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衛星
在重建完整資本市場之前,有必要理清一些重要概念。
首先,“減持”一詞應該廢止。
國有股減持的字面意思就是減少持有的國有股。對于國際規則與國際資本市場而言,簡而言之就是“賣出變現”的含義,并不存在其他歧義。
但對中國股票市場卻是一種含糊的表述方式,引發了眾多歧義。因為這個詞繞開了中國股票市場流通股與非流通股的分裂現實,變成了既不是“流通”問題也不是“變現”問題。所以往往在實踐中問題多多,市場中的各方人士無所適從。連中國證監會的征集國有股解決辦法中,也將“國有股減持”和“國有股流通”兩個概念混為一談,而征集的7類方案的劃分更是邏輯混亂,將“國有股變現”方案與“國有股流通”方案混雜在一起。從中可看到現在市場各種認識非常混亂。
我建議廢止“減持”這一詞匯在理論探討中的使用,回到概念清晰的“流通”與“變現”上面來,這樣就能更清楚地表達好到底是“流通”方案還是“變現”方案。
其次,“全流通”就是解決所有股票的“平等統一”問題嗎?
“流通”是股票的基本屬性,但中國股票市場卻不具備這種基本屬性。
解決中國股票市場的非流通股的問題,就是解決非流通股能在現有的流通股市場上“流通”的問題,就是解決股票的平等問題,解決股票的統一問題,即中國股票市場要統一為一種股票:普通股。
“全流通”深層次的意義就是解決中國股票市場所有股票的平等與統一的問題。
再者,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以什么為標準?
在中國股票市場的各方人士高談闊論各種觀點的時候,“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口號一直被廣泛提及,中國證監會網站上的一句口號就是“保護投資者利益是我們的工作的重中之重”。
但保護廣大投資者利益的標準是什么?是按2245點為標準?還是按1300點為標準?還是股票市場崩盤之后300點時的價位為保護投資者的標準?
在這次解決國有股問題的各種方案中,我們屢屢看到“保護投資者利益”這句口號,但沒有提及任何標準,恰恰相反,從來沒有人提及的“保護融資者利益(大股東)”的口號,在實踐中卻被不遺余力地保護著!比如有人提出“配售價格不能低于凈資產的價格”,雖然凈資產價格形成已經被證明為“圈錢陷阱”,但一些人還在論述“凈資產”價格的合理性。所以如果誰要想說明自己的方案確是保護投資者利益的,請一定先論述清楚你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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