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文物界專家反對文物和旅游聯姻,反對使用無形資產“兵馬俑”作為公司名稱
“‘兵馬俑’上市不涉及文物問題”
當記者首次采訪陜西旅游集團公司(簡稱“陜旅集團”)、陜西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陜西旅游”)時,遭到了委婉拒絕。陜旅集團辦公室副主任程建設提供一份通稿后表示: “內容都已包含在里面了。”陜西旅游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向東則堅持道:“還是再等幾個月吧,到時候事情會清楚得多。”
幾天后,記者卻意外接到向東的電話:此前一直不愿露面的整個事件的核心人物之一,陜西旅游總經理陳榮終于表示愿意接受本報記者的專訪。
“所謂兵馬俑上市,從一開始就不涉及文物問題。”采訪過程中,陳榮一再強調這一點。理由是:“文物并沒有歸入陜西旅游的資產,今后也絕不可能進入公司;否則文物作為資產一旦進入公司,就形成公司的法人財產,文物國家所有的性質就會發生變化。”他介紹說,正是為避免被誤解,有關方面已決定改變原上市方案:將原秦兵馬俑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秦俑股份”)更名為陜西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后,進行相應資產置換:將秦俑博物館等文物景點的門票收入置換出去,而把相關的旅游服務項目置換進來。陳榮表示,“倘若進展順利,陜西旅游有望今年內掛牌”。
門票不是“陜西旅游”主要收入
其實,有關“兵馬俑上市”的話題可追及多年前。旅游業與科技、能源等并列,被當作陜西經濟的“六大支柱”之一。20世紀80年代中期,陜西省海外游客接待量和旅游外匯收入一直排在全國五六位;進入90年代后,發展速度減緩,1997年跌至第11位。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1998年,陜西省作出《關于深化旅游體制改革、加快旅游產業發展的決定》,同年12月28日,據此組建的陜旅集團總資產高達12億元,其中包括秦兵馬俑、秦始皇陵、華山、華清池、乾陵、法門寺、漢陽陵等文物景點。
1999年5月28日,原秦俑股份作為陜旅集團直接控股的公司成立,其直接目標就是“上市”,最初的設想是將秦俑博物館等文物景點的門票經營權通過租賃等方式進入股份公司、進而實現上市融資。但事情一開始就成為各方爭論的焦點,其中直接阻力來自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部分專家的反對。據陜西省財政廳相關處室負責人介紹,反對意見具體包括兩方面:其一是不同意使用“兵馬俑”(無形資產)作為公司名稱;其二就是反對將兵馬俑等文物景點的門票收入列進企業的財務中。
2001年6月,原秦俑股份“上市輔導期”結束后,有關方面為避開文物經營權與所有權能否分離的難題,決定對原上市方案作出修正:2001年11月,原秦俑股份更名為陜西旅游,將除秦俑博物館綜合樓以外總計7600萬元凈資產剝離回陜旅集團;注入資產則包括秦俑勞動服務公司、秦俑旅游服務公司、秦俑博物館與港方合辦的環幕影院中方收益權、華清池梨園資產、唐樂宮25%的股權等。
目前,擬上市的陜西旅游總股本8042.86萬股、總資產近5億元,由華清池分公司、秦俑分公司、華山分公司和西安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陜西中國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陜西海外旅游有限責任公司等組成。陳榮表示,經過資產置換,陜西旅游已成為以旅游服務為主業的公司。
“陜西旅游”上市并不輕松
但截至目前,陜西旅游的部分資產置換仍處于“正在進行時”狀態,多方面利益牽涉其中,能夠真正落實嗎?陜西旅游原有主要賬面收入來自秦俑博物館、華清池等文物景點的門票,將它們剝離出去、置換進來的資產質量能符合上市要求嗎?況且,今后能保證公司的持續盈利能力嗎?
按重組方案,公司被置換出的凈資產總值達7600萬元,置入凈資產總值3000余萬元;抵銷陜旅集團與陜西旅游的應收賬款后,再由陜西省政府向陜西旅游注入2000多萬元資金。由此,陜西旅游的凈利潤達到1900多萬元,每股收益0.24元,基本滿足上市門檻。
按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擬上市公司應在人、財、物方面充分獨立。按現有方案,陜西旅游在這方面顯然還需下一番功夫。拿秦俑博物館來說,其1998年以前屬陜西省文物局;1998年底,按事企分開的原則,一部分與文物無直接關系的資產(如水電暖等)剝離出去,組成秦俑分公司;其余部分仍留在秦俑博物館內。在這樣的構架下,實際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雙方財務機構仍是一個、未實行分賬核算。如今再設立秦俑有限責任公司來管理門票,能夠妥善安排并且長期有效運作這“三駕馬車”嗎?秦俑博物館副館長張仲立表示:“不容易!”
更多的懷疑來自對陜西旅游持續盈利能力的前景。目前,秦兵馬俑、華清池、華山等三個景點的盈利中,約有80%來自門票收入;資產置換后,公司怎樣找到新的利潤增長點呢?陳榮回答說,出路是設法增加門票外的收入。他認為,陜西旅游服務業當前存在紀念品無特色、服務水平不高、餐飲住宿條件差等問題,應當有針對性地去加以改進。他計算說,這些景區年均人流量達400余萬人次,即使以人均消費20-30元計算,一年收入也能在一億元左右,潛力非常大。
陜旅集團入主,褒貶不一
在采訪最后,記者設法與秦俑博物館副館長、秦俑考古隊副隊長張仲立研究員取得聯系,就秦俑博物館與陜旅集團聯姻前后、對文物投入的實際情況咨詢了他的意見。張仲立的結論是:將秦俑博物館門票收入等資產劃入陜旅集團后,對文物保護和研究的投入力度暫時看來“變化不大”,但由于“性質”發生變化(他解釋說,是由事業性撥款變成企業性投入),有時基建所需款項可能到位不及時。據他介紹:1998年前,秦俑博物館的門票收入實行“自收自支”,基本滿足需求;1998年后,實行秦俑博物館自留1000多萬元、上繳陜西省文物局3000萬元、而其它收支情況則“變得復雜起來”。
但是,他的這番話遭到陜旅集團的“激烈反擊”。后者強調說,正是陜旅集團的入主,才使秦俑館等文物資源的保護由過去的“有限保護”開始向“有效保護”轉變!具體而言,除增加文物專項保護資金外,還包括:為保證乾陵、漢陽陵景區和田野文物的安全,陜旅集團下屬的乾陵、漢陽陵公司派專人日夜守護,使這些重要文物的安全在原有的保護條件下又增加了一道新的屏障;陜旅集團下屬的華清池公司通過多方努力,收回了十多年沒有解決的3000多件文物,使華清池的文化內涵更加豐實;陜旅集團下屬的秦始皇陵公司兩年多來對陵園進行了大面積的綠化保護,既美化了陵園環境,又有效保護了地下文物……據介紹,2000年8月,由國家文物局委托的課題組得出的調研結論是:在旅游發展和文物保護的結合上,“陜西省進行了具有開拓意義的嘗試……文物保護領域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嶄新景象。”
文物與旅游聯姻是利是弊?
值得注意的是,盡管陜旅集團和陜西旅游仍然希望在政策許可的情況下,最終促成兵馬俑資產上市和獲得相應門票收入;一些文物界專家卻自始至終反對文物和旅游的聯姻。在他們看來,根本就不能有憑借文物資源盈利的意識!西安歷史地理學會副會長李健超教授認為:實踐中,利用文物資源往往會造成破壞,文物的唯一性、不可再生且不可替代性決定其價值遠遠超過旅游的經濟收入,包含難以估量的文化、科學、教育價值,是國家社會公益事業。他在舉出一些城市建設、旅游經營中造成的損害后建議:有關部門加強對文物保護、研究的撥款,而“不要為圖一時之利”帶來難以挽回的損失。
張仲立還給出了具體如何妥善處理文物與旅游關系的做法:首先要樹立“不能視文物為財源”的觀念、不應過度開發文物資源;最理想的局面是“旅游、文物各行其道”、以各自適當的方式去運作——譬如通過完善整體環境、提高服務水平以增加旅游業的盈利,多蓋有特色的博物館以提高門票收入并帶動相關交通、食宿收入等。
陜西旅游業的現狀是,游客“白天看廟晚上睡覺”、停留時間短自然消費少,倘能在經營策略和管理方式上積極改進,旅游服務收入自會大增。屆時,是否將兵馬俑等文物資產納入企業反而不重要了。本報記者歐洋
背景資料
在全國范圍內,利用證券市場來發展旅游服務業已有多年歷史:
1996年11月18日,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組建的黃山旅游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黃山旅游)正式創立,同年11月22日,黃山旅游8000萬B股成功上市;次年4月17日,黃山旅游4000萬A股上網發行。因兼容景點、索道、賓館、旅行社等諸多績優業務,集吃、住、行、游、購、娛于一體,黃山旅游股票明顯有別于其他旅游內容較為單薄的旅游股票,不少行家評說它是“中國第一只完整意義的旅游概念股”。
近期,各地嘗試了許多新做法:2000年內,山東孔子國際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購入山東曲阜“三孔”(孔廟、孔府、孔林)的經營管理權,引來媒體廣泛關注;去年11月,德國阿貝爾勒公司持有四川宜賓卡斯特旅游開發公司49%的股權、并部分取得興文石海景區50年的經營權,從而成為在國內景區出讓經營權方面閃現的第一個外資身影。
截至目前,國內主營旅游服務業的上市公司已有30多家。通過改制、上市發行股票,這些旅游業公司一方面因為轉變經營機制、通過資本市場融資,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另一方面,在個別地方發生了對旅游資源的破壞。如發生在山東曲阜的“水洗三孔”事件中,輿論對造成破壞的旅游公司“口誅筆伐”,使后來者不得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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