一份朦朧,一些投資機構和上市公司要花多大的功夫去刻意制造了。
清晰和朦朧說到底是信息不對稱的表現(xiàn)。絕對意義上的清晰可以說是不存在的。迄今為止,對有關信息披露的導引也許犯了一個不應有的錯誤,就是以為人們可以通過對信息披露格式和內(nèi)容的不斷修改逐漸地接近信息清晰的境界。殊不知,格式化并不等于規(guī)范化,更不等于清晰化,而且恰恰由于信息披露格式和內(nèi)容規(guī)范的多變,反而使得信息缺乏必要的連貫性和可比性而格外地朦朧起來。不僅如此,隨著對信息披露的要求的日益增加,信息披露上的交叉、重迭、撞車也越來越多。舉例說,預虧預警和年報披露的交叉重迭時間至少有一個月之多,在時效上已經(jīng)失去了預警的意義。
鏡子只是一個平面,卻讓人比較清晰地看清自己的容貌。而哈哈鏡所反映的形象是失真的,而且是朦朧的。萬花筒更不必說了。在這里,簡單顯然比繁雜更為清晰。
鏡子的原理符合股市規(guī)范和維護廣大投資者利益需要的信息披露,即不變勝于萬變。不變利于投資者通過穩(wěn)定而可比的信息資源,增強信息的清晰度。而萬變則利于投機者借朦朧信息興風作浪,渾水摸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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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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